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17岁时喜欢的那个人,现在怎么样了

更新:09-03 故事会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前一阵子我在微博上问了一句:“你17岁时喜欢的人,现在还看得上吗?”好多人留言:“不行不行,早就看不上了。”可是人生真的是一言難尽啊,在你17岁的时候,你觉得他可好了。
  
  讲讲我17岁时喜欢的人吧。他会主动读很多文学名著,写长长的读后感。他的文笔并不怎么好,很稚嫩,行文用力过猛,而我那个时候的文笔已经比很多同龄人的文笔都老练了,他就偶尔会撒娇:“哎,你教教我写文章吧!”一听就知道是落不到实处的空话,但就这么轻飘飘的一句,我却听得如痴如醉、心尖开花,忙连声说“好”,好像他真愿意见我似的。跟他认识一年多,我和他并没有真的在一起过。他很懂得周旋的技巧,知道适时地用好朋友的身份打发你,让你的心围着他逡巡,可是偏又不让你靠近。我呢,卑微地为他做过所有17岁的女生能想到的事情:送奶茶、送书、送复习资料、假惺惺地打电话请教问题。
  
  那时候我很夸张,甚至去研究和异性聊天的技巧,希望让他觉得这个女生跟他以前接触过的女生都不一样。但一切努力都没用,我最终拿到的身份徽章上,还是闪闪发光的“朋友”二字。我心里恨啊,但再恨也就只能这样了吧!
  
  他潇洒地虚晃一枪,虚晃而已,我却戏份十足地轰然倒地。所以我现在看到有女性读者对我说,因为喜欢一个人,她就自惭形秽,开始改变自己,而且始终走不出来,我就好想摇着她的肩膀说一句:“你真傻,真的。可是我理解你。”谁不是被现实狠狠打醒后,才知道一切都要讲究度,才知道人世浩瀚,别太信任,别太天真,别乱使劲。
  
  但17岁也是个好年纪,会为了一丁点儿的闪光点,就把某个人爱到骨子里;不会考虑太多,有所权衡地去付出。我一点儿也不怀念17岁时喜欢的那个人,可是我会怀念那个时候的自己——很勇敢、很简单,还有大把大把的真心可供挥霍。
  
  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方式,就是充满了前车之鉴的。现在的你防备够好、刀枪不入,但也曾经为了其实无法兑现的赌注临危上阵过。不论后来你表现得再怎么坦然从容,你的心里也知道:对不起啊,真心已经耗尽了。
  
  但每个刀枪不入的人都曾经任人宰割过。我也是。在还不懂爱的年纪,在我人生中最好的17岁,我是真的想过,任人宰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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