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公:十四年

日期:05-23 国学经典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谷梁传

  一、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

  二、无冰。

  无冰,时燠也。

  三、夏,五,郑伯使其弟御来盟。

  诸侯之尊,弟兄不得以属通。其弟云者,以其来我举其贵者也。来盟,前定也。不日,前定之盟不日。孔子曰:“听远音者,闻其疾,而不闻其舒;望远者,察其貌,而不察其形。”立乎定哀,以指隐桓。隐桓之日远矣,夏五传疑也。

  四、秋,八月,壬申,御廪灾。

  御廪之灾不志,此其志何也?以为唯未易灾之余。

  五、乙亥,尝。

  而尝,可也,志不敬也。天子亲耕,以共粢盛。王后亲蚕,以共祭服。国非无良农工女也,以为人之所尽,事其祖祢,不若以己所自亲者也。何用见其未易灾之余而尝也?曰甸粟,而内之三宫。三宫米,而藏之御廪,夫尝必有兼甸之事焉。

  六、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

  七、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以者,不以者也。民者,君之本也。使人以其死,非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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