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 你仍然青涩如初吗? 在我已经很斑驳的时候 少年 你依旧纯然不动吗? 在我漂泊了很久之后 少年 你还相信美好吗? 当我游走在这世道的窄口 少年 你不能老去 不能 你要堅强地留在岁月的岸上 那些沉重的、流离的和虚妄的 都让我一个人去经历吧 而你 只需要穿着你的一身白衣 让阳光照进你 你要明媚..
我开始写东西时,还在学校做英语老师。 那时的我,十分厌恶那个城市,冬天寒冷漫长,春天短暂也不美好。它就像一座关押着我的监狱,生活里的一切都让我透不过气来。 于是,我开始写作,然后事情就发生了我身体里生长出了一根歪七扭八的枝丫,偷偷地从那铁窗中伸展出去,长啊长,长得越过了屋檐,晒到了太阳,淋到了雨水;后来甚至开出了一些小花朵,春天来的时候,也会有些隐隐的芬芳。 ..
这几天大阪凉快了些,早晚打开窗户有徐徐轻风吹来,难得的是湿度不大,黄昏出去散步,舒服的空气让人放松,似乎也能承载记忆,我想起了很多年前夏天家里常做的西红柿酱。 西红柿是北方夏天的主打蔬菜,每天午饭是西红柿鸡蛋面,晚上有西红柿炒鸡蛋,也会有加了西红柿的疙瘩面汤,除此之外,我妈和我还喜欢吃生西红柿,她是先咬最顶端,说那儿最甜,西红柿汤也不会亂流,集中把汤吸出来再一口口吃西红柿肉;我则喜欢随便咬,咬..
算起来我和德国人一起吃过上千顿饭了,其中大部分是中午的工作餐。 最早是在学校的食堂,每顿大约有三种主菜和主食自由选择,但重复率极高。另附小食,无非是一碟子沙拉或一小碗酸奶。我的德国同学无一不吃得津津有味,而我似乎只对难得出现的烤鸡和炸薯条的搭配稍感满意。有时候宁愿早起夹一个三明治带去学校,待到中午冷冰冰地下肚,也不愿端着餐盘排队接一份加热的冷冻蔬菜。 好在学校生活很快結束了。欢欣雀跃地进..
是这样的,今天我要曝光一条渣狗。 我第一次见到它是在起风了的黄昏,大地风起云涌,它孤身一狗地蹲在我家门口台阶上,吐着舌头,一副英俊而骄傲的样子。帮我妈去买菜的我拎着两大包杂物,正笨拙地准备伸手掏钥匙的时候,直直地撞上了它的眼睛。 这样的相逢颇有命运的味道,加上它的眼神,凌厉中带着一丝高贵,冷漠中又透着一点淡然,颇有一点霸道狗总裁的调调,让我顿时觉得,我不会要捡一只狗回家吧! 你想,..
中国台北一对邻居老夫妇,有个在美国行医的儿子。几乎每次在大厅里遇到,都听见他们在跟管理员或其他邻居谈宝贝儿子。 去年,老夫妇终于移民到美国跟儿子住。可是才去半年,就回来了,说在那里住不惯。 有一天,在电梯里遇到老太太,我提到女儿的高中功课好辛苦。她居然叹口气,拍拍我,说别让孩子太辛苦,别让孩子太成功,孩子一成功就飞了,等于没有了孩子。又说他们老两口住在儿子家半年,连一席话都没跟儿子好好说..
他看到了那顶毡房穹顶般硕大的犄角,在那里纹丝不动。居然是在那并不险峻的山脊上。他极目望去,竟是一只岩羊卧在一块大圆石上。按说,那不该是岩羊歇脚之处。以它天生机敏,此时它应该有所动作才好。但是,不知怎的,它貌似全然无知,一动不动。 这引起了他足够的好奇。 自从持枪证和猎枪一同被收缴,他再没有触及过岩羊的皮毛。岩羊已列入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获它是要犯罪的。当然,在这天山深处,所有的野兽和动物..
一楼的老王,孤身一人,无儿无女,是个鸟迷。老王养了许多漂亮的鸟儿,有虎皮鹦鹉、牡丹鹦鹉、画眉、鸽子等。不过,老王最钟爱的鸟,却是一只黑不溜秋的八哥。八哥的外表,实在比不上鹦鹉,两只细长的脚,头上还掉了些羽毛,斑斑驳驳的;但八哥能说话,且能模仿几种版本的声音,苍老的、稚氣的,女高音、男低音每天早上,当老王揭开蒙在鸟笼上的黑布,八哥会以哑哑的嗓音说:喝水啦,..
我们家人都喜欢吃肉,尤其是我。过年时长辈们最喜欢我,不管我平日里是一个多么伤春悲秋的文艺青年,只要一到了饭桌上,我就永远能吃。大家最不喜欢的,是沉沉。 沉沉是在一顿年夜饭的时候,被带回来的。她妈妈拖着几个巨大的蛇皮袋回到了娘家,在袋子摩擦地面的声响里,她妈妈轻轻地说了句:我离婚了。 外婆不停地给沉沉夹菜,外公用筷子蘸了点黄酒喂她,用玩笑般的口吻說:&ldquo..
01 我爸是个大厨,哦不,用他的话来说,是腹有诗书的大厨。 大厨君对我的教育方式从来都是独树一帜。我6岁那一年的盛夏,天闷热得让人喘不过气,可大厨君却兴致盎然,连哄带骗地把我带到田里晒了一整天。那夜,当我饥肠辘辘,对着一桌子好吃的垂涎欲滴时,大厨君却忆苦思甜,给我讲起了粒粒皆辛苦的故事 如果事情到此结束,那么大厨君将是一个懂得实践出真知的慈父典范,然..
从记事儿起,我就不爱吃我妈做的饭。在味觉体验方面她做饭的风格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缺油少盐,清汤寡水。因为我妈做饭在调味品用量上极端悭吝惜墨如金,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以为油盐酱醋这些东西都是奢侈品,价钱都很昂贵,除非大户人家逢年过节,普通老百姓家里平时做饭没事儿都不能多放。 关于调味品价格的迷思在我去过一次百货商店以后就被打破了。我无数次地问过我妈做饭为啥不能多放点儿盐,我妈说盐吃多了高血压。我又问炒..
武楷斯趿着塑料拖鞋,穿着陈旧的T恤和五分裤,推着破旧的电瓶车,出现在广州古村落小洲村头。鼻子上架着的那副宽大的银边眼镜,来自80年代,是某次武楷斯去广州的天光墟收破烂时,无意间获得的。如果不是一头充满艺术家气质的卷曲长发,很难想象他享受着流浪汉破烂王CEO95后等一长串标签。 从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