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夫、妻、妾、婢
夫:本义为成年男子,甲骨文是一个正面直立的人形,头部有一短横,表示男子成年之后用簪子把头发束起来。引申为:“已婚的男子”。《说文》:“夫,丈夫也。”《说文解字注笺》:“男子已冠之称业。”依周朝的度量衡标准(八寸为一尺,十尺为丈),成人一般按一丈算,故称“丈夫”。
妻: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甲骨文左边像长发女子,右边为一只手,整个字形像用女子,这就是说,妻子是抢来的女人。也有人认为是丈夫将手插入妻子的头发中,帮妻子整理头发。后代“妻”字所表女子的长发变为“十”,“又”插入发中,即成今“妻”字的字形。《说文》:“妻,妇与夫齐者也。”《诗经》:“取(娶)妻如何?匪(非)媒不得。”从上述文字可知,妻,是与夫相对应的,是经三媒六聘正式娶进来的。《礼记》:“庶人曰妻。”那些没有封爵、没有官职的平民百姓的配偶才叫“妻”。诸侯的正式配偶叫“夫人”,帝王的正式配偶叫“后”。
妾:
甲骨文 金文 小篆
本义是“女奴”。甲骨文的字形是一个妇女跪坐着,她的头上有刑刀(“辛”)的符号,表示她已被刺上奴隶的记号。《说文》:“妾,有罪女子给事者。”后来多指“小老婆”。
婢:
小篆
本义:旧社会里被迫受役使的女子。《说文》:“婢,女之卑者也。”
许多人以为,在旧中国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错也。那时候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婢)制”。“妻”,自古以来,只能是一个,“妾”和“婢”可以多个。即使是皇帝,他可以“三宫六院七十二偏妃”,但正宫皇后只能是一个。
《礼记·内则》:“聘则为妻,奔(好老头注:凡男女结合不经正式聘娶婚姻仪式者,称为奔)则为妾。”娶妾无须正式的程序,可以是陪嫁、随嫁或是买来的女奴。妾母家和夫家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双方并无“合两姓之好”的亲戚关系。妻与妾发生争执的时候常常说:“我是三媒六聘拿花轿抬进来的”。在后宫,皇后与嫔妃们发生矛盾也会说:“我是从大清门进来的”,可见其不同。
由于妻是经正式程序娶进来的,且只有一个,所以妻的地位在夫家是与妾和婢截然不同的。“妻者齐也,与夫齐体之人也;妾者接也,仅得与夫接见而已;贵贱有分,不可紊也。” 这说明妻与妾是主仆关系。妾只能侍奉左右,是正妻的侍女奴婢,身份、地位等都很卑贱。在家族中,妻是管家婆。在后宫中,皇后统掌六宫。读《红楼梦》可知, 王夫人、王熙凤是妻,在贾府的地位没得说。赵姨娘是妾,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看不起她。平儿、彩云等是婢,地位就更低了(平儿虽是助理级的大丫鬟,但她是靠 人缘取得大家尊敬的)。
再有,由于妻是经正式程序娶进来的,就不能随便离开。夫要想休妻,除有其他特殊原因外,必须妻犯“七出”之错才可以。而夫离妾,历来无明文保护规定,夫可任意休弃或卖与转送他人。
因为来源不同,理论上妾永远不得升到妻的地位(婢就更甭想了)。以妾为妻在古代一直是当作重大问题来对待的。如《谷梁传·僖公九年》载,公元前651年诸侯葵丘之会的盟约就有一条规定“勿以妾为妻”。后世的法律对于以妾为妻都是作为犯罪处理的。清代的法律就明文规定,“以妾为妻,丈夫处杖九十,并须改正。”
摘自:http://www.360doc.com/content/13/0906/04/506102_312646887.shtml
知否:古代大家族的丫鬟都是从小的,宁娶大家婢,不娶小家女
《知否》原著里小耿的夫人看见明兰身边的丫鬟非常体面,既懂礼节,照顾主人也非常周到。就给人伢子(古代贩卖人口的)说:比照明兰身边的丫鬟去找。人伢子告诉她:正经大户人家的上等丫头,都是从小的。然后再观察这些丫鬟的人品德行,从里面找出类拔萃的才能挑上来伺候主子。
原著里盛明兰嫁给顾廷烨之后,发现顾府(不是宁远候府)的丫鬟们举止僵硬紧张,礼数也不周全。就
在古代,世家贵族人家里的贴身大丫鬟,大多是从小培养的。这些小女孩们一般在十岁左右,开始进入内宅当差。
在培训丫鬟方面,盛府确实很有一套,盛纮的父亲自娶回勇毅侯府大小姐以后,给盛家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勇毅侯府是数代钟鸣鼎食的人家,所以在调理丫鬟方面很有一套。就像明兰说的,如果按照当年勇毅侯府的规格来说,明兰身边的丫鬟们还要再淘汰一半。
所以在古代当丫鬟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今天小编就以盛家的丫鬟为例子,讲一讲古代大家族丫鬟的成长历史。
在原著里,盛纮升任正六品的登州知州,为了匹配孩子们的身份,尤其是盛明兰身边的丫鬟太少,王大娘子让管事婆子领着十来个小女孩到寿安堂让明兰挑选。
明兰看着一屋子的小女孩不知道选哪个。这些小女孩有的害羞,不敢和明兰的目光接触,有的胆子大一点儿,讨好地冲着明兰微笑,但是无论她们大胆还是瑟缩,都露出渴望的神色,因为这些小丫鬟知道,一经被主人挑中就能进入内宅,脱离做粗活穿布衣的仆役生活,运气好的将来还能有机会更上一层楼。
明兰拿不定主意,最后盛老太太给明兰挑选了四个小丫鬟,年龄在十岁左右,两个比明兰小,两个比明兰大。她们的名字分别是:二丫,招弟,小花和妞子。
不过这些丫头们到了主子身边,都会改成主子喜欢的名字。比如《红楼梦中》宝玉就给祖母派过来的花蕊珠(还有的版本叫珍珠的)改名为花袭人。《知否》里面的盛明兰就给这四个小丫鬟,起了四个好听的名字:燕草、碧丝、秦桑、绿枝。明兰过去的丫鬟是小桃和丹橘是两个红,再加上这四个绿,是明兰身边跟的比较久的丫鬟。
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丫鬟都拥有好听的名字,《知否》里面盛长柏哥哥身边的丫鬟的名字,没有一个好听的,分别叫:羊毫,狼毫,紫毫,鸡毫,猪毫,兼豪,其中一个最漂亮的女孩叫鼠须。一个青春靓丽的小女孩,叫这种名字也是非常郁闷的。
当然盛长枫身边的丫鬟们叫:可儿、媚儿,也不好,不庄重。整部《知否》里面最会给丫鬟起名字的就是墨兰,墨兰身边的丫鬟们叫:露种、云栽、碧桃、芙蓉和秋江,名字起的都很文雅。
这些女孩儿到了内宅,只是开始,在管事婆子的教导之下,努力完善自己,才能做到一等大丫鬟,才有可能改变命运。明兰身边的这些丫鬟们都归房妈妈。今天小编就从房妈妈的晋升之路,来讲讲古代丫鬟们,如何实现人生逆袭,成为一等大丫鬟的。
房妈妈出生在一个贫苦潦倒的农户,七岁之前没吃过一顿饱饭,母亲无奈之下把她卖给了人伢子,年轻的房妈妈很有心计,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下的几个大钱给了人伢子。目的是让人伢子给自己卖个好人家,这样最终她才进了勇毅侯府。
到了侯府之后,房妈妈从最底层开始干起,她年龄小,但是却肯吃亏,愿意多干活。正是因为这份勤快,才入了老侯爷夫人的眼。她被调进了内宅,做了一名普通的丫鬟。房妈妈不甘于命运,很爱学习,先后学会了写字、算账、绣花、理家等本事,有了本领之后,她不骄不躁,一心一意伺候主子,最后才升任为勇毅侯府独女(也就是盛老太太)身边的一等大丫鬟。
在这中间房妈妈吃了很多苦,经过一步一步的磨炼和学习,好几年之后才成为了一等大丫鬟。后来跟着盛老太太陪嫁进入盛府,到了出嫁的年龄,被老太太做主嫁给了府里的一个管事,夫妻双双脱去奴籍。后来到外面谋生,儿孙满堂,家业殷实,儿子们的前程也很不错。她中年丧夫之后,才又回到盛府,陪伴盛老太太。
房妈妈独立自强的人生之路,就是古代一个正常的一等大丫鬟的努力拼搏之路,没有影视剧渲染的那么多幸运,她就是靠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努力,实现人生的逆袭的。
咱们今天看电视剧,经常会看到一个世家贵族的大少爷,在路边救了一个“卖身葬父”的女孩,然后女孩就要死要活的、当牛做马的想贴身服侍这个大少爷,这在古代的高门大户里是不可能的。
她被人家带回府里,首先就要被交给管事妈妈慢慢,从学习规矩礼数开始,从底层一步步地做起,做得好的才有可能被调到少爷身边。如果想一步登天的贴身伺候,那是不可能的,古代大家族的父母们,不可能让一个来历不明、没有规矩的女子教坏自己的宝贝儿子的。
所以在古代,想做一个丫鬟,做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丫鬟,是非常不容易的,能做到房妈妈这个份上,已经很是出类拔萃的了。
这句话在明兰身边的丫鬟:丹橘和小桃身上体现的最为明显。在古代一个高门大户出来的婢女,见识、学问都不凡,一般都精通女红、管家之道。而小门小户人家的女儿,因为平常接触的人有限,眼界和能力自然没有办法和大户人家的婢女相比。
丹橘表哥的父母一开始并不看好丹橘,想着自己家现在已经到了小康水平,就想着给自己的儿子找一位门当户对的小家碧玉。后来看到丹橘长得贤惠貌美,顾侯夫人对丹橘出手大方,又十分维护,原来心里的那遗憾才烟消云散了。
小桃嫁给漕帮的二把手石头,小桃的嫂子车三娘,一直觉得小桃长不大,没主意,但是从心里她对小桃也不敢小瞧,她觉得这位弟妹除了爱找自己拿主意外,别的都很好。会缝衣做饭、煲汤整顿,她的两个女儿还跟着小桃学习一些大家规矩、学做精美的女红。 这就是大家婢女必备的素质。
所以在古代,尤其是大家小姐身边的婢女,一般很受人们赏识,大了被父母赎回之后,一般当地的土财主也愿意娶回家做妻子。因为大家婢女身上卓越的学识和眼界,还有当家理事的能力,不是普通小门小户的女儿能比的。
古代的丫鬟们,从被卖到主人家开始就丧失了人生自由。但是,有很多女孩们,不甘于命运的摆布,她们努力奋斗,像房妈妈、丹橘、小桃一样,通过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努力完善自己,最终改变了自己被奴役的命运,这些女孩们,值得我们现代人学习、仰视。
“公版”以后的周作人
周作人的“夜读抄”,是有意为之的文体。
年初偶然发现,竟然有十来家出版社在印周作人的书。问出版界的朋友,才知道原来周氏著作早在几年前就已经进入“公版”,无论,不必再征求版权所有者的同意,也不必支付任何费用,就可以拿来出版了。也就是说,知堂老人这次可真的成为“古人”了。
虽然一下子出现多种周氏文集,颇有些蜂拥的感觉,但我相信这些出版者并非着眼于盈利。周氏的读者无论如何都是“小众”,而且自恢复出版以后的三十余年,喜欢知堂文字者大都有了一种或多种文集,再印又能有多少人买?所以我的看法是,周作人的“公版”化,只是给出版家们提供一个展示出版理念及构想的机会,当然其前提自是对知堂文字的推重。我有选择地买了几种,想看看有什么新的面貌,得到的感觉是,出版者很是动了些心思,力图别开生面,比如封面的设计以及排版的版式都有新意,特别是有的还加了不仅精美而且恰当的插图,这是格外让我心喜的。但在最主要的部分,即文本上,却看不到下了多少功夫,有些什么改进。我想,这并不是出版者的有意忽视和偷懒,而是他们对知堂著作现有文本的缺陷估计不足所致。
周作人的书自1945年以后,基本处于停止出版的状态,只是在1950年代之后,在不用“周作人”为署名的前提下出版过几本关于鲁迅的书和翻译作品,至于他的自编文集,好像从来没有再版过。所以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钟叔河先生开始较系统地编辑出版周作人自编文集、分类文编,以及止庵先生经过更广泛地搜集而重新校订周氏自编文集的时候,他们可凭借参考的资源都很有限,在今天看来,这些出版成果显得有些仓促和粗糙,也是可以谅解的。钟先生以多种形式让周氏作品与读者见面,止庵先生则为读者提供一个力求保持原汁原味、本色纯正的版本,可以说完成了周氏著作整理的“草创”阶段。此外,尽管周氏文本并没有达到或接近“定本”的水平,但二位在整理校订的理念上的不同见解,综合比较来看,却包含着多方面的正反经验,这就为后来者的“讨论”“修饰”“润色”提供了可贵的借鉴。
可惜的是,“公版”之后的周氏著作,尚看不到对“草创”阶段的突破,却给人以把那二位校订者也“公版”化了的感觉。遗憾之余,我忍不住想以读者身份插几句嘴,对“公版”之前的周氏文本,包括民国版以及钟先生、止庵先生的校订版,聊陈刍荛之见,以供有志继武前驱者参考,哪怕招来一些讥笑也不在乎了。
周氏现有的文字我并没有全部看过,只是读过其中的大部分。我读的遍数较多的,只有早期的《看云》《永日》等集,中期的《夜读抄》以后的十来本而已。所以我的举例也就限于这个范围内,而且对每个要谈的问题只举一例,都是“公版”前版本中没有发现处理的。
先谈文本的错误,也就是校勘问题。
(一)周作人本人的笔误。《秉烛后谈》第一篇《自己所能做的》中有如下一段:
这是一件难事情,我怎么敢来动手呢。当初原是不敢,也就是那么逼成的,好像是“八道行成”里的大子,各处彷徨之后往往走到牛角里去。
我的看法是:“大子”之“大”虽然与“太”相通,但还是改为适合现在读者习惯的“太”字为好,而“八道行成”无疑为“八相成道”之误。
“八道行成”,佛经中出于《大般涅槃经》,与弹碁、六博、拍毱、掷石、投壶等并称,注言“塞戏”,一切受戒者皆不可观做。而《梵网经》则作“八道行城”,其详不可得知,明藕益《梵网经合注》云:“牵道八道行城者,纵横各八路,以棋子行之。西域戏也。”如果以下文“大子”是指棋子,又言“各处彷徨之后往往走到牛角里去”,周氏似不应如此臆想发挥,并将棋子拟人化感情化。故颇疑此文之“大子”为“太子”,正如《秉烛谈·老学庵笔记》一文中的“大保”即“太保”一样。如此则“八道行成”应为“八相成道”之误。“八相成道”是一般佛教徒都知道的释迦牟尼从降生到成道到涅槃的故事,所以周氏才能做熟典来使用。按佛示现人间,有八种相,名“八相”。(大乘之八相是:降兜率、入胎、住胎、出胎、出家、成道、转、入灭。)“成道”只是八相之一,但为八相之主脑,故特言“八相成道”。知堂此处所说,是指迦毗罗卫国太子悉达多(即释迦牟尼)未成道前历试诸外道,皆不能开悟,所以说他“各处彷徨之后往往走到牛角里去”。
但这种错误,只能通过注释来说明,不宜改动原文,(大子可以改太子)。周作人读的佛经很多,“八道行成”这词很多大和尚都不知道,他不可能在文章中使用,所以完全是一时疏忽之误。这种一时疏忽很奇怪,比如《瓜豆集·家之上下四旁》中有一句“太史公曰,伤哉贫也,生无以为养,死无以为葬也”。“伤哉贫也”三句出于《檀弓》,是子路的话。周氏幼读四书,不可能不知道,谁也弄不清他怎么就误成太史公了。
(二)周氏引文出处之误。《苦茶随笔》中《关于苦茶》一文:
《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山有栲”一条下云:“山樗生山中,与下田樗大略无异,叶似差狭耳,吴人以其叶为茗。”
“山樗生山中”以下一段引文,其实并不出自陆玑《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的“山有栲”条,也就是说,《陆疏》卷上虽然有“山有栲”一条,但此条下并无所引的文字。这段文字实际上出自《陆疏》的“蔽芾其樗”条。所以周氏如引《陆疏》,就应该写作“《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蔽芾其樗’一条下云”。那么周氏为什么在这里出错了呢?也是因为疏忽。周氏摘录引文时所用的版本其实是明人毛晋的《陆氏诗疏广要》,也可以会意地理解为毛晋为《陆疏》所做的注。因为《陆疏》本身只有两万字,一般只能收于丛书以传,并无单行者,人们所收的都是《陆疏广要》或其他校本,而以《广要》最为常用。《陆疏广要》的“蔽芾其樗”条中,《陆疏》正文自然有那段文字,但在“山有栲”一条,毛氏在自己所做的“注”中也引了那一段文字。周氏从“注”的位置找到那段文字,但未分辨是不是《陆疏》正文,顺手就把出处写成了“山有栲”。周氏对陆玑的《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情有独钟,几乎把此书相关的各种版本都搜集全了,在他最熟的地方出错,也只能是大意了吧。至于有的校订者把此处的“山有栲”改为“山有樗”,那就更错了,因为《陆疏》中根本就没有“山有樗”这一条。
(三)周氏错误地理解了所引的文章。周作人的古文校点水平就是在专家里也是第一流的,尤其是在所用标点符号仅是逗号、句号的情况下,断句和结句都极准确严谨。但也并不是不会出错。如《秉烛谈》第一篇《关于俞理初》一文,其中有云:
《书〈旧唐书舆服志〉后》末云:“古有丁男丁女,裹足则失丁女,阴弱则两仪不完。又出古舞屣贱服,女贱则男贱。”
“女贱则男贱”一句无法理解,查《癸巳类稿》,原句为“女贱,则男贱女子心不可改者,由不知古大足时有贵重华美之履”。“男贱”不是男子和女子一样贱,而是男子贱视女子。此处知堂先是误读,然后引句不全。
(四)周氏引文时抄录之误。这种错误较多,仅举《秉烛谈》之《再谈尺牍》一例:
而世之少为公子老封君者,曾安乐之足以为累否耶。
这句话也很费解,只好查《雪鸿轩尺牍》卷二的《与徐克家》一简,结果是:“而世之少为公子、老为封君者,亦何曾安乐之足以为累否耶。”周氏所录漏了“老为”之“为”,及“亦何”二字。
(五)周氏所引文章本身的文字错误。如《秉烛谈》之《读风臆补》:
“瞻望弗及,伫立以泣”,送别情景,二语尽之,是真可以泣鬼神矣。张子野短长句云,“眼力不如人,远上溪桥去。”
其中“张子野短长句云,‘眼力不如人,远上溪桥去’”我觉得可疑,就查了《读风臆补》卷三的原文,原文就是这么写的,那么问题就出在《读风臆补》上了。按张先《虞美人》词,此句本作“眼力不知人远、上溪(或作江)桥”,可知《臆补》录引既有误字,又误导周氏错断。但这种问题也只能在校记中说明,不可改动原文,因为错不都在周氏。而且周氏有时不改引文,并不见得是他不知有错。比如《风雨谈》中《窦存》一文,有引文为:“唐叶适诗云,‘应嫌屐齿印苍苔。’”叶适非唐人,周作人岂能不知,知而不改是规矩,如果改为“宋叶适”自然不能说错,但下面的问题怎么处理?即此诗其实并非叶适所作,作者乃叶绍翁字嗣宗号靖逸者。所以此类错误,只能在校记中指出而不宜更动原文。
以上是周氏原书中的一些错误,似不至于伤筋动骨、影响大意,马马虎虎的也就读过去了,但如果这些错误多达数十甚至上百处,那就不应该马虎,而应该认真对待了。但对这些错误的判断必须有理有据,改起来尤其要慎之又慎,否则就会变不错为错。
比如有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周氏本来就有炫博的文人习气,《癸辛杂识》他就要写成《癸辛杂志》,《三国志演义》就要写成《三国志衍义》,周氏这样写并没有错,可是如果囿于习见,认作错字而改成“正字”,那就不大妥当了。
还有为迁就现在的语言习惯而改的。如“气分”改“气氛”,“枝流”改“支流”,“根元”改“根源”,“荔支”改“荔枝”等等。如果以为其中一些是外来语而必须改,那么“名所”“新佛”这种词怎么办?一些英文是否也径直译成中文?
还有对周氏引文理解不当,而并不查核原书,径自以意改易他字的。如《夜读抄》中《五老小简》一文,其中提及俞樾《茶香室四钞》卷十《宋人小简》,中引宋朱弁《曲洧旧闻》一段,有“一二字小简”之语。一个短简,再短也不至于只有一二个字吧,这不过是极言其短的夸张之辞,并无错误。所以俞曲园照录不改,知堂录曲园也不改,如果我们觉得“一二字小简”不成话,《曲洧旧闻》并非僻书,查一下就是,最好不要率尔操起朱笔。
这种因不慎而新增的错字很有一些,而且有些为“公版”后的出版物所袭用,实为憾事。
标点符号问题。周作人的文章,今人所以号称难读,其原因固然多多,但标点的问题也是其中之一大项。我的鄙见,如果在标点上做适当的处理,知堂之文就要易读不少。
(一)周氏原文中多有并列的名词而不用逗号或顿号隔断者,对今天的读者很是不便。先举个例子:
《风雨谈·三部乡土诗》有如下三处是人名并列的。1.“毛奇龄宋衡邵廷采戴名世”。2.“章士俞公谷陶及申”。3.“章大来麟化士成裢成栻应枢锜钟世法标”。
第一句我尚可把四人名分别开,第二句我就费些踌躇,至于第三句,我简直无法可想。当然,第三句幸亏周氏自己都用逗号做了分别,为“章大来,麟化,士,成裢,成栻,应枢,锜,钟,世法,标”,大约是觉得再不给断开,也太难为读者了。那么前两处是否应该援例也加上逗号或顿号呢?
此类情况极多,钟叔河、止庵二先生也做了程度不同的处理,但都是未能贯彻始终,或加或不加,仍然留给读者一些困惑。比如“长沮桀溺楚狂接舆”,就容易被误解为四个人。“清水晴风西泽笛亩川崎巨泉”(《秉烛谈·江都二色》)这一串字是由几个日本人来分,我试了几种方案之后仍然不能决定,只好请教小朋友苏枕书才得解决。
(二)周氏对文章中的书名号也很随意,想加就加,大部分则不加。
典型的例子是在《风雨谈》中《关于纸》一篇,所有的书名、刊名、篇名,全不用引号,无一例外。而它的前一篇《毛氏说诗》则凡书名篇名都加了书名号,连诗序之“序”一字也不例外。这两篇文章一写于一月四日,一写于一月八日,相隔仅四天。有的在同一篇文章中谈到同一本书,也是前加后不加,或者相反。在这个问题上,钟先生和止庵处理得较好,就是都加书名号,至于加的对否,有否遗漏,则是另一问题。
(三)引号。周作人引别人成段文章都是加引号的,有时仅一二句也要加引号。现在的问题在于:周氏所引外国人的文章,里面原有引号的,则也随译文带上原引号,即引号内再套引号;可是他所引的如果是中国古文,则里面再有引文或对话,他都不再另套引号。不加引号,如《檀弓》“曾子易箦”那样为众人所熟悉的尚可,否则就容易给读者造成一些不便了。且看下面《苦竹杂记·醉余随笔》一篇中引盛大士《朴学斋笔记》卷七中一段:
“昌黎与于襄阳书,盛夸其抱不世之才,卷舒不随乎时,文武惟其所用,此真过情之誉也。而曰志存乎立功,事专乎报主,古人有言,请自隗始,又隐然以磊落奇伟之人自命矣。乃云愈今日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足下一朝之享而已,又何其志之小也。”
此段中又包含有五节引文,都出自韩愈《与于頔书》,现加引号后如下:
“昌黎与于襄阳书,盛夸其‘抱不世之才’,‘卷舒不随乎时,文武惟其所用’,此真过情之誉也。而曰‘志存乎立功,事专乎报主’,‘古人有言,请自隗始’,又隐然以磊落奇伟之人自命矣。乃云‘愈今日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不过费足下一朝之享而已’,又何其志之小也。”
两相比较,可以看出加引号后的效果。标点符号的情况很复杂,以上仅是举其大端,以说明知堂文章中的标点符号有重新加工的必要。至于具体的琐细微妙之处,那就是内行人士的事了。
上面所说的错字和标点,是建议改动;下面要谈的是建议不动的,即知堂的文体,我主要是指“夜读抄”体。
“夜读抄”是知堂独创的文体形式,不仅为他自己所珍爱所持护,也为知堂的研究者所推崇。记得舒芜先生曾说它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此话初看觉得有些过誉,其实细想起来是很合分寸的。自白话文运动之兴至“夜读抄”的出现,其间不过十多年,确实没见过用这种文体的“古人”。至于“来者”,我想未必没有人模拟过此体,但尽管书也读了不少,笔下也有功夫,但写出来却如婢学夫人,徒招效颦之诮,自然也就放弃了。那么“夜读抄”就如此高深么?却也不是,只是因为知堂此体,完全是根据自己各方面素养而量身定制的。对“夜读抄”,他起意于1928年,真正动笔却在四五年后。我们只看他一出手就是《颜氏学记》《颜氏家训》等一连串的名篇,就不能忽视这些年他的酝酿揣摩之功,我的拙见,此间他所写的《草木虫鱼》等文都是“夜读抄”体的探索和演习。
知堂的“夜读抄”无疑是成功的,可以说达到了几年来一直攀升着的散文创作的高峰。尽管有人挖苦他是“文抄公”,但他只是平和地做些解释,意思却是“你不妨抄个试试”。到1936年,鲁迅回答斯诺的问题时,说中国散文最好的是周作人,这话虽然含有很大的谦逊成分,但并不矫情,我认为鲁迅所首肯的知堂散文就是以“夜读抄”为代表的近年创作。这些散文的艺术水平足以让周作人与鲁迅以不同的风格而齐肩并立了。
“夜读抄”是有意为之的文体,它从内到外的独特性都是有意为之的,或者说,其外在的独特形式是与内在的文格、气韵相配合的。我初读此类文字时,首先感到的不是文章的精彩,而是那种分段形式的别扭,别扭到真想把它重新排版。但是一想,我再怎么看着不顺眼,也不能就替人家整容吧,只好心怀芥蒂地看下去,直到自己适应了,领悟了。我问了几位喜欢知堂文字的朋友,他们大体也都有过类似的感受。
我之所以谈这些,就是希望“公版后”出版周氏文章的朋友们,对“夜读抄”也好,“夜读抄”以外的文章也好,不要好心好意地给它做整容手术,对那些不合常规的段落,不要拆分,也不要合并,就让它以本来面貌流传于世。我有这个意识,也不过是最近的事。我翻开手头一册“公版后”某社出版的《夜读抄》,那里把知堂的引文全部提出,另成独立的一“块”,而且改成了楷体,很是悦目,但是想找出原来的分段处,却找不到了,形式上是多起了不少段,但仔细一读却成了囫囵一篇。至于整容本与原本在阅读体验上的差异,那就不言而喻了。古人有“爱之适足以害之”及“刻书之祸胜于焚书”之说,虽然有些偏颇,但也是很应该让我们儆戒的。
栾保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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