卷七:清

日期:06-18 道经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三命通会

  清者洁净之称。女命或一官一煞,不相混杂,谓之清。要夫星得时,柱有财生官,有印助身,无一点混浊之气,方为清贵。如已未、壬申、乙未、甲申,乙以庚为夫,庚禄到申;以丁为子,丁旺于未;以壬为印,壬生于申。又坐下支神为乙木之财,财旺则能生官,四柱无刑冲破败。经云:财官印绶三般物,女命逢之必旺夫。故为夫人之命。

【三命通会】相关文章:

上一篇:《三命通会》卷七:和 下一篇:《三命通会》卷七: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