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人从生下来一直到死,长寿的有十分之三;短命而亡的有十分之三;生下后本来可以活得长久,但自己走向死路的也占十分之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求生太过度了,酒肉餍饱,奉养过厚了。曾听说善于养生的人,在陆地行走遇不到犀牛和猛虎,在战争中不会受到杀伤。犀牛虽凶,却对其无法用它的角;老虎虽猛,却对其无法利用它的爪;兵刃虽锋利,却对其无法施用它的锋芒利刃。这是什么缘故呢?因为他没有进入死亡的领域。
【导读】
有人长寿,有人命短。那些天折早亡之人,大多有两类,一类是因为不珍惜生命,行动不慎,进入了“死地”,一类是因为过于珍惜生命,反而适得其反,妨碍了生命。只有践行清静无为、任性自然的养生之道才能生存长久。
【解析】
这一章讲“摄生”保全生命的道理。生和死是很沉重的话题,很多人不敢直面这一话题,而是采取了回避的态度。生给我们带来欢喜,而死亡给我们带来阴郁。很多人谈“死”色变,但是不管我们如何惧怕死亡,死亡都不会对我们心生怜悯之心,它总有一天会降临到我们头上,这是谁也无法避开的。所以,有出生就会有死亡。既然如此,我们如何才能使生命尽可能长久呢?在老子看来,一个人的嗜欲太重,就会快速地走向灭亡。一个人敛欲守静以心合道,他就能够长寿。
“出生人死。”“出”即出现于世上,也就是出生的意思。“入”即人于地下,也就是死亡的意思。
“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生之徒”即长寿的人,“死之徒”即短命的人。这句话揭示的道理是,在所有人中,长寿的人占十分之三;短命的人占十分之三;人之所以短命,是因为贪欲太多,违背了生命的自然性。这是天命,我们无法延长自己的寿命,只能坦然地面对它。所以他从为,善于养生的人,必定少私寡欲,过着一种清静质朴、纯真自然的生活。任何人为的干预(如炼丹服药),不但于事无补,还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老子接着解释道:“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他认为,在所有人之中,原本可以长寿,但是由于自己的缘故而早亡的占了十分之三。这里所说的“自己的缘故”,指的就是自己因怀有贪欲之心、分别之心和执着之心,而使自己陷入郁郁寡欢、忧心忡忡的状态。人都有思想意识,正是有了思想意识,才使得人摆脱了蒙昧,逐渐变得聪慧起来,从而进入了文明时代。然而,人类变聪明以后,便滋生出了私欲之心和分别之心,这些都是人类痛苦和烦恼的根源。比如对于多数人来说,他们都希望自己过上幸福的生活,希望自己比别人强。但是,现实的情况往往与期盼中的情形是相反的:人家有别墅,自己却没有;人家有姣好的容貌,自己却没有;人家有华丽舒适的衣服,自己却没有……思来想去,总觉得生活对自己不公平。这样一来,郁闷的情绪就挥之不去,时间长了还会损害自己的身体,这对养生是极为不利的。
“盖闻善摄生者,陆行,小遇兕虎,入军不被甲兵;兕尤所投其角,虎无所用其爪,兵无所容其刃。"行走在道路上’如果遇到伤害人的犀牛和老虎,我们该如何应付呢?在老子看来,犀牛和老虎都是凶猛异常的动物,它们不惧怕人类,更没有分别之心,不会因为我们的怕与不怕而决定自己的行动。对于得道的人来说,即使他们面对的是老虎和犀牛的利爪和尖角,他们也不会受到伤害,、因为他们心里没伤害的的概念,就算犀牛和老虎再凶猛,也对他们没有任何意义。即便换成别的野兽或是别的场合,这个道理也是一样的。合乎大道德行的人,即使身在战场,也一定会冲锋陷阵,而不畏惧敌人的刀剑.对死亡没有丝毫的畏惧,一切顺应自然,那么刀剑的锋刃也就失去了它原有的威力、反之,贪生怕死的人身在战场,他一定对死亡充满畏惧,而不敢与敌人近身搏斗,自然会遭到敌人锋利的刀剑的攻击。所以,一个人只要坦然地面对人生道路上的艰难险阻,即使遇到危险也无所畏惧,那么这样才算是没有分别之心,也就真正懂得了养生之道。
“夫何故?以其无死地。”在本章的最后,老子通过一句“以其无死地”,概括说明了善于养生之人不会遭受锋利的刀剑、凶猛的野兽伤害的缘由,即善于养生之人顺应天道,依照客观规律行事,外患便不能靠近他的身体,所以也就不会因外患而死亡了。老子的这一思想是如何产生的呢?这就需要分析一下老子所处的时代的特征了。春秋末年,战火不断,人的生命随时都有覆灭的危险一面对这种情况,老子提出了对生死的看法:战争的胜负是无法预料的,所以不应以你杀我夺的战争来保护自己;奢侈对生命是没有任何益处的,所以不应以奢侈的生活方式来保养生命。老子希望人们能够达到少私寡欲、淳朴自然的境界,所以提出了清静无为、恪守道的原则,合乎道的德行的主张一老子认为,一个人的行为不合乎道的德行,就会害人害己,这是造成寿命变短的人为因素.也是人们应该极力避免的。
人们对死亡存有畏惧,其实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一个人的生命来之不易,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听以应该好好珍惜生命。但人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珍惜生命并不是要用单纯的怕死来表现,而是应该让生命释放能量,实现价值,以此来表达人们对生命的珍重。
王弼《道德经注》
十有三,犹云十分有三分。取其生道,全生之极,十分有三耳;取死之道,全死之极,亦十分有三耳。而民生生之厚,更之无生之地焉。善摄生者,无以生为生,故无死地也。器之害者,莫甚乎戈兵;兽之害者,莫甚乎兕虎。而令兵戈无所容其锋刃,虎兕无所措其爪角,斯诚不以欲累其身者也,何死地之有乎!
夫蚖蟺以渊为浅,而凿穴其中;鹰鹯以山为卑,而增巢其上。矰缴不能及,网罟不能到,可谓处于无死地矣。然而卒以甘饵,乃入于无生之地,岂非生生之厚乎?故物,苟不以求离其本,不以欲渝其真,虽入军而不害,陆行而不可犯也。赤子之可则而贵,信矣。
十有三,就是十分里能占有三分。选择生的道路,使生命繁荣到极限的,十分里占有三分;选择死的道路,生命毫无光彩就走向死亡,十分里也占了三分。而特别看重生的,反而失去了生存的环境。善于维持、发展生命的人,并不那样看重生命,所以不会进入濒于死亡的境地。器物的伤害,最严重的来自锋利的武器;动物的伤害,最严重的来自犀牛和老虎。能够让兵器的锋芒利刃无处施展,犀牛无处施用它的角,老虎无处发挥它的爪的,其实是不以欲望来拖累自己,就能够轻松地避开各种危险。
蜥蜴和蚯蚓连深渊都觉得浅,还要再在其中挖洞居住;鹰鹞连山都觉得低矮卑微,还要在上面筑巢,这些生物是箭射不到的、网也网不到的,可以说是远离死亡的境地了吧。但是以诱饵诱杀,这样进入濒临死亡的境地,不是因为过于重视自己生命了吗?事物如果不以追求外物远离自己的根本,不以满足欲望疏远自己的本真,那么在战场也不会受伤,在旅行中也不会受到野兽的攻击。这确实是可以效法婴儿而需要重视的方面。
苏辙《老子解》
性无生死,出则为生,入则为死。用物取精以自滋养者,生之徒也;声色臭味以自戕贼者,死之徒也。二者既分,生死之道矣。吾又知作而不知休,知言而不知默,知思而不知忘,以趣于尽,则所谓动而之死地者也。
生死之道,以十言之,三者各居其三矣,岂非生死之道九,而不生不死之道一而已矣。不生不死,则《易》所谓“寂然不动”者也。老子言其九不言其一,使人自得之,以寄无思无为之妙也。有生则有死,故生之徒即死之徒也。人之所赖于生者厚,则死之道常十九。圣人常在不生不死中,生地且无,焉有死地哉?
本性是无所谓生死的,置身于自我之外就是生,执着于自我就是死。获取外物的精微物质来滋养自己,就是维持生命、延长寿命的人;用外部的声音、颜色、气味来伤害自己的人,就是破坏生命、走向死亡的人。两者走的是生与死两条路。我们只知道劳作而不知道停歇,只知道说话而不知道缄默,只知道思考而不知道忘记,种种行为都将耗尽人的精力,就是老子说的因为行动太多而进入死亡的境地。
生死的道路,三者各占了三分,那不就是说生死的道路占九分,剩下的一分是不生不死的道路吗?不生不死,就是《易经》所说的“静寂不动”。老子只说其中九分,是让人自己悟到剩下的一分,而寄托了无所思虑、无所作为的奥妙。有生就必然会死亡,所以活着的人就是将要死亡的人。人依赖丰富的生活物资的,十分之九都要走死亡的道路。圣人常在不生不死的状态中,称不上活着,哪里还有死亡呢?
【经典解读】
天生万物,有朝夕而亡的,有千年而不朽的。人生在世,有长命百岁的,有夭折早逝的。长生长寿是所有人的愿望,即使那些一生修道者也不能完全漠视死亡,否则又何必炼丹、又何必养气。故而王羲之在《兰亭集序》中感慨:“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死生亦大矣!”
虽然人人都知长寿之好,可惜并非人人能够得到长寿。本章中老子就说“生之徒,十有三”,即真正能算得上长寿的也不过十之三四而已。那么,为何人人都向往长寿,大部分人却不能长寿呢?老子认为主要有两种原因:一是,动之于死地,即行动不慎自取灭亡;一是,生生之厚,即过于爱惜生命,反而适得其反。
行为不慎自取灭亡的人,并非不知道生命的可贵,而是因为外欲的吸引,而疏忽了生命的重要性。因为具有外欲,所以导致内心狂放,忘记慎重安全。所以,王弼在为这段话注释的时候写道:魭鳝认为深渊还不够深,于是在其中凿穴居住;鹰鹳认为高山还不够高,于是在上面增筑巢穴。这些地方,弓箭射不到,渔网够不着,可以说是处于不死之地了。可是因为欲望,它们“触矢而毙,贪饵吞钩”,终入于死地。争夺抢掠,斗狠涉险,驰骋收猎,游冶攀爬都是导致人们“动之于死地”的因素。故而修道、修禅之人无不要求,节欲、空心。
一个人,如果爱惜生命,一定不能被眼前的利益,欲望所迷惑。古人云:君子甚患无故之利。孔子说: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孟子说: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都是告诫人们要知道远离危害,谨守善地。但历史上无数人,为贪欲而入死地,为色欲而入死地,为虚名而入死地,为权力而入死地……
还有些人因为过于爱惜生命,却适得其反。比如,那些天天做保健,整天药不离口的人,反而常常得不到健康,而那些在田地间耕种,似乎从来不知道呵护身体的人,反而身体倍儿棒。成天吃大鱼大肉、成天喝营养饮料的人,往往身体不如吃粗茶淡饭、饮白开水的人。养生应该顺应身体的自然规律,过分的营养、呵护,不仅不会带来好处,反而会伤害人的本性,损害人的身体。
这一点在养护、教育幼儿上很有启发意义。有些家庭就是对孩子呵护过度,而导致教育的失败。教育出的孩子,不仅身体虚弱,干点什么都干不了,反而一离开了往日的呵护,就会闹毛病。曾经有报道,一个孩子经常闹毛病,怎么也找不出原因来,后来医生通过对其生活习惯进行了解才知道,家人从小就给孩子极精细的呵护,家里一尘不染,出去蒙得严严实实的,这样反而将孩子弄成了温室里的花朵,一和外界接触就适应不了。而那些在田间玩耍的孩子,满手是泥,满地打滚,长大了却大多十分健康。
所以说,人不能因为外欲而忘记了自己身体的安危,也不能太过关注生命,而导致过犹不及。所以说保持清淡、宁静、顺其自然最好。老子生逢春秋乱世,在当时战乱纷纷,统治者为了私欲而肆起干戈,他们自己锦衣玉食、纵欲奢靡,而百姓却处于战火之中,兵戈之下。这正是老子所说的危害生命的两个极端。因此他主张不要发动战争,也不要奢侈无度,而是清静无为、恪守“道”的原则,不妄为,不伤害别人,他希望人们能够做到少私寡欲,清静质朴、纯任自然。
【哲理引申】
有无、美丑都是相形相依的,得失、祸福也正是如此。你把心思放在一件事上,必然会忽略其他的事情,你得到了一些东西必然会错过另外的一些。面对纷繁世界,各种诱惑,我们该如何取舍呢?用老子的话说就是“恒使无欲”,就是因为有了太多的欲望,权力欲、金钱欲、美色欲、美味欲……人才会不断感到疲劳,感到巨大的压力。欲望过多、患得患失的心态,是痛苦的重要源泉,孔子也曾对其进行过批判:“其未得之也,患不得之;既得之,患失之。苟患失之,无所不至矣!”可见在孔子眼中,患得患失也是为恶堕落(无所不至)的罪恶之源。
纣王,是小说《封神演义》中有名的昏君,他是商朝末代君王,史书上一般称之为帝辛。《荀子·非相篇》说帝辛“长巨姣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超劲,百人之敌也”。《史记·殷本纪》也说“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可见,帝辛天资聪颖,闻见甚敏,稍长又材力过人,有倒曳九牛之威,具抚梁易柱之力。
帝辛才资出众深得其父帝乙的欢心,于是被立为继承人。帝辛继位后,重视农桑,发展生产,国力强盛。他对东夷用兵,打退了东夷向中原扩张的势头,特别是讨伐徐夷的胜利,把商朝的国土扩大到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沿海。
开始他还能选贤任能,合理治理天下。但取得一定成绩后,这位君王开始骄横起来,变得刚愎自用,听不进谏言,以为天下没有人能高过自己。同时,生活上也开始奢侈起来,筷子换成象牙的,杯子换成犀玉的,吃旄象豹胎,穿九重锦衣,大肆兴建广厦高台。尤其是建设鹿台,随意挥霍国家财物,消耗民力。为了满足自己的色欲帝辛还强迫诸侯国向其进献美女歌姬,其宠妃妲己就是这个时候被献到纣王面前的。
得到妲己之后,纣王荒废朝政,整日在鹿台之上饮酒听乐,让妇女倡优裸着身子,跳互相追逐的“北里舞”,以取笑乐。每到秋高气爽,他便陪着妲已到西山一带去打猎,有时十天半月也不回来。为寻找乐子,取悦妲己,他断朝涉之胫,剖孕妇之腹,做长夜之饮。对鬼神的祭祀也便怠慢起来。帝辛生活日益奢侈,赋税不断加重,天下百姓民不聊生,而鹿台的府库,却装得满满的。百姓日益怨望,诸侯渐有离心。于是纣王便采纳妲己的建议,以炮烙之刑镇压人心,还将敢于直言进谏的宗亲比干剖心杀死。
帝辛的荒淫残暴使贤臣纷纷出走,而小人更加投其所好,狼狈为奸,诸侯纷纷反抗殷朝的统治。周武王趁机对天下宣布帝辛的各种罪行,誓师伐纣,天下诸侯云从影随,在牧野一带打败商君。骄傲残暴的纣王见大势已去只好在鹿台举火自焚。
帝辛资质出众,也取得了很多的成绩,但就是因为过于沉湎于自己的欲望,贪欲、色欲、享乐欲、田猎欲……从而导致帝国灭亡,宗庙陵迟,成为史上暴君的典型。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多欲”为败国亡身之根本,不可以不慎重对待。
【道德经】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