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菜告诉我,他喜欢上了一个女生,但是不知道怎么办,总觉得那个女生对他也有意思,但不太确定。
我说,表白呀。泡妞三步骤,吃饭电影,水到渠成呀。
阿菜说,不知道怎么表白,口才不好,情话不撩,怕弄巧成拙。
我说,好的,你等我一炷香时间,我给你制定个详细方案,保证你万无一失。
阿菜不相信,确定万无一失?
我说,不确定,起码退可守进可攻,至少不会让你败得措手不及。
阿菜没理我,我想他是做准备去了,后来我把方案发给他,祝他马到成功旗开得胜。
他回了一句,已经确认关系了。
怎么说的?我大吃一惊。
就跟她说,我喜欢你很久了。然后她说,我也是。
这恩爱秀得我无地自容。
一直以来我是把爱情看得太复杂了,有时候自己也困惑,爱情明明不是你死我活死磕到底,为什么要得失轻重权衡利弊,但事实往往真的这样。所以在每次开启一段新恋情之前,我真的做到了三思后行。
这里想到一件年少时的蠢事。
初二的时候喜欢一个女生,不想让她知道,但想接近她,所以想了一个办法,我去追她同桌。打着打听她同桌的幌子买东西给她吃,跟她说话,目的虽然达到了,但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变得举步维艰。
后来,三五年后吧,我才知道她也喜欢我,只是她认为我喜欢她同桌,她只好跟我做朋友,帮我传字条,甚至偷偷收藏她同桌拒收的小摆件。
想到这一点,比起阿菜,我自愧不如。
青葱时期的爱情并不具有太大的参考价值,大家情窦初开,难免天真烂漫。后来我爱上文学,开始对更加具象化的爱情有了轮廓般的了解,但总觉得有些文学作品对于爱情的表现太过夸张了。
在张爱玲的小说中,香港的沦陷成全了一个女人的爱情,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凡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间体会到了一对平凡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
同样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一场经历半个多世纪的爱情史诗,穷尽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或许最后男女主角算是在一起了,但可以说他们的一生还是充满了荆棘。
“船长看了看费尔明娜·达萨,在她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
然后,他又看了看弗洛伦蒂诺·阿里萨,看到的是他那不可戰胜的决心和勇敢无畏的爱。
这份迟来顿悟使他吓了一跳,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见鬼,那您认为我们这样来来回回的究竟走到什么时候?’他问。
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以来的日日夜夜,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直都准备好了答案。‘一生一世。’他说。”
我不喜欢用悲壮一词来形容爱情,爱情可以是欢快的,是戏剧性的,是充满张力的,是一波三折的,也可以说它是无疾而终的,但牺牲与死亡绝不是爱情本身的属性。
我比较喜欢轻松点的爱情,就像我曾经在《幼稚情书》里写的那样,我写顾成和李小丢的久别重逢,完全没有苦大仇深的痕迹,就好像初恋初次约会一般——木讷却很甜蜜。
我说往事不堪回首,不提她了。
“李小丢,你不觉得你还欠我一个拥抱吗?”
“什么时候?”
“八年前,在你送我回去的时候,我们没有一点告别的仪式感。”
“所以现在要补上吗?”
“嗯。我是这么认为的。”
拥抱的时候,心跳像青草,像风铃,像晚秋熟透的果子坠落大地。
我的性格是挺接近男主的,不够主动但不放过任何“一招致命”的机会。这种男生挺坏的,不白白浪费一点气力,就能俘获心上人的心。
但更多时候,我缺乏“背水一战”的勇气。过分等待最佳时机的后果就是两手空空,什么也没得到。爱情这种东西,有时候考虑得太过周全,往往不是什么好事,起码说明一点,你还爱得不够彻底。
怎样才算爱得刚刚好呢?达到什么程度呢?
这个因人而异,我并不觉得死去活来是爱的最佳状态,当然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也不是。
我喜欢《挪威的森林》里面的一段,至今记忆犹新。摘出来一起分享:
“最最喜欢你,绿子。”
“什么程度?”
“像喜欢春天的熊一样。”
“春天的熊?什么春天的熊?”
“春天的原野里,你一个人正走着,对面走来一只可爱的小熊,浑身的毛活像天鹅绒,眼睛圆鼓鼓的,它这么对你说道:‘你好,小姐,和我一块儿打滚玩好吗?’接着,你就和小熊抱在一起,顺着长满三叶草的山坡咕噜咕噜滚下去,整整玩了一整天。你说棒不棒?”
这是清新脱俗的恋爱风格,也有近乎痴狂的个例。
廖一梅在《恋爱的犀牛》中写道:你永远不知道,你是我渴望已久的蓝天,你是我猝不及防的暴雨。你永远不知道,你是我难以忍受的饥饿,你是我赖以呼吸的空气。你永远不知道,我的爱人。你也许永远不会知道,你是不同的,唯一的,柔软的,干净的,天空一样的,你是我温暖的手套,冰冷的啤酒,带着阳光味道的衬衫,日复一日的梦想。你是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什么也污染不了,什么也改变不了,阳光通过你,却改变了方向。
不同的个体表达都无法比较孰重孰轻,只能都代表真诚,我觉得都恰到好处。真诚是检验一段感情的试金石,至于用了什么语气,做了什么爱的行为,讲了什么样的故事,都无关紧要。你觉得那一刻,这个站在你身旁对你说“我爱你”的人,你觉得他是喜欢你的,而你又喜欢他,这就够了。
越发觉得年轻时候的爱情都胜在体力充沛天公作美,校园爱情更能体现这点,但美好皆是幻象,得以永存的实属少例。没办法,我只求在我完全熄灭之前,跟你来一次狭路相逢,期许一次终不能幸免。
但也总有蹒跚的时刻。
想起赵旭跟我说的,法国人可以为了一壶温度恰好的烧酒误一班准点的飞机,一直没有机会效仿,也没想过要效仿,虽说理性生活需要一个无须过问的感性前提,但很多时候却是相反,遑论中规中矩的偏颇、俗尘俗世的风月,不足挂齿。毕业之后,很多时候都是矛盾的,不像学生时代的决绝,更别提霸道了。
以前我说,如果有风,那一定是我在想你;如果有雨,那一定是我在泡你。说完就风雨交加,你还能怎样,天意不可违。现在我噘噘嘴,嘀咕道:我记得你爱我,或者我记反了。你听清了算你的,听不清拉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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