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汉轻族人

日期:07-06 国学经典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容斋随笔

爰盎陷晁错,但云:“方今计,独有斩错耳。”而景帝使丞相以下劾奏,遂至父母妻子同产无少长皆弃市。主父偃陷齐王于死,武帝欲勿诛,公孙丞相争之,遂族偃。郭解客杀人,吏奏解无罪,公孙大夫议,遂族解。且偃、解两人本不死,因议者之言,杀之足矣,何遽至族乎?汉之轻于用刑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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