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中原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子弟,读书不成,反把老师的胡子一根根都拔下来,种田也不成,一时兴起,把家里的麦田都砍得七零八落。每天只跟着狐朋狗友打架惹事,偷鸡摸狗。他的父亲,一位忠厚的庄稼人,忍不住呵斥了他几句,儿子不服,反而破口大骂,父亲不得已,拎起菜刀吓唬他,没想到儿子冲过来抢过刀子,一刀挥去。老人捧着受伤的右手倒在地上,鲜血淋漓,痛苦地呻吟着。而铸成大祸的儿子,竟连看都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一天,著名动物标本制作师爱克兰正背着猎枪在非洲索马里的热带雨林四处张望,忽然,一只金钱豹趁他不备时对他发起进攻。 爱克兰被豹子扑倒在地,胸膛也被它那锐利的爪子狠狠地压住了,不过,豹子没有咬住爱克兰的喉管,却咬住了爱克兰的右手腕。 在这危急关头,爱克兰忍着剧痛,举起左手将一梭子弹射入豹子的腹部,鲜血从它的体内不断地流出来,不一会儿,豹子大嘴张开,倒在地上。 爱克兰这才松了一口气,跑到附近的一棵大..
山林里,一个猎人的母亲突然得了一种怪病,整天疯疯傻傻地说胡话,吃各种药物都无济于事。他去请教一位长者,长者告诉他说,怕是中了邪了,只能用猩猩的血镇一镇。 尽管猎人并不相信这种方法真能治病,但为了白发娘亲,他任何方子都要试试。于是,猎人二话没说,转身就扛起猎枪到森林里找猩猩去了。 俗话说,公猩猩爱喝酒,母猩猩爱戴花。可是,三天过去了,猎人精心设计的酒局和花..
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凌晨2时15分。 当班的见习消防队员拉斯马森拿起突然铃声大作的电话,一阵微弱的喘息声传来:我摔倒了,救命啊声音像一位老夫人,在确定电话不是恶作剧后,拉斯马森询问着:请把您公寓的地址告诉我! 我想不起来了! 那请把您的..
梦萍的丈夫患了一种绝症,耗尽了家里所有的积蓄,还是没能治好,最终撇下她和儿子离去了。梦萍的丧夫之痛不言而喻,但看到挂历上渐渐逼近的那个红色的6月1日,她又不得不为另一件事犯愁。失去父亲,对儿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太大的创伤,她至今还记得儿子听到噩耗后撕心裂肺的哭声。望着儿子数月来颓丧的神情,梦萍真为他担心。要是能在儿童节给儿子买一份礼物,对他来说一定是一种宽慰一种鼓励。可家里除了勉强糊口的几个钱以外,连..
那棵树是他亲手栽的,在教室的后面。上课时,他一扭头就能看到那棵树,再一扭头就能看到坐在教室里的她。她在他的斜前方,他只能看到她的侧影。她的耳垂儿极白,弧线极优美,也许他最初就是因为爱了她的白皙的耳垂儿然后才注意到她,最后爱得魂牵梦绕。他那时常想:树一天天长高,她一天天长大,等他们都长大成人了,他就和她结婚,生孩子。他和她拉着孩子的小手去看那棵树,告诉孩子,树上的名字是妈妈的,妈妈的名字是爸爸刻的。 ..
我急匆匆地赶往街角的那间百货商店,心中暗自祈祷商店里的人能少一点,好让我快点完成为孙儿们购买圣诞礼物的苦差事,天知道,我还有那么多事情要做,哪有时间站在一大堆礼物面前精挑细拣,像个女人一样。可当我终于到达商店一看,不禁暗暗叫起苦来,店里的人比货架上的东西还多,以至店内温度比外边高好几度,好像一口快要煮沸的锅。我硬着头皮往玩具部挤,抱怨着,这可恶的圣诞节对我简直是一个累赘,还不如找张舒适的床,把整个节..
一个真实的故事,使我这颗曾经邪恶的心为之颤栗 那年,我在豫南一个劳改农场服刑。有一次送来个太康的犯人,当他看到别人的家属都是隔三岔五地来看望,非常羡慕,于是便一封又一封地向家中写信,每月几块钱的劳改金全都用在买信封和邮票上了。可是,半年多过去了,家里也没人来看他。最后,他终于急了,给家里发了一封绝交信..
那一天的情景,在我困倦、懈怠的时候,在寂寞的午夜,如电影中的慢镜头,清晰地浮现在眼前 是1991年秋天,大学新生报到的日子。清晨4点钟,父亲轻轻叫醒我说他要走了。我懵懂着爬起身,别的新生都在甜美地酣睡着,此刻他们心里该是怎样一个美好而幸福的梦想啊!而我由于心脏病,学校坚持必须经过医院专家组的严格体检方能接收。前途未卜,世路茫茫,一种被整个世界抛弃了的感觉包围着我,心..
我的儿子乔伊出生的时候,他的脚是向上扭曲的,看起来就像脚掌在上的样子。第一次做母亲,我想这应该是不正常的,但我并不真正地理解这意味着什么。医生向我们保证说,只要经过合适的治疗,他肯定能正常地走路,但很可能永远跑不快。 他生命中的最初3年,一直在手术、各种金属模型和绷带中度过。他的双腿经历着按摩、运动、练习等一系列过程。然后,是的,在他七八岁的时候,如果你看见他走路的话你甚至不知道他是有残疾的。如果..
彼时我曾言:我将永不忘怀! 但我依然将其遗忘。 写下文章标题后,许多画面涌入脑海。无论是握手、言别或问候,还是那些欢乐的时光,它们在我的生命里如此重要,以致我曾深信不疑我将永不忘怀,但我依然将其遗忘。 母亲离世时,我抬头看着墙上的时钟,多想让钟摆永驻在她停止呼吸的那一刻。时至今日,我已然忘记那一刻是哪一刻,我知道她离开了我,但我更多能记起..
上个世纪70年代,在美国芝加哥有两位热血青年,一位叫福特,一位叫罗斯。他们听说位于落基山脉附近的比灵斯正在大举开发,就想去那里办工厂。 福特和罗斯的父亲都是鞋业经营者,于是他们想办鞋厂。 他们的父亲都很赞赏儿子的想法,这样既可以锻炼经商和管理能力,又开发了新的市场。福特和罗斯各自向父亲借了1万美元,便一起出发了。 福特想,他必须比罗斯先到达比灵斯,只有抢占了好的地段才有胜利的把握,于是他退掉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