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
曾闻蜀有秭归鸟,宣城曾见杜鹃花。
一哭一回肠一断,三泉三个月的三坝回忆。
此诗作于玄宗天宝十四年(755年)春,李白在宣城县。薛天威认为,这首诗是李白流放归来,被赦免后写的。据他说,李白写这首诗时已是暮年。李白被朝廷判为六夜郎。被赦免归来后,流落江南,寄居在他人的庇护下。不久他又病倒了,晚年的生活十分悲惨。人老了想家是很自然的事,更何况诗人也老了、病了。于是,强烈的思乡之情袭上诗人的心头,诗人写下了这首诗。
宣城在李白的一生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他觉得唐朝已经结束,最好“远走高飞”,寻找一处逃离混乱的世外桃源时,他应宣县令石李昭的邀请来到了宣城。 “宣州自古名郡,星辰分斗牛,地控精武,为天下之心,江南最深处,兼有山色之秀美。”永嘉之后,许多人来到江边避难,一方面是受到朋友的邀请,另一方面。诗人向往宣城,于是兴致勃勃地去了,宣城的景色酷似西蜀,满山的杜鹃花鲜红,让他想起了家乡的秭归鸟,不由得怀念自己的家乡。家乡。
诗的前两句“蜀闻秭归鸟,宣城见杜鹃花”。这两句诗让人想起宣城的杜鹃花和家乡的秭归鸟。杜鹃鸟又名布谷鸟。相传是古蜀皇帝杜宇的精魂。暮春时节,杜鹃常常在夜里啼鸣,声调凄惨,口中滴血。这个时候杜鹃花开,所以就买了这个。于是,诗人自然而然地将宣城的杜鹃与家乡的秭归鸟联系在一起,对过去的怀念之情油然而生。诗中“曾”、“欢”二字用得妙极了。 “曾”表示时间,是过去的时间或以前的时间。为什么会想起在家乡听到的秭归的哭声?因为《宣城杜鹃花仍见》中的“也”字说明了诗人的现状。诗人如今身在异乡,看到异地盛开的杜鹃花,自然而然地想起家乡蜀地的杜鹃。诗人没有交代自己在异国他乡的处境和心情,而是巧妙地将“秭归鸟”和“杜鹃花”这两个相连的事物与“曾经”和“欢”联系起来,真实地表达了诗人触景生情的心理过程。这为进一步表达感情铺平了道路。
三四句:“一声惨叫,一回肠断,三泉三个月忆三巴。”第三句是紧接第一句写的。秭归鸟的叫声凄凉悲切。每次听到它的叫声,都让人心碎。第四句是第二句的延续。每年农历二三月杜鹃花盛开,眼前盛开的红杜鹃激发着游子的思乡之情。客观事物和主观感受是相互排斥、相互映衬的。在浓郁的思乡气氛中,诗人的思乡之情被委婉而醇厚地表达出来。两句相互关联,一是思忆,一是写现在,但重点是表达“乡愁”。同时,重复词和平行句型的运用,进一步造成音节的循环和顿挫,强化了全诗的感伤情绪。
这首诗一改李白走遍天下如家的狂放不羁的情怀。比如他早期作品《客中作》中的两句“但主人能使客醉,而不知身在何处”。虽然标题也与客愁的主题不谋而合,但诗人却用另一种形式来表达。虽身在宾客之中,却乐而忘忧,乐而不知自己是宾客。充分展现了李白豪放不羁的性格。这首诗写于诗人风华正茂时,抒发了“仰望长空笑而出,何为蓬蒿人”的豪情壮志。没有减少。《宣城见杜鹃花》是诗人55岁时写的。他已年近暮年,一事无成,躲在异国他乡。因此,诗人的情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他的悲伤、忧郁的心情不由得在他的笔下流露出来,有一种无奈的感觉,我只好把这个异国他乡称为故乡。
#每日一事##我在跳跳堂诗歌##李白#
【《当日诗》宣城看杜鹃】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宣城杜鹃,诗意盎然,美不胜收!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当日诗》描绘了宣城杜鹃的美丽景色,让人仿佛置身其中。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中对杜鹃的描写十分细腻,生动形象,让人印象深刻。
有13位网友表示赞同!
好诗!读完之后,脑海里浮现出漫山遍野的杜鹃花海。
有17位网友表示赞同!
宣城杜鹃,美名远播,果然名不虚传。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歌语言优美,意境深远,令人回味无穷。
有20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首诗让我对宣城杜鹃充满了向往,期待有机会亲眼目睹。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杜鹃花开,春意盎然,美不胜收。
有18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歌中的景色十分壮观,令人叹为观止。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首诗充满了诗情画意,让人心旷神怡。
有10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中对杜鹃花的描写,充满了对自然的热爱和赞美。
有5位网友表示赞同!
宣城杜鹃,美景如画,令人流连忘返。
有14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歌语言简洁明快,却充满了情感,令人动容。
有7位网友表示赞同!
好诗!读完之后,感觉自己仿佛也置身于杜鹃花海之中。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首诗让我更加了解了宣城杜鹃的美丽。
有16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歌中对杜鹃花色的描写,十分生动形象。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读完这首诗,我更加想要去宣城亲眼看看杜鹃花。
有12位网友表示赞同!
这首诗充满了诗情画意,让人仿佛置身于美丽的春天。
有8位网友表示赞同!
诗中对杜鹃花的描写,充满了对自然的赞美和热爱。
有15位网友表示赞同!
《当日诗》中的宣城杜鹃,美景令人心醉。
有9位网友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