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景帝纪

日期:06-07 国学经典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汉书

  孝景皇帝,文帝太子也。母曰窦皇后。后七年六月,文帝崩。丁未,太子即皇帝位,尊皇太后薄氏曰太皇太后,皇后曰皇太后。

  九月,有星孛于西方。

  元年冬十月,诏曰:“盖闻古者祖有功而宗有德,制礼乐各有由。歌者,所以发德也;舞者,所以明功也。高庙酎,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孝惠庙酎,奏《文始》、《五行》之舞。孝文皇帝临天下,通关梁,不异远方;除诽谤,去肉刑,赏赐长老,收恤孤独,以遂群生;减耆欲,不受献,罪人不帑,不诛亡罪,不私其利也;除宫刑,出美人,重绝人之世也。朕既不敏,弗能胜识。此皆上世之所不及,而孝文皇帝亲行之。德厚侔天地,利泽施四海,靡不获福。明象乎日月,而庙乐不称,朕甚惧焉。其为孝文皇帝庙为《昭德》这舞,以明休德。然后祖宗之功德,施于万世,永永无穷,朕甚嘉之。其与丞相、列侯、中二千石、礼官具礼仪奏。”丞相臣嘉等奏曰:“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明孝文皇帝之盛德,皆臣嘉等愚所不及。臣谨议:世功莫大于高皇帝,德莫盛于孝文皇帝。高皇帝庙宜为帝者太祖之庙,孝文皇帝庙宜为帝者太宗之庙。天子宜世世献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宜各为孝文皇帝立太宗之庙。诸侯王、列侯使者侍祠天子所献祖宗之庙。请宣布天下。”制曰“可”。

  春正月,诏曰:“间者岁比不登,民多乏食,夭绝天年,朕甚痛之。郡国或硗狭,无所农桑系畜;或地饶广,荐草莽,水泉利,而不得徙。其议民欲徙宽大地者,听之。”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遣御史大夫青翟至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令田半租。

  秋七月,诏曰:“吏受所监临,以饮食免,重;受财物,贱买贵卖,论轻。廷尉与丞相更议著令。”廷尉信谨与丞相议曰:“吏及诸有秩受其官属所监、所治、所行、所将,其与饮食,计偿费,勿论。它物,若买故贱,卖故贵,皆坐臧为盗,没入臧县官。吏迁徙、兔、罢,受其故官属所将、监、治送财物,夺爵为士伍,免之。无爵,罚金二斤,令没入所受。有能捕告,畀其所受臧。”

  二年冬十二月,有星孛于西南。

  令天下男子年二十始傅。

  春三月,立皇子德为河间王,阏为临江王,馀为淮阳王,非为汝南王,彭祖为广川王,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壬午,太皇太后崩。

  六月,丞相嘉薨。

  封故相国萧何孙系为列侯。

  秋,与匈奴和亲。

  三年冬十二月,诏曰:“襄平侯嘉子恢说不孝,谋反,欲以杀嘉,大逆无道。其赦嘉为襄平侯,及妻子当坐者复故爵。论恢说及妻子如法。”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灾。

  吴王濞、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举兵反。大赦天下。遣太尉亚夫、大将军窦婴将兵击之。斩御史大夫晁错以谢七国。

  二月壬子晦,日有蚀之。

  诸将破七国,斩首十余万级。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卬、楚王戊、赵王遂、济南王辟光、菑川王贤、胶东王雄渠皆自杀。

  夏六月,诏曰:“乃者吴王濞等为逆,起兵相胁,诖误吏民,吏民不得已。今濞等已灭,吏民当坐濞等及逋逃亡军者,皆赦之。楚元王子艺等与濞等为逆,朕不忍加法,除其籍,毋令污宗室。”立平陆侯刘礼为楚王,续元王后。立皇子端为胶西王,胜为中山王。赐民爵一级。

  四年春,复置诸关用传出入。

  夏四月己巳,立皇子荣为皇太子,彻为胶东王。

  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阏薨。

  十月戊戌晦,日有蚀之。

  五年春正月,作阳陵邑。夏,募民徙阳陵,赐钱二十万。

  遣公主嫁匈奴单于。

  六年冬十二月,雷,霖雨。

  秋九月,皇后薄氏废。

  七年冬十一月庚寅晦,日有蚀之。

  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

  二月,罢太尉官。

  夏四月乙巳,立皇后王氏。

  丁巳,立胶东王彻为皇太子。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中元年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周昌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令诸侯王薨、列侯初封及之国,大鸿胪奏谥、诔、策。列侯薨及诸侯太傅初除之官,大行奏谥、诔、策。王薨,遣光禄大夫吊襚、祠、赗,视丧事,因立嗣子。列侯薨,遣太中大夫吊祠,视丧事,因立嗣。其葬,国得发民挽丧、穿、复土,治坟无过三百人毕事。

  匈奴入燕。

  改磔曰弃市,勿复磔。

  三月,临江王荣坐侵太宗庙地,征诣中尉,自杀。

  夏四月,有星孛于西北。

  立皇子越为广川王,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更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封故楚、赵傅、相、内史前死事者四人子皆为列侯。

  甲戌晦,日有蚀之。

  三年冬十一月,罢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崩。

  夏,旱,禁酤酒。秋九月,蝗。有星孛于西北。戊戌晦,日有蚀之。

  立皇子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起德阳宫。

  御史大夫绾奏禁马高五尺九寸以上,齿未平,不得出关。

  夏,蝗。

  秋,赦徒作阳陵者死罪;欲腐者,许之。

  十月戊午,日有蚀之。

  五年夏,立皇子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

  秋八月己酉,未央宫东阙灾。

  更名诸侯丞相为相。

  九月,诏曰:“法令度量,所以禁暴止邪也。狱,人之大命,死者不可复生。吏或不奉法令,以货赂为市,朋党比周,以苛为察,以刻为明,令亡罪者失职,朕甚怜之。有罪者不伏罪,奸法为暴,甚亡谓也。诸狱疑,若虽文致于法而于人心不厌者,辄谳之。”

  六年冬十月,行幸雍,郊五畤。

  十二月,改诸官名。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

  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薨。分梁为五国,立孝王子五人皆为王。

  五月,诏曰:“夫吏者,民之师也。车驾、衣服宜称。吏六百石以上,皆长吏也。亡度者、或不吏服出入闾里,与民亡异。令长吏二千石车朱两轓;千石至六百石朱左轓。车骑从者不称其官衣服、下吏出入闾巷亡吏体者,二千石上其官属,三辅举不如法令者,皆上丞相御史请之。”先是,吏多军功,车、服尚轻,故为设禁,又惟酷吏奉宪失中,乃诏有司减笞法,定棰令。语在《刑法志》。

  六月,匈奴入雁门,至武泉,入上郡,取苑马。吏卒战死者二千人。

  秋七月,辛亥晦,日有蚀之。

  后元年春正月,诏曰:“狱,重事也。人有智愚,官有上下。狱疑者谳有司,有司所不能决,移廷尉。有令谳而后不当,谳者不为失。欲令治狱者务先宽。”

  三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中二千石、诸侯相爵右庶长。

  夏,大酺五日,民得酤酒。

  五月,地震。

  秋七月乙巳晦,日有蚀之。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

  二年冬十月,省彻侯之国。

  春,匈奴入雁门,太守冯敬与战死。发车骑材官屯。

  春,以岁不登,禁内郡食马粟,没入之。

  夏四月,诏曰:“雕文刻镂,伤农事者也;锦绣纂组,害女红者也。农事伤则饥之本也,女红害则寒之原也。夫饥寒并至,而能亡为非者寡矣。朕亲耕,后亲桑,以奉宗庙粢盛、祭服,为天下先;不受献,减太官,省徭赋,欲天下务农蚕,素有畜积,以备灾害。强毋攘弱,众毋暴寡;老耆以寿终,幼孤得遂长。今,岁或不登,民食颇寡,其咎安在?或诈伪为吏,吏以货赂为市,渔夺百姓,侵牟万民。县丞,长吏也,奸法与盗盗,甚无谓也。其令二千石各修其职;不事官职、耗乱者,丞相以闻,请其罪。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五月,诏曰:“人不患其不知,患其为诈也;不患其不勇,患其为暴也;不患其不富,患其亡厌也。其唯廉士,寡欲易足。今訾算十以上乃得官,廉士算不必众。有市籍不得官,无訾又不得官,朕甚愍之。訾算四得官,亡令廉士久失职,贪夫长利。”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诏曰:“农,天下之本也。黄金、珠玉,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以为币用,不识其终始。间岁或不登,意为末者众,农民寡也。其令郡国务劝农桑,益种树,可得衣食物。吏发民若取庸采黄金、珠玉者,坐臧为盗。二千石听者,与同罪。”

  皇太子冠,赐民为父后者爵一级。

  甲子,帝崩于未央宫。遗诏赐诸侯王、列侯马二驷,吏二千石黄金二斤,吏民户百钱。出宫人归其家,复终身。

  二月癸酉,葬阳陵。

  赞曰:孔子称“斯民,三代之所以直道而行也”,信哉!周、秦之敝,罔密文峻,而奸轨不胜。汉兴,扫除烦苛,与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

  汉景帝,是汉文帝的太子。母亲是杜皇后。后元七年 (前 157 ) 六月, 文帝去世。六月九日,太子继承帝位,尊皇太后薄氏为太皇太后,尊母后窦氏为皇太后。

  九月,有彗星出现于西方。景帝元年冬十月,下诏书说: “常闻取天下的祖先有功而治天下的祖宗有德,制礼作乐也就各有由来。歌唱,是用以赞颂盛德;舞蹈,是用以表达丰功的。高祖祭奠祖庙,奏武德、 文始、 五行等舞。惠帝祭奠祖庙,奏文始、 五行等舞。文帝君临天下, 政通人和,远近如一;除去诽谤君上之罪,停止肉刑,赏赐年高德劭的人,抚恤孤独无依的人,尽量达到臣民的愿望;节制嗜欲, 不受奉献物品,不株连罪人的妻子,不让无罪的人蒙受冤屈,严于律己而执法无私;废除宫刑,遣返宫中美女,以免其后继无人。朕生性愚钝,对父皇的功德还不能全部列举。仅上所述,也是古代的圣帝贤王未能尽行,而文皇帝都全部付之实施。可谓盛德配于天地,恩泽普及四海,人人都蒙受到关怀与爱护。其圣明如日月经天, 而祭祀的乐舞却不相称,朕深感不安。为此,应为文皇帝庙作昭德之舞, 以彰明其美德。这样,祖宗的功德, 才能传于万世,永远无穷,朕也就无限欣慰了。望丞相、 列侯、中二千石、 礼官提出具体的礼仪方案上奏。 ” 丞相申屠嘉等奏道:“陛下永思孝道,立昭德之舞以彰明孝文皇帝的盛德,这是臣等的认识所不及的。臣谨议: 开国之功莫大于高皇帝, 仁德之盛莫大于文皇帝。因此高皇帝庙应为帝家的太祖庙,文皇帝庙应为帝家的太宗庙。汉家天子应世代祭奠祖宗之庙。郡国诸侯应各为文帝立太宗之庙。各侯王、 列侯派使者到京都临祭宗庙。请宣布于天下。 ”景帝表示 “同意” 。

  春,正月。下诏说: “近年来年景不好,民多乏粮,有的饥饿至死, 朕深为悯惜。有些郡国土地瘠薄不毛, 无法发展农桑;而有些郡国则土地广阔, 牧草深茂,水利条件优越,却不能移民开发。为此,可以鼓励地力瘠薄之区的人民自由地移居到土地广阔而肥沃的地方去。 ”夏四月,赦天下,赐民爵位一级。派遣御史大夫青翟到代下与匈奴和亲。

  五月,诏农田减租一半。秋七月, 下诏说: “当今律条对于主管官吏因接受食物饣 鬼赂即予削职的处分过重,而对于接受财物、 贱买贵卖以牟取暴利的惩治则过轻。望廷尉与丞相重新制定律条。 ” 廷尉信和丞相申屠嘉议定新律如下: “官吏及有爵级的文官武将, 凡收受其下属机构与个人的饣 鬼赂食物的,要按价偿还, 免予处分。凡饮食以外之物,若利用职权压价买进,抬价卖出, 按盗窃赃物查处,没收入官。官吏在调动与罢免时,接受原来的下级的赠送财物的,削去官职。并予除名。无职可削的,罚金二斤, 并勒令交出所受财物。有能举报者,以所没受的赃物进行奖赏。 ”景帝二年冬十二月,有彗星出现于西南。

  下令天下男子年满二十的就可任官员助理。

  春三月,封皇子德为河间王、 皇子阏为临江王、 皇子余为淮阳王、 皇子非为汝南王、 皇子彭祖为广川王、 皇子发为长沙王。

  夏四月二十五日,太皇太后驾崩。封前相国萧何之孙萧亻 系为列侯。秋,与匈奴和亲。

  景帝三年冬十二月,下诏说: “襄平侯纪嘉之子恢说不孝,企图谋反,并欲杀嘉,实为大逆不道。现赦免纪嘉仍为襄平侯,凡按法其妻子应连坐的都恢复原爵级,而对恢说及其妻子都处决。 ”春正月,淮阳王宫正殿火灾。

  吴王刘濞、 胶西王刘?、 楚王刘戊、赵王刘遂、 济南王刘辟光、 淄川王刘贤、胶东王刘雄渠联合举兵造**。景帝下令大赦天下。遣太尉周亚夫、 大将军窦婴领兵征讨。斩建议削藩以免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的御史大夫晁错以安抚发动叛乱的七国。

  二月初一日,日偏食。周亚夫、 窦婴所指挥的各路将士打败七国叛军, 斩首十余万颗。追斩吴王濞于丹徒。胶西王?、 楚王戊、 赵王遂、济南王辟光、 淄川王贤、 胶东王雄渠都自杀。夏六月, 景帝下诏说: “以往吴王濞等造**作乱,兴兵威胁朝廷,欺蒙吏民,吏民不得已而相从。今濞等已被消灭,对受蒙蔽的吏民及逃亡的士卒不追究连坐之律,一律赦免。楚元王子刘艺参与刘濞等的叛乱,朕不忍绳之以法,在王室家谱中除名,以免玷污宗室。 ” 封平陆侯刘礼为楚王, 以继承元王之后。立皇子刘端为胶西王,刘胜为中山王,赏赐民爵位一级。

  四年春, 恢复在各关口检查出入证件。夏四月二十一日,立皇子刘荣为皇太子,刘彻为胶东王。六月, 大赦天下, 赏赐人民爵位一级。

  秋七月,临江王刘阏去世。十月三十日,日偏食。

  景帝五年春,兴建阳陵邑。夏,招募百姓移居阳陵,并赐钱二十万。选派公主嫁匈奴单于。六年冬十二月,雷鸣、 暴雨。秋九月,皇后薄氏被废。七年冬十一月三十日,日偏食。春正月,废皇太子荣为临江王。二月,罢设太尉官。夏四月十七日,立皇后王氏。四月二十九日, 立胶东王刘彻为皇太子。赐百姓中为父亲的继承人的爵位一级。

  中元年(前 148)夏四月,赦天下,赏赐臣民爵位一级,封故御史大夫周苛、 周昌的孙子为列侯。

  二年春二月, 景帝下令: 各侯王去世,派列侯到他的封国进行吊唁,由大鸿胪奏其行迹,朝廷赐予谥号与哀策诔文。列侯去世,派诸侯太傅作为吊丧官员进行吊唁,由大行人奏其行迹,朝廷赐予哀策诔文。亲王去世, 派光禄大夫去进行吊唁并赠送衣冠冥具,主持追悼活动,确立王嗣。列侯去世, 派大中大夫到灵堂吊祭,主持追悼活动,确立嗣子。以上的王侯去世, 征发民工车 免引灵车, 开凿墓穴。而治坟不得超过三百个劳动日。匈奴进入燕地。

  改对死刑的分尸为弃市 (砍头) , 废除分尸之法。

  三月,临江王刘荣犯有侵犯太宗庙地之罪,中尉予以拘捕,刘荣自杀。夏四月,西北天空出现彗星。

  立皇子刘越为广川王, 刘寄为胶东王。

  秋七月,改称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

  九月,因原楚相张尚、 太傅赵夷吾、赵相建德、 内史王悍四人各谏其王不能谋反,而被其王所杀,现封四人之子为列侯。

  七月三十日,日偏食。

  三年冬十一月, 下令不再设置诸侯御史大夫官。

  春正月,皇太后去世。

  夏旱,禁止卖酒。秋九月,西北天空出现彗星。九月三十日,日偏食。封皇子刘乘为清河王。

  四年春三月,修建德阳宫。御史大夫卫绾上奏:禁止体高在五尺九寸以上年龄在十年以下的高头大马运往关外。

  夏,蝗灾。

  秋,下令服劳役的犯人愿去修筑阳陵(景帝寿陵)的、 死囚愿意服宫刑的,均可应允。

  十月二十六日,日偏食。

  五年夏,立皇子刘舜为常山王。六月,赦天下,赐民爵一级。秋八月二十二日,未央宫东阙火灾。改诸侯丞相的职务为相。九月,景帝下诏说: “法令与度量,是用以禁暴止邪的。刑狱,是决定人的生死的,死者不可复生。有的官吏不执行法令,贪赃枉法,狼狈为奸。以威逼迫其供认,以严酷决断案情,以致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朕深为同情。有罪者不伏罪,藐视王法,负隅顽抗,那另当别论。而对于疑狱,即使可以引用律条进行判处而人心却不服的, 就应予进行复审与合议。”

  年冬十月,皇帝驾临雍地,祭祀天地五帝。

  十二月,改诸官官名。公布铸造伪黄金货币者处以极刑的律条。春三月,雨雪。

  夏四月,梁王去世, 分梁为五国, 封梁孝王子五人都为王。

  五月,皇帝下诏说: “官员,是为民表率的。其衣服车驾应与其职位相称。职位在六百石以上,都是主要官员,其中不注意为民表率的人不穿着官服,出入于闾巷里,与普通百姓无异。现在规定,长吏二千石的车驾两侧屏障为红色,千石至六百石的车驾左侧屏障为红色。凡车骑与随从人员的衣冠与其身份不相称的,一般官员出入闾巷有失体统的,二千石的上报其主管部门,三辅— — —主管爵位的中尉及左右内史要查举不遵守吏体的,均由丞相与御史提出处理意见。 ” 原先是官吏多有军功,车驾衣冠以轻便为尚。所以特下此禁令。又担心酷吏断狱失于严酷,就向司法部门下达了减笞法、定瞷令。其具体内容载在《刑法志》。六月,匈奴入侵雁门, 到武泉, 入上郡,掠取牧马场的马匹,汉军将士战死者达二千人。秋七月三十日,日偏食。后元元年(前 143 )春正月,下诏说:“刑狱,是重要的事,人有智愚不同,官有高下之分。对于疑狱先由各级执法部门进行评议,如不能决断,就上交廷尉。对依法进行评议即使结论不当, 也不由评议者承担过失。意图是要求治狱者应先从宽考虑。 ” 三月,赦天下,赏赐民爵位一级,中二千石与诸侯相爵以右庶长。夏,全国欢宴五天,民间可以买卖酒浆。五月, 地震。秋七月三十日, 日偏食。

  条侯周亚夫下狱,死于狱中。二年冬十月,下命撤销列侯一定要到封国去的规定。

  春,匈奴入侵雁门,雁门太守冯敬战死。朝廷派车骑材官屯守雁门。春,由于年景歉收,禁止内郡用粮食喂马,违者没收其马。

  夏四月,下诏说: “雕文刻镂,消耗人力会伤害农事;锦绣纂组,劳力费时会有害女红。农事伤就会导致粮荒而饥, 女红害就会影响纺织生产而寒。饥寒交迫,而不起为盗贼的是很少可能的。朕亲自耕种,皇后亲自蚕桑,以奉宗庙祭祀的所需,为天下做出榜样;朕不收奉献,减少冗员,降低徭赋,是希望天下重视农桑,积贮粮帛, 以备灾荒。不准以强取弱,以众暴寡,让老者能享寿考,让幼者顺利成长。今年粮食歉收,民食不足,问题出在哪里 ? 有些诈伪官吏, 公开贪污受贿,鱼肉百姓,侵吞民脂民膏。县丞,本是地方主要官员,有的知法犯法,为盗张目,这是不能容许的。现命令二千石各履行其职责,凡疏于职守与渎职害民者,丞相都应进行追究,并予以惩处。特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 ”

  五月,下诏书说: “不必担心某人不智,可担心的是他弄虚作假;不必担心某人不勇,可担心的是他逞强施暴;不必担心某人不富,可担心的是他见利忘义贪得无厌。只有廉洁之人,淡泊自甘,欲望易足。原规定有资产十万方可为官, 而对廉洁的人就不应如此要求。如按原规定商人有钱不得为官, 廉士无钱不能为官,这就导致廉士无进身之路,朕甚为惋惜。现下令:有资产四万即可为官,以免使廉洁之士不得其职, 而让贪夫久据其位。 ”

  秋,大旱。

  三年春正月,下诏说: “农业,是天下的根本。黄金珠玉, 饥不可食, 寒不可衣,用它和货币以通有无,又无法识别与使用。有时粮食收成不好, 朕认为是从事商业的人过多。而从事农业的人过少的缘故。现特令郡国要劝励农民从事农桑,多植树,可以丰衣足食。如有官吏用其资财雇佣民力开采黄金珠玉的,以盗赃论处。二千石对此不进行查究者, 与其同罪。 ”皇太子行冠礼, 赏赐人民中为父亲继承人的爵位一级。

  正月二十七日,景帝逝世于未央宫。遗诏赐各侯王、 列侯马八匹。吏二千石黄金二斤, 吏民每户百钱。遣散宫人各归其家,免除终身徭役。二月六日,葬于阳陵。

  班固评论:孔子说过 “今时的人, 也能像夏、 商、 周三代在政化淳一的情况下,直道而行。 ” 这是十分正确的。周、 秦的弊端,是法网严密而律令苛峻,但触法犯罪的仍不可胜数。汉朝兴起,扫除繁苛,与民休息。至于汉文帝, 加之以恭俭,景帝遵循前业,五六十年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淳厚。周朝赞美成康,汉代称道文景,美好的盛世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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