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习俗,女子嫁后第三天,俗称“过三朝”

更新:09-05 民间故事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诗句】三天,进厨房洗手煮汤。 我不熟悉姑姑的饮食习惯,就打发嫂子先尝尝。

【出处】唐代王建《送新郎诗三首·三》。

【含义】新娘进门第三天,到厨房洗手,开始煮菜、煲汤。 我不知道婆婆的口味是什么,就让嫂子先尝尝。 三日做饭:古代,女子出嫁后第三天要做饭。 耿(gēng):浓汤。 熟悉(ān):熟悉。 饮食习惯:婆婆的口味。 嫂子:丈夫的妹妹。

【赏析】新儿媳妇进门第三天,就亲手做饭,奉献给公婆。 但因为刚进门,不知道婆婆喜欢吃什么菜,味道如何,所以菜做好后,我先让嫂子尝了汤,这不符合婆婆的口味。 按照古代习俗,女子出嫁后的第三天,俗称“三朝”。 按照习俗,女人做饭就得去厨房。 新儿媳妇刚进门,自然不知道婆婆喜欢什么,但嫂子和公婆一起吃住,自然知道婆婆婆婆的饮食习惯,所以新儿媳妇做好菜后,先让嫂子尝尝。 这首诗生动地表达了新儿媳妇的心态,以及她的细心和聪明。

【使用说明】

1、用来形容儿媳妇在婆家料理家务,为人处事体贴、细心。 【例】新媳妇大概可以从唐诗中学到为人处事的智慧和智慧:“三天下厨房,洗手煮汤。如果你不熟悉姨妈的做法,饭菜,先打发你嫂子去尝尝。” (马瑞芳《书的故事》)

2. 前两句是描述厨房做饭的。 【例】自从“三天前进厨房,洗手煮汤”以来,有多少女性在这样的厨房里度过了大半生。 (梁实秋《从厨房到妇女解放》)

3、比喻完成某件事,等待别人评判。 【例】“三天,进厨房洗手做汤,不知道姑姑的饮食习惯,就打发嫂子先尝尝。” 我的嫂子成了所有烹饪的权威。 一篇文章出来,不是先看它是否符合现实,也不是先看的远一点,看看几年后它还是真知灼见还是废话,而是先看看眼前的市场。你看看能不能得到“嫂子”、“阿姨”的认可。 仿佛这是衡量真理的唯一“标准”。 (符号“简单复杂·前言”)

【全诗】

《献给新郎的三首诗——第三部分》

.[唐].王健.

第三天,他去厨房,洗手,煮汤。

我不熟悉姑姑的饮食习惯,就打发嫂子先尝尝。

【欣赏】

王建是唐代中叶擅长女子题材的大师。 他经常关注女性在婚姻和家庭中的各种遭遇。 ,这首歌《新娘新娘》就是其中之一。 这首诗改名为《乐府》,描绘了一个聪明灵巧的新儿媳妇的形象。 语言通俗易懂,叙述通俗易懂。 由于它善于捕捉生活中最富表现力的细节和刻画人物,所以读起来生动、有趣、自然。 。

“三天去厨房,洗手,煮汤。” “三日”是指新儿媳妇过户后的第三天。 按照古代婚俗的惯例,这一天,新儿媳妇要开始做饭。 由于这是第一次在婆家做家务,所以婆婆和嫂子的印象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到你在婆家的处境。未来,所以你必须格外小心。 “洗手”表明了新儿媳妇的认真和谨慎。

除了认真之外,还必须细心、彻底。 即使你的厨艺再好,每个人的口味也不同。 如果你能知道你婆婆的喜好就好了。 这个聪明又细心的儿媳妇并没有直接问婆婆,而是转了个弯,扔石头求答案:“我们去试试吧。” 小姑子跟婆婆住了很久,饮食习惯应该是一样的。 因此,菜肴做好后,并不是直接上桌的。 倒是让嫂子先尝尝味道。 如果做得不好,还有补救的机会。 这种典型的微妙情节,让一个聪明、聪明、懂事、有思想的新儿媳形象跃然纸上。

王建的创作中,乐府诗尤为突出,在新乐府运动中占有重要地位。 他在诗中大胆收录“俗语、平常事”,善于将民间日常生活、风俗人情融入题材。 乐府在精神上保持一致。 清人翁方刚在《十洲诗谈》中评论道:“张王乐府自然干净清亮,不求声音之大,也不求格调高,真是好”教古人。” 这首乐府诗也体现了这种第一风格:没有任何修饰,没有虚假的阐述,简洁流畅中委婉深刻。 他的诗歌风格对后世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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