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当局面安定时容易把持,当事情还未露先兆时容易谋划。当事物脆弱时容易分开,当事物细微时容易消散。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就处理妥当,处理事情要在祸乱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根芽;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举步开始走出来的。主观妄为的将会招致失败,强行把持的一定会失去。因此有道的人无所作为也不会招致失败,无所执着也不会遭受损失。人们做事情,总是在快要成功时遭受失败,所以当事情快要完成的时候,也要像开始时那样慎重,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因此,有道的人追求别人所不追求的,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学习别人所不学习的,补救众人经常犯的过错。以辅助万物按其自身规律自然发展而不会妄加干预。
【导读】
安定的容易把持,未出现征兆的容易图谋;脆弱的容易消解,细微的容易失散;做事情要在它尚未发生以前就处理妥当,治理国政要在祸乱没有产生以前就早做准备。老子教导世人应谋于未兆,为于未有,治于未乱,慎终如始。
【解析】
本章重点提出了物理与人理相结合的理论,这一理论不但蕴含着丰富的哲理,还包含着富有实际意义的行动技巧和生活智慧,这些后来都成为中国人修身行事的标准。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在本章中,老子先是阐发了透过事物现象抓住事物本质的道理。这个道理在今天看来,并没有什么特别高深之处,但是在两千五百年前,它却是振聋发聩之语。
接着,老子运用三个排比句:“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由此我们联想到了苟子《劝学篇》中的这几句话:“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o"可见,老子和荀子在思想观点上有某些相通之处,或者说,荀子承继了老子的某些观点。不过,荀子接下来说:“锲而不舍,金石可镂o"他提出了积极进取的主张;而老子则主张无为、无执,这实际上是让人们依照自然规律办事,树立必胜的信心和凭借坚强的毅力,耐心地一点一滴去完成,稍有松懈,就会造成前功尽弃、功亏一篑的结局。
事实上’宇宙间所有看上去属于偶然的和突发性的事变,都必然经过了一个复杂、隐晦、潜移默化的演化阶段,只不过人们往往注意不到罢了。人类注意不到事物的潜移默化,而许多动物却比人类具有更加敏锐的洞察力,风雨来临之前的晴天白日下,老鼠、蚂蚁、青蛙、飞鸟们都会预感到暴风雨的即将到来而纷纷未雨绸缪。按照生物界的常理,人类自然也应该具有未雨绸缪的能力,但事实上,在近代科学工具产生之前,人类确实已经丧失了这种能力。至于为什么会丧失,或许是人类脱离大自然的时间过久、隔离过大,或许是人类过于注重对人类世界的关爱而故意疏远了大自然,或许是人类有意地回避了那些无可逃避的灾难。
老子的提示对于人类具有深刻的启发意义,他告诉人们:所有强大的、不可战胜的事物都有它的萌发时期,萌发时期的事物正处于柔弱阶段,如果人们善于把握事物的这种规律,就能够防患于未然。他指出:“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正是对能瞻前而不能顾后的人的提醒。
老子洞察了万物对生命的坚守,从来都不是通过变换表面形式来故弄玄虚,而是真诚地顺从自然,感到人类的许多行为确实是脱离自然界太远了。
而且,人类这样犹如急行军一般的前进,对生命质量的提高会有真实帮助吗?老子不认为人生应该如此度过。老子在此强调了-一切灾难和祸患都因有所作为和心理偏执而起,他说:“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不试图有所作为,自然然很少有失败;个人行为不偏执,自然很少有失误。老子认为,一般老百姓做事情,因为不懂无为的道理,亦小能把一件事情从始至终以一种其慎重的态度来进行,他们虽然永远在忙碌着,却总在事情眼看着即将成功的时候失败了。
王弼《道德经注》
以其安不忘危,持之不忘亡,谋之无功之势,故曰“易”也。虽失无入有,以其微脆之故,未足以兴大功,故易也。此四者,皆说慎终也。不可以无之故而不持,不可以微之故而弗散也。无而弗持则生有焉,微而不散则生大焉。故虑终之患如始之祸,则无败事。
处在安全的境地依然提防危险,时刻留神以防失败,谋划无功而返时该如何应对,所以说在事情没有发生的时候容易预防。虽然从非物质的非存在物成为了实际存在的东西,但是它们物质的一面仍然弱小,不足以完成大的功绩,所以说容易消除、改变。上面四个方面说的都是要保持谨慎直到最后。不能因为事物尚未形成,尚未具备形态就不注意它,不可以因为问题小就不去及时消除、解决。不具形态的东西不去注意就会变成有形的事物,小的问题不解决就会发展成大问题。所以像忧虑事情起步阶段的阻碍和困难一样忧虑事情终了时的祸患,事情就不会失败。
为之于未有,谓其安未兆也。治之于未乱。谓闭微脆也。当以慎终除微,慎微除乱。而以施为治之,形名执之,反生事原,巧辟滋作,故败失也。好欲虽微,争尚为之兴;难得之货虽细,贪盗为之起也。不学而能者,自然也。喻于学者过也。故学不学,以复众人之过。
应该在问题出现之前预防,说的是在没有预兆的时候将问题解决。在祸乱产生以前治理,说的是影响安定的因素还尚未壮大的时候将其平息。应当一直保持谨慎的态度来去除微小的隐患,从细处着眼来消除混乱。而以妄自施加影响的方法来治理,用行政法律手段来控制,反而生成了是非的根源,取巧或通过不正常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盛行,必然会失败。热衷于自己欲望的满足虽然是小事,但是由此争名夺利的现象就兴起了;难得的器物虽然微不足道,但是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这些东西的行为就盛行了。不学习就具备的能力,是自然具有的。这是为了说明治学之人的过错。所以说圣人所学的就是什么都不学,沿袭众人走过的道路,以保持万物自然的状态。
苏辙《老子解》
方其未有,持而谋之足矣;及其将然,非泮而散之不去也。然犹愈于既成也,故为之于未有者上也,治之于未乱者次也。治乱祸福之来,皆如彼三者,积小成大。圣人待之以无为,守之以无执,故能使福自生,使祸自亡。
譬如种苗,深耕而厚耔之,及秋自穰。譬如被盗,危坐而熟视之,盗将自却。世人不知物之自然,以为非为不成,非执不留,故常与祸争胜,与福生赘,是以祸至于不救,福至于不成,盖其理然也。
当事物还没有形成形态的时候,留意而谋划就足够了;等到具备了形态,只有用分解离散的手段来消除。越接近事情完成的时候,越应把对还未成形的问题的处理放在首要,而还未造成巨大影响的小问题相对次要。治乱祸福的由来,都如同上面三个例子一样,是积少成多,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圣人以无为对待,持守不占有、不执著的原则,所以能使福自然生成,祸自己灭亡。
这就像是种苗,深耕地、厚培土,到了秋天自然丰收。这也像是遭遇小偷,端坐着盯着他看,他自己就逃走了。世人不知道事物自然发展的规律,以为非要作为然后才能成功,非要执着才能保留,所以常常和祸患做徒劳的抗争,为幸福增添毫无必要的累赘,导致祸患严重无法扭转,幸福难以达成,都是因为这样的道理啊。
圣人知有为之害,不以人助天,始终皆因其自然,故无不成者。世人心存于得丧,方事之微,犹有不知而听其自然者;及见其几成而重失之,则未有不以为败之者矣。故曰“慎终如始则无败事”。
人皆徇其所欲以伤物,信其所学以害理,圣人非无欲也,欲而不欲,故虽欲而不伤于物。非无学也,学而不学,故虽学而不害于理。然后内外空明,廓然无为,可以辅万物之自然,而待其自成矣。
圣人知道妄自作为的害处,不妄图以人力去帮助天,始终因循自然规律,所以没有做不成的事。世人的心思都在得失上面,一些事情的细节仍然有没意识到而听任其依规律自然发展的,等看到事情快要成功了,就害怕前功尽弃,事情却常常因此失败,所以说从头至尾都和开始时一样谨慎就不会失败。
人们都执着于自己的欲望而对其他事物造成伤害,过分信赖他们学到的知识而曲解了真理,圣人不是没有欲望,他的欲望就是没有欲望,所以有欲望也不会对事物造成伤害。圣人不是不学习,他所学的东西就是什么都不学,所以虽然学习也不会曲解真理。这样之后就达到了内外空虚明净的状态,无所作为,只是辅助万物依循规律自然发展,而等待它们自然完成。
【经典解读】
在上一章中,老子论述了要“大小多少”,行无为之事,本章则从“善始”、“慎终”两方面来继续论述“无为”的重要性,告诫人们不浮躁、贵自然。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任何事物都有一个蕴育、出现、兴盛、衰亡、消失的过程,没有什么是忽然出现的,所以在上一章老子说:“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做事情要未雨绸缪、深谋远虑,在情势恶化之前,对其进行准备、疏导,而不是临时抱佛脚。也就是说,人应有先见之明,能够消灭祸患于其未发之前。
在冬天到来之前就开始储备木柴、加厚棉衣,在乌云密布之时,就开始寻找避雨的地方。正是因为人们知道将要到来什么,可是对于那些征兆并不如此明显的事情,大多数人就不能早做准备了,只有智者才能知机而早为。周厉王就是不懂得防患于未然,一味地压制百姓,结果导致国人暴动,被流放而死;春申君就是不能听进朱英的良言,而被李园杀害;霍光就是不能看到自己家族的隐患,所以死后不久就惨遭族灭。相反,有些智者则能够在事情出现之前就预测到,从而躲避灾难,比如劝说智伯的智果、繻疵,劝谏虞公的宫之奇,预言吴国将要灭亡的伍子胥……
“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有的成功都是一点一滴奋斗聚集而成的。俗话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只有沉下心来,从小事做起,才能最终取得辉煌。现代的快节奏生活,给了人们很多机会,同时带来的是巨大的压力,年轻人一方面对那些成功人士的一举一动都羡慕不已,一方面又被喧嚣的尘事所羁绊,很难真正地静下心来好好努力。于是,沉迷在对成功的憧憬中,而整日碌碌无为,到最后光阴轻弃,岁月流逝,才发现一切都晚了。所以说,凡事不能浮躁,不能操之过急,都要遵照事物的发展规律慢慢来,踏踏实实地打好基础,才能最终取得成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第二十九章曾经说过“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为者败之,执者失之”,强调统治者不可肆意妄为,要尊重自然规律,谨守无为之道。
“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很多事情眼看着就要成功了,却忽然发生了变化,导致失败。只有注重事物的细节,小心始终,才能避免失败的命运。
【哲理引申】
龚遂,字少卿,山阳郡南平阳县(今山东省邹城市)人,西汉官员。他开始为昌邑国郎中令,侍奉昌邑王刘贺。但刘贺是个不折不扣的纨绔子弟,行为十分不端正,龚遂多次规劝他,但刘贺根本听不进去,每次听到他的劝谏就掩耳而走,并对人说:“郎中令最善于羞辱人了。”刘贺如此荒唐,分不出好坏忠奸,于是身边很快聚集了众多阿谀奉承之辈,他们不仅不对刘贺的不法行为进行劝谏,反而与其流隆一气,对其荒唐无道推波助澜。龚遂的忠谏受到很多人的嘲笑,他们认为他不识时务。
汉昭帝死后,没有儿子,于是,大臣们就迎立和昭帝血缘最近的刘贺为帝。此时,刘贺身边的那些小人们都兴高采烈,认为出人头地的机会来了,几百人拥簇着刘贺离开封国,准备进京即位。在路上,刘贺的荒淫无耻暴露无遗,车队到处大肆扰民,毁坏农田、强抢妇女。不仅看不出天子死后应有的悲伤,也看不到将要继承大统而显露出来的谨慎、谦虚。身边那些人如今更是大肆讨好未来的天子,以便将来能封得更高的职位。只有龚遂和中尉王阳多次劝谏,但没有取得什么效果。
刘贺即位之后,继续骄奢淫逸,他身边的那些近臣也鸡犬升天,几天之内刘贺连续给他们升职,这些人也忘乎所以,将长安城搞得乌烟瘴气。这样引起了朝廷旧臣们的不满,终于大将军霍光等人发动政变,将刘贺废除。与刘贺同来的属臣二百多人,刚刚升职,屁股还没坐热就全部遭到了诛杀,只有龚遂和王阳因为多次劝谏而免于死刑。龚遂被剃去头发判处四年徒刑。汉宣帝继位后,听说他的贤能,起用他担任渤海太守。
当时渤海临近各地发生饥荒,民不聊生,盗贼蜂起,郡太守们不能制止。龚遂认为渤海距离都城遥远,没有沐浴到皇恩教化,那里的百姓因为灾荒而饥寒交加才不得已而作乱,对其应当灵活处理不可一味镇压。他到任后立刻向治下各县发布文告:将郡中追捕盗贼的官吏全部免职,凡是手中拿着锄、镰等农具的都是良民,官吏不得拿问,手中拿着兵器的才是真正的盗贼。乱民们听说了龚遂的法令,立即瓦解散伙,丢掉武器,回去种田了。经过他的治理,渤海郡很快人民富足,百姓安康,连官司都少了很多。
龚遂在侍奉刘贺之时尽职劝谏,所以能够免除大祸;他在做渤海太守之时没有像其他官吏那样对做了盗贼的百姓进行镇压,而是深入地了解了他们之所以做盗贼的原因,既处理好了暴乱,也为自己嬴得了皇帝的信任。所以智者一定能够防患于微,察患于隐,舍其末,而逐其本。
【道德经】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