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看到后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
这位老师特别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上一个小时。
我当时吓坏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场景,想象了一下请家长,以及搞不好我妈会扇我一耳光的场景。
正在我快脑补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
他被骂了三个小时。
老师的体力真好!
他一定是喜欢我的吧。
我买了带锁的日记本。我的日记成了他的传记。
高二的时候分班了,他念理科,我念文科。
他送了我一个相框当礼物,很丑的粉色。
我却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
那时候我们唯一的交集,就是每天做课间操的时候,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
当你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就找到他。
我每一天都在等待这一刻,因为可以正大光明地看到他。
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而这个人正是我。
完了,他告诉大家了。怎么办?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太高调了,太高调了。
我心里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
上课时,我会兴奋地掐自己,完全听不到老师在说什么。
作为“学霸”,我第一次出现在课堂上被叫起来,却不知道老师提的问题是什么。嘴角还莫名其妙地上扬。
同学说:“老师问你作业的事呢,你笑个屁啊!”
第二天,课间操结束后,看到他和几个男生在学校的小卖部聊天,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要不要告诉他,其实我也喜欢他呢?
这时,那几个男生散开,我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
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
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
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我们的学妹。她跟我有一样的名字。不同的是,她比我漂亮一百倍。
我鼓起勇气去问他:“为什么你不喜欢我,却对我那么好?”
他说:“其实我对每个同学都挺好的啊。”
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但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就会选择性失明。
他说,学妹是他的初恋,他们青梅竹马,初中时就在一起了。
但是学妹因父母离婚,搬去了另一座城市,两人分开了。他没有为这段感情去努力争取,一直心怀愧疚。
他对我格外好一些,是因为我和她的名字一样,他有一种弥补的心态。
高二的时候,他才发现学妹回来了。为了他,回来了。他可以重新去争取一次。
我什么也没说。难道要我说“恭喜你”吗。
那是第一次,我恨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恨自己的样子。
我恨自己自作多情。
我恨自己的存在。
我恨自己的一切。
发现喜欢的人不喜欢自己的时候,我们往往不是否定对方,而是否定自己。
这个伤痛太痛了。
我吃了麻辣烫、吃了凉皮、吃了羊肉串、吃了牛肉烧饼、吃了草莓冰激凌……我快把整个世界都吃下去了,才勉强治愈了内伤。
作为一个“吃货”,一切伤痛都靠食疗。
后来我遇到了罗同学,得了“审美癌”的罗同学。
明明我长得像胖大婶,他却坚持认为我长得像新垣结衣。
导致我身边所有的人,都强烈要求我对新垣结衣下跪道歉。
我们都结婚十年了,他的“审美癌”还没痊愈。
也许现在,你喜欢的人只能看到你暗淡的那一面。
但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愿意绕着你转一圈,看到你发光的那一面。
对于那个男生,我很想怪他,可是在学生时代,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荒唐的事吧。
因为喜欢一个人,于是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不会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
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
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
有一部电影的宣传语,真的超级经典:“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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