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建筑承载着人类的历史和文明。
过度的商业化不仅削弱了历史氛围,还增加了各种隐患。
在经济日益发展的今天,如何通过保护和开放来振兴古建筑?
日本
▲唐昭体寺
将文化遗产视为“文化财产”
日本全国有大量被誉为“小京都”、“小江户”的古城。 置身其中,仿佛时空错乱,让人怀念过去。 例如,秋田县的角馆被誉为“陆奥(指日本东北地区)的小京都”,广岛县的竹原被誉为“安艺(广岛县的古称)的小京都”。 角馆真实地展示了古代武士的住宅,没有大量出售纪念品的商店,一切都很安静。 许多居民仍然居住在竹原的古建筑中,但并没有被改造成酒吧街。
在以保存大量唐代风格建筑而闻名的古都奈良,从著名的唐招提寺沿着一条小路向南步行不远,就可以到达另一座古刹——药师寺。 这条小路被称为“历史之路”,两旁是低矮的城墙、翠绿的竹林和传统的木屋。 仿佛把人们带回到了1000多年前的奈良时代。 这条“古道”连接着两座古庙,无疑是一条经商的黄金之路。 不过,两岸并没有店铺和商贩,古老的风俗依然存在。
为了保持古都的景观,奈良市没有高大的建筑物,天际线非常平坦。 正是在这样的精心呵护下,古老的奈良依然让游客感受到1300年前唐式建筑的魅力,让中国游客一睹唐朝风采。 这就是奈良吸引大量游客的原因。 对游客的吸引力。
根据日本文化遗产保护法第二条第一项规定,传统建筑和文化景观属于文化遗产。 1966年1月,日本还颁布了《古都历史风土保护特别措施法》,简称《古都保护法》,主要是保护古都历史景观。 确定了如何认定“历史风土区”、限制区内开发补偿等。
该法的制定是在古都镰仓发起的住宅环境保护运动的推动下制定的。 目的是将奈良市、京都市等古城以及镰仓市等直辖市的历史景观传承给下一代,以增加对国家的热爱,并为文化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历史风俗保护区”,新建、改建或增建、建设宅基地、开垦土地、砍伐树木、收集土石方均需向都道府县知事或市长提出申请。 历史保护区的核心区被列为“历史特殊保护区”。 改变建筑物颜色、张贴户外广告等必须提出申请。
此外,日本各地地方政府还通过了各种特殊法规来保护历史景观。 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可以避免文化景观的过度商业化,保留历史氛围,自然也能大大减少火灾隐患。 千年古都京都市也将保护文化遗产写入市民宪章,并将文化遗产的传承视为重要使命。
文化遗产在日本被称为“文化财产”,日本将文化遗产视为财富。 然而,这并不是把文化遗产当作摇钱树,只注重眼前的经济效益。 更重要的是保护遗产的文化内涵,实现文化的传承。 在日本各地的采访中,当地居民都表示当地的文化遗产非常珍贵且充满自豪感。 可以说,正是这种对国家的热爱,极大地增强了人们对国家的认同感。
法国
保障覆盖面广,国家财政负担不轻。
1913年,法国《历史古迹法》通过并实施。 这是一部至今有效的较为完整的法律,为法国古建筑的保护奠定了法律基础。
▲法国舍农索城堡
1943年,法国出台了历史古迹周边环境法,规定了以历史古迹为中心、半径500米的保护范围,将保护对象从古迹本身扩大到周边建筑。 面对城市现代化带来的大规模开发及其一系列后果,法国从1962年开始将文化遗产的概念扩展到老城区,划定有价值的区域作为历史保护区,并将其纳入严格的城市总体规划。 管理。 区内建筑物不得随意拆除,维修、重建必须经过“国家建筑师”咨询、评估和批准。 符合规划要求的修缮,由国家拨款并享受免税。
1983年的地方分权法确认了国家对文化遗产的总体责任,但也规定有关地方必须按照各自的职权履行相应的责任。
目前,法国约有 40,000 处历史古迹受到保护。 其中大约一半是私人财产,也接受国家资助。 如果是被列为建筑保护单位的建筑,国家将提供其修缮费用的50%; 如果是列入建筑遗产名录的建筑,国家将提供15%的修复费用。 法国用于历史古迹修缮的年均预算达到3.05亿欧元。
西班牙
探索古建筑保护经济可持续发展
作为欧洲最古老的文化国家之一,西班牙在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中排名第三,历史建筑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西班牙埃尔埃斯科里尔修道院
为了保护这些历史建筑,西班牙在立法、行政、公民教育、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努力,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
此外,西班牙政府还采取新的方式探索古建筑保护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并制定了皇家车站的发展模式。 自1928年第一家酒店成立以来,皇家酒店数量现已达到94家,几乎覆盖了西班牙所有省份。
此外,从成立至今,皇家酒店作为国有资产的基本属性从未改变。 就连目前负责酒店运营的皇家旅店旅游集团也是100%国有。
波兰
宪法中有关于珍惜文物的专门规定
二战结束时,波兰首都华沙85%以上的建筑被毁。 旧城已是一片焦土,古建筑已荡然无存。 战后,波兰人决定重建华沙老城,并根据战前已勘察并完整保存的建筑资料建造一座新城。
▲克拉科夫老城
在接下来的10年里,波兰人用举世闻名的“华沙速度”重建和修复了老城区900多座古建筑。 昔日的宫殿、城堡和教堂又恢复了雄伟,老城的街道也保留了中世纪的完美。 同时,华沙规划在远离古城的地区建设新城,以避免新城建筑对古城轮廓的影响。 华沙老城最终入选世界遗产,堪称重建奇迹。
波兰宪法中有两条涉及文物保护的条款,分别列于宪法第5条和第6条。 文物保护与保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保护公民自由和人身安全放在同一条款。 远远领先于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规定。 除政府文化和民族遗产部外,还有省、县(市)文物保护局独立执法。 城市规划和新建工程只要涉及古建筑或者文物,必须先经文物保护局批准。 该机构拥有一票否决权。 此外,波兰各级文物保护机构的管理权限非常广泛。 根据法律规定,目前波兰约30%的土地面积处于文物保护范围内。
近年来,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波兰古城、古建筑和文物的保护也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波兰文物保护机构不断将高科技应用到文物保护的日常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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