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

日期:05-18 道经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道德经

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 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译文】
 
不言政令少扰民是合乎自然的,所以再大的狂风也刮不过一个早上,再大的暴雨也下不了一整天。谁制造的狂风暴雨呢?是天地。兴风起雨尚且不能持久,何况人呢?所以从事于道的,就同于道;从事于德的,就同于德;失道失德的,行为就是暴戾恣肆。凡是同于道的人,道也会乐于得到他;凡是同于德的人,德也乐于得到他;凡是同于失道失德的,就会得到失道失德的后果。统治者的诚信不足,人民自然不会相信他。
 
【导读】
 
骤雨不能久,飘风不能长,“希言”、“无为”乃自然之道。统治者治理百姓要合乎道,合乎德。反之就会使政令烦杂,导致威信丧失。
 
【解析】
 
本章从“少说话合乎自然”这一论点出发,提出了一个重要思想,即一个人的内心修养、行为方式与他的外在境遇是相应的,他对自然之道领悟到什么程度,自然之道就会给他什么程度的回报。这是因为,只有道是唯一的自然者,整个世界都是道的自然。所以,合于道的人,就会得到道的回报;不合于道的人,则不会得到道的回报。
 
“希言自然。”“希言”即平常较少用的名言。再进一步说,便是不施加政令。什么是“自然”呢?“自然”一词,不是指自然科学的“自然”,而是哲学的名辞,可以解释为“原来如此”。因此,“希言自然”的意思也不是“很少说到自然科学的理论”,它所说的是治理事物,制定法律法规,要顺其自然。对于治国者而言,少发号施令是合乎自然之道的。在这一章里,老子论述治国者少发号施令的重大意义,并通过自然界的变化来说明问题。
 
“故飘风不终朝,暴雨不终日。”“飘风”即飓风,又称台风。飘风虽然可怕,但它不会整日不停地吹。不管飘风强大到什么程度,到了中午,都会减弱缓慢一点。所以说,任何飘风都不是终朝不变的。骤雨,指的是夏热季节的大雷雨,大概一两个小时就过去了。所以说,夏天的大雷雨,只会下一阵,不会下一整天的。在这里,老子把自然现象的因果律,用比喻来反复说明,告诉我们世间一切事物都处在无常变化之中,我们不能把握住它,也无须去把握它。只有一样东西是超越现实的,那就是自然。
 
“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天地”指的是整个世界。“不能久”与前面的“不终朝”、“不终日”相联系,意指不能漫无边际、持续不断。在我们眼里,天地是神秘莫测的,而且还蕴含着巨大的力量。即便如此,天地也还要遵循自然的道德规律。天地的巨大都无力对抗自然,更何况在天地面前显得更加渺小的人类呢?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不管是道家还是儒家,他们都认为,整个世界是有始有终的,既有开天辟地的时候,也有天翻地覆、终归结束的时候。天地尚且不能长久,人生更不能希求长久的永存了。
 
“故从事于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失者,同于失。”“同”意为契合一致,融为一体。这几句话从字面上来看,好像是自说自话,实则不然,这里老子阐明了人事物理的同类相从的道理。一个喜欢讲道的人,自然喜欢与讲道的人结合在一起,这就是“道者同于道”:换句话说,如果为了道德而努力修养自己,那么,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在道德上日日都有进步了。
 
“同于道者.道亦乐得之;同于德者,德亦乐得之;同于失者,失亦乐得之。”得,获得,接纳,这里可以理解为“同在”。不管是修道还是行道,人的思想意识必须要与大道相一致,你得到了应该得到的东西,也一定会失去应该失去的东西。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得到,不合于道的成果要乐于抛弃。乐于得必乐于失,有失才能有得。得与失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所以,人类一定要正视自己的力量,一定要使自己的实践活动符合自然规律,不要做出过激行为,否则绝对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求道决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实现的,一切形式的激进行为都是背道而驰的。人们要想求证大道,不但要有诚心,还要有坚持不懈的恒心。行道亦是如此。自然现象容易发生改变,人的活动更容易发生改变。在这个世界上,任何现象都很难长时间持续不变,只有事物的本质才是永恒不变的。然而,人要想透过现象去抓住事物的本质,也绝非易事。如果一个人透过现象看到了事物的本质,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道。如果一个人观察现象时不能抓住本质,但他的认识水平已接近于事物本质的道了,那么这个人就是得到了德。如果一个人既无法看到道,又无法看到德,那么这种情况就称作“失”,而这个人就不得不与失处在同一个层次了。要想达到道或是德的境界,人们就得坚持不懈地去追求道。也就是说,求道是实现道和德的先决条件。如果人们不去追求道,不去追求事物的本质,那么就只能一直处在事物本质以外的范畴“失”之中了。
 
因此,我们只有不违背自然规律,使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和德,才能从中获得无限的益处;否则,我们不但得不到任何益处,而且还会为大道大德所抛弃。不遵循大道和大德,必然会遭受惩罚。人不同于动物,具有主观能动性。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从自然中得到益处;当主观能动性支配下的人的行为不合乎自然规律时,人们就会遭受自然的惩罚。很多事例都证明了这一点,比如人们贪图小惠小利,对森林乱砍滥伐,最后导致泥石流滑坡,轻则毁坏庄稼,重则造成人员的死伤。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这里不再一一列举。总之,违背大道大德就等于自我毁灭。
 
王弼《道德经注》
 
听之不闻名曰希。下章言,道之出言,淡兮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然则无味不足听之言,乃是自然之至言也。暴疾美兴不长也。从事,谓举动从事于道者也。道以无形无为成济万物,故从事于道者以无为为君,不言为教,绵绵若存,而物得其真。与道同体,故曰“同于道”。
 
听而未闻叫希。下章说,道说出来,寡淡没有味道,看着不起眼,听起来平淡无奇。然而这些听起来平淡无奇的话,乃是最自然、最真实的话了。骤然快速的勃兴是不能长久的。从事,是行为行动依循于道的意思。道是以没有形象的形象、没有作为的作为来使万物生成、发展的。所以行为依循于道的人以无所作为当做求道的主旨,以没有言辞的教导来教导,这些影响看起来若有若无,事物却获得了根本性的指导。无为的人是与道具有相同品质的,所以说与道相同。
 
得,少也。少则得,故曰得也。行得则与得同体,故曰“同于得”也。失,累多也。累多则失,故曰“失”也。行失则与失同体,故曰“同于失”也。随其所行,故同而应之。忠信不足于下,焉有不信焉。
 
得,是少作为的结果。少作为反而会有所得,所以用得来指代少作为。少作为和获得利益具有相同的本质,所以说同于得。失,是因为积累得太多了。积累多了就会失去,所以说失。积累得太多和损失利益具有相同的本质,所以说同于失。随着道与德的规律去做,所以相同而能彼此相应。品德信用不足以被地位低下的人效忠、信赖,于是就会出现被背叛、出卖的现象。
 
苏辙《老子解》
 
出于自然则简而中,非其自然而强言之,则烦而难信矣。故曰“道之出口,淡乎其无味,视之不足见,听之不足闻,用之不可既”,此之所谓希言矣。阴阳不争,风雨时至,不疾不徐,尽其势之所至而后止。若夫阳亢于上,阴伏于下,否而不得泄,于是为飘风暴雨,若将不胜然,其势不能以终日。
 
古之圣人言出于希,行出于夷,皆因其自然,故久而不穷。世或厌之,以为不若诡辨之悦耳,怪行之惊世,不知其不能久也。
 
自然而然地说出的言辞都是言简意赅而精确的,不自然而勉强、费力地去表述,说出的话就拖沓而不容易让人信服。所以说道的言论平淡而无味,看它不起眼,听它平淡无奇,然而道的作用却取之不竭。这就是在解释应该少讲话的原因。阴阳协调不相冲突,风雨按节气到来,不大不小,不急不慢,把它的势头耗尽才停止。如果阳气活跃在上面,阴气沉潜在下面,两者不相交合,闭塞不能宣泄,于是就形成大风暴雨,气势不足就不能持续一天。
 
古代的圣人谨慎而很少说话、很少行动,都是遵从自然而然的道,所以能够存在长久而不灭亡。世人有的就厌烦了,认为不如诡辩那样刺激听觉,不如怪诞的行为惊世骇俗,而不知道这样是不能长久的。
 
孔子曰:“苟志于仁矣,无恶也。”故曰仁者之过易辞。志于仁犹若此,而况于志于道者乎?夫苟从事于道矣,则其所为合于道者得道,合于德者得德,不幸而失,虽失于所为,然必有得于道德矣。不知道者,信道不笃,因其失而疑之,于是益以不信。夫惟知道,然后不以得失疑道也。
 
孔子说:“只立志仁慈而无更高追求的人,是没有罪恶的。”意思是说仁慈的人其过错可以原谅。立志仁慈的人尚且如此,何况志在求道的人呢?按照道的规则办事,他的行为与道吻合就在道的方面有所得,与德吻合就在德的方面有所得,如果不走运犯了错误,虽然没有达到他设想的目标,然而在道德方面还是有所得的。不了解道的人,对道的信仰不够坚定,一旦有了损失就会产生怀疑,于是怀疑就会逐步加深。只有了解了道,才能不因为得失对道产生怀疑。
 
【经典解析】
 
本章和第十七章相互对应,都提出了“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的结论。第七章是给出不同的统治者层次,来反对统治者使民畏之,而应实行无为之治,使民有“我自然”之感。而本章则通过飘风、骤雨的自然之道来喻人之道,告诚统治者少以强制性的法令横加千涉,更不要施行暴政,而要行“清静无为”之政,才符合于自然规律,才能使百姓安然畅适。老子指出,只要相信道,照着做,就必然会得到道。反之,就不可能得到道。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这个比喻极其生动。它告诫统治者要遵循道的原则,这才符合自然规律,实施暴政以维护统治是长久不了的,统治者如果恣肆横行、一意妄为,那么人民就会抗拒他。冗政的结果就是统治者诚信不足,老百姓就不会信任他。当初秦始皇横扫六合,气势何其雄哉,然而秦朝施行暴政,严刑酷法,秦二世荒淫无道,大肆建造宫室、陵墓,最终导致了强大的帝国轰然崩塌;隋炀帝继承开皇之治,国家盛极一时,但他到处游玩,亲信奸佞,扰乱民生,终于使暴乱四起,自己也身死异乡。细细追究,古今中外,每个朝代,每个干国的灭亡无不因为统治者不知治民之道,致使百姓对其背弃、不信任。
 
同时“希言自然”从字面上理解,用到修身上也颇有参考价值。古人所说的“多言多失”、“口为祸之门”、“结怨多在言语中”,等等,就都说明了“慎言”这个道理。老子在前面说:“多言数穷,不如守中。”《论语》中有君子“敏于事而慎于言”、“君子贵讷于言而敏于行”、“巧令色,鲜矣仁”,等等。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提倡要善于表达,但这并不代表要噗喋不休。一个人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说话,什么时候应该保持沉默,否则不仅会i上君子耻之,甚至还会给自已招来祸患。
 
【哲理引申】
 
北魏末年天下波澜起伏,经过一番混乱国家分为两部分。东面是以高欢为首的东魏,西面是以宇文泰为首的西魏,这时一个被后世称为“关陇贵族”的军事政治集团逐渐登上了历史舞台。西魏、北周、隋、唐等朝代都是在其基础之上建立的,这一集团可谓显赫一时。其中,最初的代表就是西魏以(宇文泰)为首的八柱国,其中(候莫陈崇)正是其中一员。
 
(侯莫陈崇)出身军人世家,其祖父、父亲都是武川镇军人。他少年时就勇猛果敢,善于骑马射箭,谨慎诚朴,不多说话。永安元年(528年),十五岁的(侯莫陈崇)跟随贺拔岳、尔朱荣讨伐葛荣。永安二年(529年),随元天穆平定青州流民起义首领邢杲,以战功授任建威将军。
 
他最令人称道的是,在追击起义军领袖万俟丑奴中的表现,他仅率轻装骑兵追击数倍于己的敌军,趁着敌人尚未布成阵势,侯莫陈崇单骑冲入敌人阵中,在马上将万俟丑奴活捉,乘机大呼,使敌人惊慌溃散,大获全胜。永熙三年(534年),贺拔岳被侯莫陈悦杀害,侯莫陈崇与诸将商议迎接宇文泰。在投奔宇文泰后,他历任要职,北周建立后,封梁国公,加太保衔,历任大宗伯、大司徒。侯莫陈崇功劳卓著,地位显赫,又为人“谨悫少言”,可以说没有什么忧患的,但就是因为一向谨悫少言的他,多说了一句话,就导致了被迫自杀,并被加以恶谥的下场。
 
宇文泰死后,朝政大权都被其侄子宇文护掌控,宇文护废黜了西魏恭帝改国号北周,为了控制朝政,他又连续杀死了北魏孝闵帝和明帝两个皇帝,昔日的柱国赵贵、独孤信都因为图谋反抗他而身死。朝中老臣虽然大多对宇文护不满,却又无可奈何。
 
保定三年(563年),侯莫陈崇跟随北周武帝宇文邕巡视原州,宇文邕夜里返回京师,人们私下感到奇怪,议论纷纷。侯莫陈崇听到了这件事,就满不在乎地对他的亲信常升说:“从前我听占卜者说,晋公宇文护今年不吉利。皇上今天忽然连夜赶回京师,不外乎是晋公宇文护死了。”他本来只是对他的亲信说了这话,没想到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京师的人都开始传说宇文护死亡了。周武帝虽然也希望宇文护死掉,但此时却还不是翻脸的时候。宇文护更是十分恼怒,认为朝中有人希望他死掉,并想在京师造谣生事。于是,武帝下令调查此谣言的来源。
 
很快,有人告发这件事的源头就是侯莫陈崇。为了安抚宇文护,周武帝在人殿召集公卿,当场责各侯莫陈崇。侯莫陈崇此时也意识到自己不经意间祸从口出了,心中恐惧,请求治罪。但宇文护并不想饶过这位“希望白己死”的元老功臣,当夜派人率兵包围侯莫陈崇的住宅,逼他自杀。侯莫陈崇不得已自杀身忙,朝廷依照常规礼仪为他举行了葬礼,并上谥号为“躁”。
 
历史上祸从口出的事数不胜数。但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并不在意这些,常常因为得意,因为激愤,甚至因为玩笑而口不择言,殊不知“说者无心,闻者有意”,有时一句玩笑之话常常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因此,在说话之前,不妨多听听老子的劝告“希言”。
 
 

【道德经】相关文章:

上一篇:《道德经》第二十二章:曲则全,枉则直 下一篇:《道德经》第二十四章:企者不立;跨者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