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乾道二年的续笔谈和补笔谈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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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卷数和版本

传世的《蒙溪笔谈》共二十六卷,均刊于南宋干道二年(1166年)《扬州府学报》。 沈括去世于北宋绍圣初年,距唐修出版此书约七十年。 唐序言“此书入库”。 该出版物显然是重印的。 因此,一般认为此书应是北宋时期出版的。 。

明万历年间,陈继儒编着的《宝岩堂秘记》,收录有《梦溪笔必谈》两卷。 由于《会集编》又称《陈美功秘记集》,所以这部《笔必谈》的编纂一般被称为《会集集》。 同时,商君编辑柯百海在重印时也将《补续》收入其中,并增补了11个续讲。 与《惠秘笔记》不同的是,《白海补续》不分卷。 这两类补续二十六卷之外,除白海本续《碧谈》题下注“张士安正本有,安正云传伯益”外,蒙溪之子》,说明其出处,初印补谈秘籍中未有说明。 关于补充笔谈,静道老师在新惩教梦溪笔谈的复习笔记中做了如下简要修改:

沈括写《梦溪笔谈》后,又写了一些补稿,由他本人或后人编成《补谈》。 在北宋人的著作中,我们没有发现有关于不笔谈的记载。 南宋、元人著作中曾有引证,但甚少。 可能当时还没有广泛流传,也不如《梦溪笔谈》那么普遍。 除钞票版本外,缺乏资料说明是否有当时流传的补充谈话的刻印。

关于补谈“南宋元人著作中已有引用,但甚少见”,在《蒙溪笔谈校对引言》中有这样的解释:

补充谈后来出来,续谈最后出来。 宋代笔记本、文选、史记等书籍的引述较多,而引述《笔谈》的却很少(目前仅有李焘的《徐子治通鉴长编》和程大昌的《严繁录》被引用)。 书面演讲的后续内容尚未被引用。 ……唯有游淼所著《随处堂书目》中,才能有延续的论述,这已是南宋后期的事了。

今天,经过半个世纪对文字谈话的不断研究,我们来看看道静老师的上述结论。 虽然基本正确,但还需要补充一些。

首先,《续必谈》是南宋人引用的。 邵听说后,十九卷中有这样一句话:

夔峡百姓,为曹操百岁正月,于田间设畜酒,然后聚兵,喧闹,谓之“养鸦鬼”。 ”。 老者说道,那片土地距离乌曼战场很近,很多人都在与之对抗。 Shen Cunzhong suspected that Shaoling "raised black ghosts in every house", which was his own fault. 写这首诗的诗人把鸬鹚戏称为“黑幽灵”。 往来奎峡,问人,汝存中说,鸬鹚没有别名。

其中,从“奎峡人”到“用来对抗它”的段落,也可以在《续必谈》(第601号)中找到。 根据后面一句“沉存忠疑少陵”,上述文字显然是引自续必谈。 闻后录序的结尾,名为“绍兴二十七年三月一日河南绍伯序”,意思是此文早年已在世间流传。南宋时期。

其次,现行本《梦溪笔谈》和《笔谈续》的名称是明代刻书时所刻的。 从南宋到万历,《梦溪笔谈》补品的名称并不固定。 朱熹的父亲朱松写有两首牡丹诗。 第二首诗是这样的:“春风起舞沉睡,东君腰戴金,垂檐醉花应笑,颇有当时做客的感觉。” ” 最后一句是:小注:“此事将继续以书面形式讨论。” 指补充书面讨论(第570条)。 朱熹的语言范畴和《补谈》中有两段引文,也收录在本补谈中。 同样是南宋初期人的程大昌,引用了《考古九卷》的帖子,称之为“不比谈”。 因此,《游妙随初堂书目》所载的补谈与《名文渊阁书目》所载的逐卷补谈很可能是同一本书。 “补”这个名称可能来自序言“补充某卷某项”的注释,而“续”这个名称可能来自它包含除正卷之外的内容。 因此,“隋初堂书目中只能查到隋初堂书目”的说法应予修改。

那么,这部自南宋以来流传下来的续集或补谈,是否包含了现在续集的内容呢? 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按理说应该有一些。 究其原因,是南宋初期,邵伯引用了该书续书的内容。 他看到的钞票和朱熹家的钞票应该是同时出示的。 来源。 又白海本《碧谈》续书题曰:“张十安本有,安正云传于蒙熙之子伯益”。 所谓“张世安原有”,应是指张补本《笔谈》中包含有补文本。 ,继续两部分的内容。 此书既然是“蒙熙子伯益传”,则可推知,南宋以来流传下来的续传或补说也应如此。 陈吉如得到的可能是缺失了最后十一条的残片(这一点也可以从该卷第一卷的第一个残片以及汇编中缺失的许多文章中得到证实)。 至于两卷补充谈话,估计是陈继如分的。 它们最初没有分成卷。 白海版重印时,合并为一卷,与旧版相同。

《补充笔谈》的出版,引发了原《梦溪笔谈》卷数的问题。 《惠秘笔记本》中的补充笔记中的一些条目前面有注释“补充某卷某项”。 最后四条评论分别涉及第 27 卷至第 30 卷。 补卷三十的注释中也有卷名“医论二”,而《医论》在传世二十六卷中仅占一卷。崇祯初期,认为:

代代相传的补讲中,每一章前面都要加上所补的卷名……看来不是后人所创,无疑是一部老书。版本。 原书二十六卷,未补十卷,其余有补。 如今与书法考试的数量不符……古人所著之书,本来无定卷,即成文议论,通考二十六卷。 我们现在做的是《宋史》二十五卷,而《郑桥同治一文录》二十卷的划分,并不总是这样。 由于历代所传补卷卷与通考不一致,而《宋史》与《同治》所载卷又不同,所以现在都没有传世了,也不知道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正史。补充一下,所以我写信来更新它。

清代乾隆年间,编撰了《四库全书》,将谈话集结录入秘籍。 官方对马元雕言论的总结如下:

宋代历史、艺术、文学,多有颠倒错误,其二十五卷可忽略不计。 说到同治二十卷,原来三十卷的记载就值得怀疑了。 郑乔据此记录下来。 但因反复传刻,其中一章缺失,故“三”误为“二”。 后来他定稿,定为二十六卷。 唐修干道二年修刻。 相当完善,一直流传至今。 至于所谓“补笔谈”、“续笔谈”,是《干道》原本尚未记载,或手稿已流传,藏编者欲将各卷追加在散卷之上,将它们一一标记。 原版三十卷仍以此为基础,故标有二十七卷、三十卷书名,但其实都不是夸自己的书名,而且分类不一致,不足以有别。 。 但据说古籍的刻印存疑,所以仍沿用原版以求保存旧意,并附加错误如右图所示。

嘉庆年间,编印《金坛苑》续集的张海鹏认为:

既然现在的副刊有三十卷,你知道《碧谈》原版原本不是三十卷,是后来修改的吗? 而且,原书的卷数也参差不齐。 例如,音乐、节奏方面多则20余项,美术方面少则3项。 所以,原书二十六卷其实是于重所写,他们也不敢贸然。 必须是。 本次考试将音乐节奏、图像数、杂志两部分分为三部分,一部分外事和医学讨论分为两部分,第三部分艺术和文学分为两部分,分别是适三十卷之数,其序亦以诸符补之。 起初,只有“娜佳”错误地进入了音乐的中耳。 也就是说,不一定是这样,但传递疑惑是有疑问的。 看来没必要强求另一个,废除这个了。 仔细看了《四库》的概要,我也怀疑这三十卷是收录在书中还是原著中,是旧版本中记载的。 幸运的是,有一个巧合。

生活在道光年间的张文虎认为,该梗概“已近完整,但又不完整”:

那天解一所写的文章,根据一些类比,分为三十卷,时有增删。 没有固定版本,所以数量不一。 骗子得了一份,分十七节,作二十六卷。 唐修看到了,刻了下来。 赵文、张实说“二十六卷未必真为存忠所著”,此言不虚。 但单行本逃了出来,还有三十卷。 好心人想用剩下的手稿来弥补,所以他们在每篇文章中都标记了卷数,以遵循同一类别。 看官部必谈的内容,却有卷名,没有类别,可见原书并没有分类。 目前的五律有二十三页,第二卷的六律只有四页。 为什么不把它们合并成一卷呢? 第 14 卷《艺术与文学》有八页,第 15 卷《艺术与文学》有九页,第 16 卷《艺术与文学》有三页和两页。 为什么不把它们合并成两卷呢? 像这样分卷是极其没有意义的,可见袁熙并非作者。 关于《十二韵与清宫》的附加文章与本卷第六卷第四篇的最后编号不同。 文章开头“子午属庚”是“又一说法”。 重新发现原书。 但当日增删尚未确定,数量不一。 毫无疑问,每一份流传的手稿都是不同的。 ……沉的原书无法查阅,所以现在的版本是单行本。 应与补记一起牢记,注意不要刻意编撰,使古人转入地下。

上述流派虽然意见不一,但都一致相信批评,称“无疑是旧版本”。 既然如此,写下这些评论的人,无论是作者本人还是后人,都应该比较过三十卷才写的。 那么,为什么传世本是二十六卷呢? 四库帝尧、张海鹏、张文虎均推测《碧潭》原卷为三十卷,后改为二十六卷。 然而,根据作者的观点,这个假设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我们先来看看二十六卷。 几乎每个人都注意到,每卷的长度都不一样。 如果沈括后来“写出最终版本”,或者“骗子得到一本,分成十七节,分成两本《十六卷》”,一般不会出现这种现象。所以,这二十六卷基本上应该是这样的。保留了作者手稿的原貌,准确的说,是沈括的未完成手稿,正因为尚未定稿,那些够一卷的,先分类后编,所以每卷的卷数会有所不同。如果一个类别分为两卷或三卷,最后一卷会较小,因为有待补充。这初稿可能是沈括生前流传的。《绵水衍谈》记载,最早的引文是《绵水衍谈》。迄今为止所见的书面谈话,都有绍圣二年的序文,一般认为沈括是在这一年去世的,所以王丕之应该是在沈括生前,他们必须是在生前有文字论述的。 由于书尚未完成,沈括继续写。 这些连续的条目被分类并写在另一本书或纸条上。 积累到一定程度后,沈括确定了三十卷的写作规模,但最终因未完成写作计划而去世。 自二十六卷本流传后,后刻刻书者均沿用此本印制。 沈括原本打算添加的散文部分,后来流传开来。 这是上述南宋以来流传笔记的延续或补充。 因此,笔者认为《碧谈》原卷应为二十六卷,后来拟改为三十卷,而不是相反。

沈括筹划的三十卷的面貌,依靠增补前的评论,基本可以还原。 张海鹏说,“这次考试分为音乐节奏、图像数字、杂志三个部分,外事和医学讨论两个部分,艺术和文学三个部分两个部分,所以适合的人数三十卷”。 这种说法并不完全准确。 错误地归入奇怪事物的范畴。 张大概是看到此类数量较多,觉得应该再分一卷吧。 然而第570条评论是“对第23卷有两项补充”,其类别是未石。 第572条评论是“补充25卷最后一项”,其类别明显是嘲讽的,而且26卷版本的两个类别之间存在谬误,所以30卷版本的第24卷应该是这种。 我们看前面第570条、第567条“补充第20卷后三件事”的评论。 类别显然是技能。 第二十六卷中的技能和奇物有两种:功利的和魔法的。 ,那么三十卷本的二十一卷和二十二卷应该属于第二类。 照这样算,三十卷的奇物不可能占据两卷。 笔者认为,三十卷本中应再增一本书画卷。 第562条的补充注释《十八卷后五事》,属于书画范畴。 接下来的评论是第567条的“补充说明”。“第二十六卷之后的三件事”属于工艺范畴。 二十六卷两类之间,并无别类。 三十卷中的第十九卷应该属于什么类别? 很有可能是书法和绘画。 我们可以看一下《碧潭全集》。 内容较多的门类大多属于沈括的知识“强项”,而书法、绘画则是沈括的“强项”。 他家里有很多字画,他的评论也很有学问,应该还有更多的轶事可以讲。 至于我目前看到的补充和正卷中的内容,还不到两卷,因为最终稿还没有完成。 这样一来,三十卷版与二十六卷版的区别就在于,乐律、象数、杂志、字画、药论五类各增加一卷,而艺术和文学从三卷合并为两卷。 马元雕放弃了文章前面的评论,按照大类按照自己的想法总结了补充谈话的内容。 “繁者伐之,疑者消之,分为三卷。” 沈括的初衷违反了“以疑传刻古书”的规矩。 张文虎表示自己“表现无知”,这是非常严重的。

如果上述推测成立,那么我们由此可以知道,沈括的书面谈话,无论是三十卷,还是现存的二十六卷,实际上都是尚未完成的“未完成的草稿”。 这个判断还有一个佐证,那就是目前版本的续作中并没有任何批评。 如前所述,对传潮的补充应包括补充和延续两部分。 如果你仔细看的话,你会发现续文中的十一条其实都是关于艺术和文学的补充,而续文中并没有任何评论。 补充艺术流派的标明,表明补充和延续两部分是一个整体。 为什么这部分没有评论? 如果是沈括背后的编撰者批评的话,他不会只批评十一条。 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评论是沈括自己写的。 这部分手稿已初步编写并分类,但在标明增补卷数之前,因故被丢弃。

蒙西书面谈话“未定稿”的判断对于我们今天组织书面谈话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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