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虽然是个乡下姑娘,却清秀漂亮,楚楚动人。身边的小伙子似乎没人能配得上她,闺中好友一个个都结婚了,她还独身一人。人家的孩子都会叫妈妈了,她才结婚。看着人家的孩子叫妈妈时妈妈那个幸福样儿,她羡慕得不得了,恨不能也立马生个孩子叫自己妈妈。可是,结婚好几年了,她的肚子却始终没有动静。家人着急,她也着急,就四处求医,终于在她30岁的时候生了个大胖小子。她高兴坏了,乐得合不拢嘴,终于有叫妈妈的了。 然而..
我去参加一次告别,骑手和马的告别。那匹即将退役的马,它的奔跑再次掀起了大风,草原上绿浪滚滚。 骑手的眼里,大地突然开始摇晃,原来是泪水滑落到了草丛中。马肯定是感觉到了,它仰天一声悲壮的嘶鸣,让天上的白云也跌跌撞撞往后纷纷退去。 骑手的内心羞怯而狂放,他还是一个敏感的人,但远没有一匹马更敏感,马的神经系统特别发达,神经细胞是人的100万倍。任何一个细如游丝的动作经过它身上,它都会抖毛和颤栗..
在纽约大都会美术馆,我遇见一位中国小留学生。他留着时髦但不流气的发型,穿着CUCC1的休闲上装,不时举起尼康相机,以非常娴熟的动作测光、对焦。虽然初次从加州到纽约玩,却对美术馆有了很深的认识,原因是在来之前,他已经阅读了有关的书籍。虽然家里的经济情况并不太好,但是他开着一辆时髦的丰田跑车,他说买日本车的目的是省油,因为高三那年,他平均每周要赶9个家教。 谈话中,我知道他马上就要进入加州大学柏克..
我不喜欢玛尼,真的。因此,每次喊她,我故意喊:蚂蚁,蚂蚁。她听了,很快活地答应,脸上,是一片阳光般的欢笑。同学们都笑起来,前仰后合。她笑得更快活了,傻傻的。她的脸儿黑黑的,带着两片特有的高原红,和我们这座小城的人相比,明显的黑白分明,截然不同。是的,她来自遥远的西藏,到这儿来读书。 和我们相比,她什么也不懂,很傻,很笨,不会吃麦当劳、肯德基,甚至不会吹泡泡糖,唯一的..
它被世人所期待、所仰慕、所赞誉,是由于它的美。 它美得秀韵多姿,美得雍容华贵,美得绚丽娇艳,美得惊世骇俗。它的美是早已被世人所确定、所公认了的。它的美不惧怕争议和挑战。 有多少人没有欣赏过牡丹呢? 却偏偏要坐上汽车火车飞机轮船,千里万里爬山涉水,天南海北不约而同,揣着焦渴与翘盼的心,涛涛黄河般地涌进洛阳城。 欧阳修曾有诗云:洛阳地脉花最重,牡丹尤为天下奇。 传说中的牡丹..
在上海的一家餐馆里。 负责为我们上菜的那位女侍,年轻得像是树上的一片嫩叶。注意她,是因为她上菜时显得笨手拙脚的,让我老是担心她可能会把盘子里的汤汁转化成我的洗澡水。 我的第六感居然没有辜负我。 捧上蒸鱼时,盘子倾斜,腥膻的鱼汁鲁鲁莽莽地直淋而下,泼洒在我搁于椅子的皮包上!我本能地跳了起来,阴霾的脸,变成欲雨的天。这皮包,是我在意大利买的,极好极软的牛皮,..
毕业20周年,老杨建议回母校去看看,重点是去看看那面网球墙,上面是否有球印,还是仍被爬山虎们所占领。 老杨在同学网上发了这个帖子,召集到了能来的所有人曾经在十舍的西墙上打过球或看过球的人,此刻,不管是浓发尚在,还是开始谢顶,都湿了眼眶吧。 昨日与君别,儿女忽成行。这两句诗最能解释20年的时光变迁,同学会总是在热闹中夹杂了小小的伤感,而这伤感,在我们见到10舍的..
如果以故土出发地为基点,以成长的足迹作半径,让心路历程拉出的轨迹画圆,回想起来,自己所走过的途程并不遥远,某种程度上未到达理想的彼岸,还在一次次地做着探寻,试图将自己半径拉得更远。然而,我感觉累了,身心被唤作故园的地方紧紧抻着,越抻越紧,不得不让我驻足,体味那份疲惫。 经过跋涉,我们都会感觉脚步的沉重。 我曾经义无反顾地往前走,不看眼前的风景,只顾一路地走着,走向哪里,自己也不太清楚。走..
有一年,我们学校来了一个小个子学生。说得准确些,他该算侏儒。因为他的身高实在比甬道两边的冬青丛高不了多少。站在学生堆里,他就像一株被阳光、和风以及惠露忘掉的小树,在生长上,他落了单,显得孱弱、落寞而又格格不入。 他高一,我并不教他,只在急急奔走的学生中,偶尔看到他。他的样子并不差,只是脑袋有点大,总低着头,脚步琐细地跟在别人后边走,像是有意躲避着什么。 有一次,我在学校食堂吃饭,学生们大..
意料不到的浪漫 他有空就用纸叠心形折纸,见到她就给她。这个习惯有多久了?他自己都不是记得很清楚。突然,有天,她电话里说:今天有个收废纸的来,我问了价钱,然后把你送我的心形折纸都卖掉了顿了顿,刚好九块钱,等下你打扮打扮,我们一起去民政局领证吧。 原来你也在这里 毕业那天,班长提议全班同学坐成一个圈..
我在那一刻几乎蒙了。我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度过这课前演讲五分钟的,直到走下讲台的那一刻,我才意识到,竟然一切都顺利结束了。 我所要说的事就是发生在那天语文课的课前演讲,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做课前演讲,所以心里不免有些紧张。因为我的性格内向,不善与人沟通,毫不夸张地说,我见到陌生人就害怕说话。 虽然紧张,但我知道此前我已经错过了无数次机会,对我来说,不论这次有多么困难,我都要把握住,我暗暗地告诫自..
张爱玲在洛杉矶23年间,搬家200多次; 但居住过的地方,没一处作为纪念保留下来; 最后,她连自己的骨灰都托人撒于太平洋了 第二次来到洛杉矶时,恰逢春天。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我来到西木区花店,买了23朵鲜艳的白菊花,要送给张爱玲。 我兴致勃勃地来到罗彻斯特大道。路旁,有一栋极普通的5层公寓楼。当年,张爱玲就住在这公寓楼的206房间。这是她在洛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