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我在上一篇文章中所写,2018年3月12日,笔者就大神线公司收购电视剧《九州缥缈录》的11%股权向大神线公司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公司拥有%股权。该公司向大新森公司索赔,赔偿损失825万元。笔者是这样认为的。
该公司及其下属Reiryu公司多次要求Ogamisen公司行使约定的投资权《代理合同》,但Ogamisen公司回应称,提交人对该电子邮件的回复已超过最晚合同日期,单方面声明提交人的投资权已丧失。作者有权解除代理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解除代理合同的理由有两种:代理合同。
2)根据代理协议,合同第七条规定:“如果甲方在本协议期限内未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合同收入,且在合同签订后45天内不履行合同,合同已经签了。”已经签了。作者可以根据B的书面要求函随时终止代理协议。
根据《合同法》规定,被投诉人有权要求违法人赔偿损失,故杨先生要求大神泉公司支付预计收益825万元作为损失投资权。要求赔偿。合同终止时。大神权公司不同意作者的所有主张,并声称:
提交人于2018年2月5日发出的解除通知已不具有法律效力,《代理合同》应继续执行;大神泉公司就解除通知的有效性向朝阳法院向提交人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010-30,000应继续进行,因为1)作者没有在合理期限内对大神权公司拟行使投资权的情况及时反馈;2)合理的答复是作者的投资权已被丧失范围之外。关于投资条款,作者不配合谈判或签订合同的,构成未行使投资权,作者应承担投资权丧失的后果。我们稍后会讨论取消通知在诉讼中的效力,但首先让我们看看法院如何对待作者的投资权。法院首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2013)民体字第90号)认定第《代理合同》号“投资权”条款的法律性质,并认定该条款属于约定而非合同。为了获得作者的投资权,双方需要就具体投资事宜另行签订新协议,确保:
双方同意第《代理合同》号《投资权》条款,即“大神森公司投资以杨先生作品为题材的影视项目,杨先生将享有50%的投资权”。我们就内容达成了一致。根据相关条款的字面解释,从双方的表述来看,双方已约定,如果未来满足一定条件,即“如果大神森公司以杨先生原创作品为基础投资影视项目”,工作”我明白这一点。除杨先生将“享有50%”投资外,其他问题将在未来讨论,以达成新的投资协议,最终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协商双方之间需要。
鉴于双方上述意向声明,本合同中股权条款的约定应以任命方式达成,而非本合同方式。据此,法院认为,“投资权”应理解为“投资谈判的权利”,不应理解为“新投资合同的保证”,更不应理解为“投资收益的保证”。没有。
关于本条款的合同效力,无论是本合同还是委托书,只要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且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均合法有效。 必须有效。但本案有关“投资权利”的保留条款缺乏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明确投资方面的具体权利义务关系,而是明确双方投资意图的一般性条款。并不算太多。这很重要。因此,“投资权”应理解为“投资谈判的权利”,而不是“投资回报的保证”,甚至“新投资合同的保证”。基于合同自由原则,双方仅有善意协商的义务,没有强制缔结本协议的义务。当事人经善意协商不能订立合同的,应当尊重双方不订立合同的自由。法院进一步审查了本案具体合同谈判情况,认定双方未就保留投资权达成一致。
大新森公司向杨先生通报了相关投资事宜,并提出了投资合同要约,并将要约承诺期定为“3个工作日”。根据该诉讼证据,大新泉公司与宁盟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完成了投资协议文本,宁盟公司要求大新泉公司在2018年1月31日之前签署。在此情况下,大新森公司于2018年1月24日将其起草的有关诉讼相关“投资权”条款的投资合同文本发送给玲珑公司,并要求杨先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三个工作日决定是否执行合同。投资权利和利益。
杨先生分别于2018年1月25日和2018年1月29日回复称“建议投资”,但上述回复证实了大上泉公司2018年1月24日提出的建议,但内容与1月不同2018. 29日的电子邮件对要约内容进行了重大变更,构成了新的要约。在此情况下,大上线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发出的电子邮件和通知拒绝了杨先生的新邀请。由此可见,双方尚未就《代理合同》中有关“投资权”的保留条款达成一致。法院认为,双方的行为属于商业活动中的正常谈判,双方均未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故提交人的诉讼主张不予支持。
裁决书称,“市场环境瞬息万变,投资机会往往是暂时的。杨先生与大上森公司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没有基于自身利益寻求相互保护,提出要约或拒绝要约。”属于正常的商业活动,法院认为,如果双方没有通过善意协商达成协议,提交人关于投资权利的主张在法律上没有根据,认为案卷证据不足以证明大上森公司违法行为大神权公司本着诚信原则与作者协商并就投资电视剧《代理合同》项目达成一致,双方均无过错,对本公司的失败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事被作者起诉,其对作者提起诉讼,并于2018年2月5日发出了作者发出的终止通知。要求法院确认该通知无效,作者继续运行《九州缥缈录》请阅读以下文章: 参考文献:2019年5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8)京0105民中224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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