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0年我国建立第一个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以来,生活垃圾分类研究已进行了近20年。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
我国某些类别垃圾分类回收的成效较为明显。废塑料、废纸这两类废物的回收率绝不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清道夫大军”的收卖。然而,他们无法控制垃圾收集者出售的垃圾的命运。这些都可以卖给工艺非常落后的小作坊,对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从当地生活垃圾分类和回收率来看,我国的情况还不是很理想。 2017年,日本提出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到2020年底应实现至少35%的回收率,低于发达国家。无法回收的垃圾通常会被焚烧并送往垃圾填埋场。焚烧发电是一种处理方法,但焚烧会导致可重复利用资源的损失。
一个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流程至少需要五个环节。一是居民家里的垃圾要严格分类;二是社区要配备标识明确的设施,方便居民准确处理垃圾;三是分类运输;四是分类处理利用;五是难处理或难以处理的垃圾。使用危险。必须进行无浪费的处理。因此,生活垃圾分类是一个综合性、环环相扣的问题。
但由于缺乏深入的理解和系统设计的欠缺,他们搭建的很多基础设施并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在分类、摆放垃圾桶的过程中,垃圾桶的标识不清晰,广大群众不知道如何区分。在运输过程中,很多地方环卫车来了,把里面的垃圾箱清空就开走,没有按照分类要求安排运输工具。此外,园区内配备分类处理设施的资源回收中心较少,缺乏标准化,导致源头分类的垃圾难以接收。根据不同地点,焚烧炉和垃圾填埋场位于不同地点,产生的飞灰和渗滤液难以处理,容易造成二次污染。
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涉及环境卫生部门、商业部门,有的地方还涉及运输部门。在缺乏顶层立法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如何合作、职责如何划分尚不明确。同样,没有法律义务对垃圾进行分类,也缺乏强制措施让居民负责从源头分类垃圾。
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通过法律,城市要规划设计,居民要积极参与。法律和操作标准的建立明确了谁做什么,打破了行政壁垒,并为规划者的制度设计奠定了基础。一旦法律出台,居民也会明白,作为废物产生者,正确分类废物是他们的法律责任。即使分类设施没有到位,居民仍然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例如将垃圾等易腐烂废物与灯具和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分开。当然,前提是政府需要向公众宣传标准化方法,并提供获取相关知识的渠道。因此,生活垃圾分类流程有几个关键的相互关联的环节,如果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无法正常进行。
(编辑报道:记者沉同瑞)
《人民日报》(截至2019 年4 月8 日版本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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