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宋大刚和李博都是十几岁的孩子,李博十五岁,宋大刚十七岁。他们和胡晓南同在黑石头村的第八生产队插队,程秀蕊的爹是八队的队长。村里为他们安排的房子在程家隔壁,一个只有两间干打垒小屋的院子。黑石头村是这一带平原的穷村,没有黑石头,有沙土地,产棉花。男劳力一天的工分是一毛二分钱。虽然穷,这三个城里来的学生却没有特别沮丧,他们白天上工,晚上回来就着柴油灯读书写字。每当王芳芳过来串门的时候,他们还会一起唱歌。胡晓南有一只总是装在绿丝绒套子里的口琴。年龄最小的李博喜欢打乒乓球,每天不管多累,他都要站在院里对着土墙打上一阵。常常在这时,隔壁的程家,程秀蕊的娘,一个头发蓬乱、颧骨红红的小个子妇女就会隔着墙头叹一声:“唉,这些城里的学生啊,可怜见儿的!”
黑石头村的农民一向把这些城里来的孩子称作学生,暗含着某种敬意甚至歉意。程秀蕊早就发现了这一点。有时她会站在本来就不高的墙头看看邻家院子,她见过读了半夜书的他们,是怎样在早晨脸也不洗就抄起小锄或者铁锨奔出门去上工的。他们衣衫褴褛,但他们吸引着她。她要娘有闲时帮他们缝补磨破的衣服,当她被派去送还那些衣服时,就自然地和他们认识了。程秀蕊一直觉得,那是她生活中最愉快的日子。她从他们那里借来不便公开的书,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怎么办》、屠格涅夫的《父与子》、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她一边听着他们热烈的议论,一边怀着陌生的狂喜似懂非懂地“吞咽”着这些大书。年岁最小的李博,兴趣在另一类书上,他读《资本论》,并渴望读到《列宁全集》。为此他还拜托过程秀蕊,问她镇中学能否借得到。程秀蕊望着这个瘦弱而又羞涩的学生,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把乒乓球和《资本论》看成生活中那么要紧的事。
有一天李博的乒乓球从墙那边飞过来落进程家院子,他紧跟着就跑过来四处找球。正在院里给一棵小石榴树浇水的程秀蕊见他急成那样,就帮着他一起找。他们发现乒乓球落进了猪圈,只见李博毫不犹豫地跳了进去,眼疾手快地抢出了他的乒乓球。后来程秀蕊知道了,虽然一个乒乓球不过几分钱,但李博身上常常是一分钱也没有。她手持一只海碗大的葫芦水瓢舀来清水,替他冲洗干净被他紧紧攥住的乒乓球。望着他手中那个白净的小球,她说,为什么你不和胡晓南、宋大刚一块儿打球呢?他说他们不喜欢打乒乓球,他越是喜欢,他们就越不喜欢。他的这番话把她逗笑了,就又问,那你一个人和这土墙没完没了地打球为了个什么呢?他说也不为什么,可以练发球吧,比如旋转发球。而且,不间断地练习,也能培养自己的球感。程秀蕊不知道“球感”意味着什么,但她很为这个词兴奋。
有时候,程秀蕊也会想到李博的身世。村里人都听说了李博的身世,都知道他父母已经去世,李博被送往小姨家生活,直到来黑石头村。他小姨是县蓄电池厂的工人,姨父在工厂当门卫。每逢想到这些,程秀蕊就会对这个小她几岁的孩子莫名地生出一种怜恤之情。她和她的家人有时会邀请他们过来吃饭,玉米、红薯两样面混合包的素馅蒸饺。馅儿是大白菜,把用棉籽油炒过的花椒碾碎,拌在白菜馅里,香味儿就出来了。逢这时他们会敞开肚子,吃得龇牙咧嘴。
一天,李博从县城回来,兴奋地告诉胡晓南和宋大刚,他能从小姨她们厂拉来一车粪送给程秀蕊家。乡村生活已经让李博他们懂得,人粪是粪中的上品,是农人最珍爱的细肥。给程秀蕊家送一车大粪,这是在厂里当门卫的姨父出的主意。原来厂里厕所是包给附近一个村子的,村人一星期来淘一次大粪。姨父说李博他们可以在村人来之前先淘一次,其实也就是偷粪的意思了,因此要在晚上。粪桶和推粪的平板车由姨父疏通关系从厂里借,但他们把大粪拉回村之后得赶紧连夜再将车和粪桶送还,毕竟,姨父是在冒险。黑石头村离县城二十五华里,连夜往返一次意味着要走五十多里路。即便对于成年人,这也是一个难题。李博问胡晓南和宋大刚谁愿意和他一起去拉粪,胡晓南说队长派他夜里浇地,明摆着,只能是宋大刚和李博一道进城了。
程秀蕊并不知道他们的偷粪计划,当他们就要去实施计划的时候,她跑来告诉李博一个消息:她们学校新来了一个名叫吴端的城里男生。这个吴端会打乒乓球,曾经被市少年体校选中,来到镇上,已经代表校队打过多次比赛,听说是打遍全县无敌手。这一切都足以引起一所乡镇中学的注目,而最让程秀蕊兴奋的,是他的球技。她想到了李博,想到他孤单一人和土墙的拼杀,不知为什么,她忽发奇想地要促成一场比赛,一场吴端和李博的“男子乒乓球单打”。她自然还有一种让李博打败吴端的愿望,如果用敌方和我方来划分,显然她觉得她和李博都属于“我方”。她撺掇李博说,约他来打一场怎么样?她一边撺掇,一边眼巴巴地紧紧盯住李博的脸。她这样撺掇时,李博和宋大刚正要去县城拉粪,但李博向程秀蕊隐瞒了晚上的偷粪计划。他非常专注地听着程秀蕊带来的消息,然后用一声“嗯”表示他同意约吴端。这同意虽只短到了一个字,程秀蕊却听出了其中的热望,便立刻追问明天行不行。原来她早就向吴端介绍过李博了,她盘算着明天是星期五,下午又没课,吴端要是能来黑石头村拜访李博,在小学校院子里那张红砖垒就的球台上比赛最合适。李博为了这个“明天”稍微迟疑了一下,结果还是回了一声“嗯”。
那个下午,李博和宋大刚步行进城,在小姨家吃过晚饭就推上姨父预先准备好的粪桶和平板车,到厂里的几间厕所去淘粪。据宋大刚讲述,那个巨大的木制粪桶一个人都搂不住,他和李博轮流用粪勺舀个没完,却怎么也不见满。折腾了一两个钟头,总算把粪桶填满时,他们估算了一下,足有二百斤吧。他们推着硕大的粪桶上路,天已黑透,路又不平,桶里的屎尿在颠簸中不断溅出来,臭气冲天。这打乱了他们原来的计划:他们不能走土路,得绕着县城平坦的柏油路回村,这要比走土路多出五六里地,却能保住大粪不倾洒。一路上,他们轮换着推车。两个人淘了一阵厕所已经很累,现在又要绕道回村,宋大刚就有点气不打一处来,一路走一路嘟嘟囔囔,抱怨着天黑、路远、粪臭,抱怨着这卖苦力的日子没有尽头。说到激愤处,他干脆双手一松将车把往地上一撂,躺在地上哭闹起来,仿佛一辈子的委屈都被这一车大粪勾了出来,他非得对着这臭烘烘的黑夜撒一回泼不可。那个晚上,李博蹲在他身边又劝又哄,用细瘦的胳膊拼着全身的力气抱宋大刚起来,让宋大刚空手跟着走,然后他独自把粪推回了黑石头村。接着,他们又连夜返回县城送还粪桶和平板车。当他们再一次从县城回到村里时,太阳已经很高了。
程秀蕊站在家门口,在光天化日之下闻着墙根那堆新粪呛人的气味,看着由远而近的李博和宋大刚。她已经从浇了一夜地回来的胡晓南那儿知道了这一夜的“粪事”,她粗算了一下,这一天,他们不停地走了一百多里地吧。她看着这两个人,他们脚步趔趄、灰头土脸、形容憔悴,神情却亢奋,仿佛刚刚合伙殴打了别人,或是刚被别人痛打。宋大刚只对程秀蕊说了一句话:“粪来了,我可得去睡了。”
程秀蕊对李博说,那你呢?她想到定在当天下午的比赛,很是不忍心。她告诉李博,吴端已经答应了在今天下午比赛。她又说要不咱们改天吧。李博告诉她,不用改了,下午行。
在那个五月的下午,在经历了一整夜的长途跋涉之后,李博在黑石头村小学的破院子里和镇中学的乒乓高手吴端如约会面。据说吴端身穿西式短裤、小方格衬衫,白球鞋一尘不染。他的球拍是名牌“红双喜”的,他站在黑石头村小学的院子里,像是来自另一个世界。李博的球拍是低一级的“流星”牌,边缘的破损处沾着星星点点的橡皮膏。他的衣裳,严格地说,肯定还溅着一些大粪的斑点。但这并不妨碍他和吴端在开赛前和比赛后互相握手——据说。之所以用了一些“据说”,是因为这场比赛的策划人程秀蕊没能来看比赛。那天她的娘,那个总是感叹李博他们“可怜见儿的”的小个子妇人突发阑尾炎,程秀蕊和爹一块儿送她去了镇医院。虽然娘在镇医院当时就做了手术,但程秀蕊回到村里已经是第二天,赛事早已结束。很长时间里,这成为程秀蕊一个特别大的遗憾。
守候了娘一夜的程秀蕊满心惦记的都是李博的输赢。她一回村就迫不及待地向胡晓南和宋大刚打听昨天的比赛。谁赢了?她问他们。他们不知道,因为他们没有去观战。程秀蕊想起来了,他们不喜欢乒乓球。她又去向村里的大人和孩子打听。谁赢了?她问他们。一些人去小学校看了比赛,但村人并不了解乒乓球,他们甚至看不懂输和赢,因此他们的回答无法让程秀蕊满意。他们的注意力在另外的地方,比如两个少年的握手,就让他们称奇并且开怀大笑。村人之间是不握手的,他们怎么也不明白,两个半大的孩子家,为什么赛个球还非得握握手。
谁赢了?程秀蕊又急切地想要去问李博。她听说李博正在地里浇麦子,就直奔八队的麦地。远远地她就看见他正弯着腰改畦口。他细瘦但有力的胳膊挥动着粗柄铁锨,显得那铁锨挺笨重。“哎——李——博!”她铆足了劲儿冲他喊,“谁——赢——啦?”
麦子正在灌浆,程秀蕊的喊声在饱满而又广阔的麦田里顽强地、不间断地泛着回音。她拖着长声叫喊着,就这样叫喊着冲到了他跟前。当李博直起腰站在程秀蕊对面时,她却又谨慎地盯住他的脸,像怕吓着他似的把叫喊变成了小声,她小声问道:“谁赢啦?”
他当然知道她问的是什么,却不作答。他冲她无声地笑笑,她说不清那笑是腼腆还是自豪,是喜悦还是遗憾……接着,他把头微微一偏,望着远方低声感叹道:“那个吴端,嗯,真棒。”他的神情真挚而惆怅,或者还有一种清淡的思念。
李博没有告诉程秀蕊那天的赢家是谁,程秀蕊却永远记住了五月的麦子地里李博的那个瞬间。阳光之下,她心里突然涌现出一个词:风度。是了,那就是风度,那就是她在从他们那儿借来的书中见到过却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词——风度。在这样的风度面前,一时间问和答似乎都已经显得多余。那时她站在五月的麦子地里,仿佛被定住似的不能动弹,世界也在那一瞬间变得安详静谧、洁白纯真。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样离开麦地的,只记得怀揣着李博的那声感叹,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不甘心。回到学校她还是忍不住向“真棒”的吴端问了那天的输赢。吴端一脸敬意的坦率回答印证了程秀蕊的猜想,吴端的回答也让她生出一种冲动,那是想要赞美他们的冲动,在她心中,从此就有了两个真正不凡的少年。
三十多年已经过去,黑石头村的几个年轻人早已各奔东西,程秀蕊也从乡村出来,成了城市市民。她在城市生活里始终没再见过那样的风度,而她一生追寻的,一生想要理解和靠近的,又似乎总和出现过那种风度的瞬间有关,直至中年已过,直至老年即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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