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们煮鸡喝白酒,孩子们一边笑,一边抓人的衣服。
大声歌以醉自慰,舞以夺夕阳辉煌。
劝人千辛万苦,骑着马鞭长途跋涉,不早了。
会稽愚妇轻买大臣,遂辞家西去秦国。
我抬头望天,哈哈大笑,走了出去。怎样才能成为鹏豪人?
翻译
当我从山里玩回来时,白葡萄酒刚刚成熟。秋天,黄鸡啄食小米,吃得不亦乐乎。当他们听到我让仆人杀鸡蒸小米时,孩子们都很高兴,笑着玩着我的衣服。唱一首歌,今天开心就醉,舞进夕阳,趁着最后的夕阳再起舞。为自己的理想而奔跑已经太晚了。唉,已经这么晚了。我希望我能快点,追上,跑得更远。当年,会稽的愚妇瞧不起出身贫寒、读书刻苦的朱买臣。现在我要离开家乡,去长安成就一番事业。我笑着背对着门走了出去。像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长期在乡下浪费时间呢?
欣赏
李白这首诗首先向我们描述了山间秋熟时节,白酒新熟,黄鸡啄粟的情景,衬托了诗人的愉悦心情,也为接下来的归家场景埋下了伏笔。这不,李白一回到家,就让孩子们煮鸡喝白酒。这种喜悦自然感染了一家人,“孩子们笑了,抱着人的衣服”,可见这种情感确实令人感动。
虽然我们无法真正理解李白此时的心情,但如果父亲高高兴兴地回到家,作为孩子的我们,无论发生什么事,也会感到高兴。李白喝得酩酊大醉,大声唱歌。当他喝得酩酊大醉时,他站起身来,舞剑而行。古人与今人庆祝欢乐的方式可能不同,但欢乐的心情是一样的。
“劝人吃苦,马背鞭子远行,还为时不晚。”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李白内心的真实感受。他长期以来一直想实现自己的远大抱负。 “苦而不早”表明李白渴望早日见到皇帝,于是以最快的速度赶往北京。
此时李白已经四十二岁了,所以他在这首诗中也引用了一个典故。晚年才得到汉武帝赏识的朱买臣西行长安,做了会稽太守。李白以为自己也是如此,至此,全诗的高潮来了。
“仰天笑出,怎是蓬蒿人?”由此可见李白的疯狂和无比的自信。也将李白多年来的得意忘形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然,李白有他疯狂的资本,可以说“狂”字伴随了他一生。那么,你认为李白最疯狂的诗是哪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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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这首诗啊,真的太感人了!尤其是“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那种豪迈磅礴的气势真是震撼人心,也让人感受到李白的旷达胸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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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读这首诗的时候,觉得有些陌生,现在的我更加了解它的深意了。人生短暂,要及时把握!就像李白说的那样,“千里江山价几何”,真是豪情满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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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感觉李白的诗词充满了浓烈的浪漫主义色彩,尤其在描写山水和情感的时候,表现出一种自由奔放的姿态,让我深深感叹他的才华与洒脱精神。这首《南陵别儿童入京》也是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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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李白诗歌感觉他生活阅历丰富、情绪变化强烈, 这首诗表达了对孩子的期望和嘱托,也夹杂着自身的无奈和忧愁,确实让人感慨万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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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之水天上来',这句词真是太经典了!李白用如此豪迈的笔触描绘出长江奔腾的样子,让人仿佛置身其中,感受那壮阔无垠的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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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首诗其实表达的是一种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孩子离开了家乡走向京城,象征着青春充满活力,朝气蓬勃。李白的期望之情也让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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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种豪迈风格的诗歌,能让人热血沸腾!李白真是个厉害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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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很喜欢李白诗词的雄浑气势,但有时会觉得有些过于夸张,不够细腻,这首诗也体现了这一点我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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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表达的情调有点伤感,感觉李白内心其实很不平静啊。他写的东西就像他的生活一样,充满波澜起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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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古代社会的描写太概括,缺乏具体的细节和真实感,让人难以完全代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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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李白詩歌裡最能体现出作者豪迈气概的诗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真是令人热血沸腾,也让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人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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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写得简单直接,但蕴含着深厚的思想,让人一见就能感受到李白胸怀天下、积极向上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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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喜欢这种过度渲染情感的写作风格,觉得有点像在刻意表现自己,缺乏真诚和自然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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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首诗表达了对孩子们未来的希望和祝福,也体现了李白作为一位老师、朋友的责任感和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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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让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那些美好的回忆就仿佛又回到了眼前。虽然时间流逝,但这份情感永远不会消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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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李白是一位伟大的诗人,他用精美的语言描绘了世间万物的本质,也表达了自己的人生感悟,这些都深深地影响着后世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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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艺术格调和韵律感都很强,让人读来感到赏心悦目,体现了李白高超的诗歌修养和创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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