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曾长期闲居乡村,写下了许多描写田园风光的优秀诗篇。下面这首诗《清平乐·村居》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一首。这首诗是用“鲜”字来形容的。确实是非常恰当,其描写手法、立意、结构都充满了诗情画意的特点。
清平乐村公馆
辛弃疾
屋檐低低,溪边草绿。无音喝醉的时候很迷人,但是谁家的老太太白发苍苍呢?
老大在溪东锄豆,老二在编鸡笼。小孩子最喜欢无赖,趴在溪头剥莲蓬。
这首小诗只有四十多字,但却生动地描绘了一个农村五口之家的生活。读后让人能深深感受到生活的气息和乐趣,令人回味无穷。
化平淡为神奇的美好词境
第一部电影的前两句描述了这个五口之家的住所。他们有一个小茅草屋。房子旁边有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流水潺潺。溪边长满了绿草。在这里,辛弃疾仅用两笔就构筑了一幅茅屋、小溪、绿草的美丽图画,点名了环境之美,让读者沉浸在一幅自然与人文和谐的静美画卷中。
三四句:“无音醉酒如此迷人,谁家老太太白发苍苍?”描写一家之主,两对白发夫妇,亲热地坐在一起,一边喝酒一边聊天。悠然自得,令人羡慕。这两句话写得很平淡,却表达了一对温馨舒适的老夫妻的形象,颇有一番美妙的诗情画意。吴音是古吴国的当地方言。辛弃疾写这首诗时,他正在江西上饶,那里是春秋时期吴国的领地。
第二部电影则采用了纯白描的手法,四句话描述了三个人。奇妙的是,读完之后,我们能感受到三个人的不同形象!
“长子在西东锄豆”,大儿子是家里的主要劳动力,所以他在西东的田里除草; “二儿子在织鸡窝”,二儿子已经相当老了,但还没有成年,只能充当辅助劳动力,在家织鸡笼; “最喜欢小孩子的是盗贼,他们躺在溪头剥莲蓬。”小儿子不仅未成年,而且心智不成熟,所以到处调皮,趴在溪头剥莲蓬吃。
这四句话极其通俗易懂,但却为我们生动地描绘了三个人的形象。他们所形成的意境引人深思,尤其是小儿子那奔放天真的姿态,更是耐人寻味,堪称神来之笔。而在对小儿子的描述中,“说谎”二字更是精彩而恰到好处,将孩子的天真、活泼、顽皮的能量全部展现了出来。 (流氓指顽皮、天真,是一个爱称,没有贬义)
你看这首诗,没有一句是不好懂的,但组合起来,又是那么的诙谐有趣。可谓句句弥足珍贵,一切都恰到好处!抒情大师可以化平庸为神奇!
独具特色的描写和结构
首先,这首诗在描写景物方面很有特色。辛弃疾把乡村里最常见的东西,比如茅屋、小溪、绿草,组织成了一幅图画,读起来却是那么清新美丽,而且穿插着这一家五口的形象,很有特色,饱满宁静祥和,充满活力,朴素之美。读者读完后,会有一种诗情画意、耳目一新的感觉。可见辛弃疾的总结能力令人佩服!
从描写手法上来说,这首诗没有浓墨重彩的一笔。它用纯粹的白描生动地表现了一个农村五口之家的生活。生动的画面让人读起来。接下来,一切都浮现在脑海中。其生动传神的意境,其浓郁的生活气息,像辛弃疾这样的人很难达到如此从容的艺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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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首歌真的太好听了,尤其是最后两句,朗朗上口,千年来一直被传颂,果然是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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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的最后两句真的很有意境,也很有力量,难怪能流传这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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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词,果然是不同凡响,这首清平乐,简单明快,却能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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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年传颂,这首歌的魅力真是无穷无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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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词总是充满着豪迈和悲壮,这首清平乐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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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的旋律真的太好听了,很容易让人沉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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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词,总是让人感受到一种深深的忧国忧民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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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句太经典了,简直是神来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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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明快的旋律,加上充满意境的歌词,这首歌真是太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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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的最后两句,真的能让人感受到辛弃疾的豪情壮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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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词,总能让人感受到一种独特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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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清平乐,真是太好听了,百听不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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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的最后两句,真的是经典中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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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词,总是充满着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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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的旋律,真的是太优美了,让人沉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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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的最后两句,真的能让人感受到辛弃疾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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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的歌词,真的是太有意境了,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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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弃疾的词,总能让人感受到一种强烈的民族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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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歌的旋律,真的是太好听了,让人忍不住想跟着哼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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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的最后两句,真的是太经典了,让人过耳不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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