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郊外有座叫圣莱德的小镇,这天,来了一个叫鸠斯的富人,他坐着汽车在镇里巡视了一遍,选中镇东一处别墅,几乎没怎么讨价还价便大方地将它买了下来。
三年后,他结了婚。妻子是当地一个商人的女儿。妻子为他生下了两个孩子。鸠斯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投资,生活很奢侈,他没有什么不良癖好。他总是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回家。
这天,鸠斯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发前,他说有两件重要的事要办,还说要为小儿子带一盒积木回来。说来也巧,他出门后不久,他的太太便收到一张单据,说有个小包裹已经寄到运输公司办事处等她去取。午饭后她也进城了。
取完包裹,她想在商店里买些日用品,便顺着大街往前走,偶然一抬头,他看见丈夫正站在一座三层楼的窗口,直直地望着她,好像在向她招手。
她吓得浑身冰凉。那窗户是开着的,他的脸看得很清楚,那激动的样子非常可怕,他拼命地向她挥手。但刹那之间便消失了,好像身后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将他猛拉回去一样。她看到丈夫穿的虽是进城时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的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没有领带。
鸠斯太太确信她的丈夫是出了什么意外,她飞快地冲进了那幢楼房。在楼梯口,她被一个大胡子男人拦住了,接着又来了一个打手,把她推到了街上。她心里充满了疑虑和震惊,急忙跑去找警察。恰好,一位警官经过这里,听她说明了情况。便跟她来到这家餐馆,大胡子只准许他们上三楼去搜查。
在整个三楼上,都没有鸠斯待过的痕迹,只有一个跛脚的、面目可憎的家伙似乎是这儿的住户。这家伙和印度大胡子赌咒发誓,说根本没有任何人到过这层楼上。警官认为鸠斯太太是看错人了,或者是一种幻觉。这时。她突然大叫一声,猛地扑到桌前,那里有一盒儿童积木!这是丈夫临出门时答应为小儿子买的。
这个发现使瘸子明显地惊慌失措起来。警官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便对楼上的房间进行仔细检查,结果在屋后临码头的窗框上发现了斑斑血迹,还有几滴滴在地板上。更严重的是。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鸠斯的全套衣服,但缺了一件上衣。从这些衣服上看不出有什么暴行的痕迹,然而这房子没有别的出路,鸠斯要离开它,只有从窗口出去。
而窗口下是正涨到岸边的河水。
与这个案件直接有牵连的人,是那个大胡子。这家伙早已劣迹昭彰。不过,根据鸠斯太太的说法,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以后仅仅几秒钟,而那时大胡子已到楼下,由此看来,这大胡子最多是本案中的一个帮凶而已。
那个阴险的瘸子,应该是最后看到鸠斯的人。他丑恶的面孔,早已为这一带的人所熟知,没有谁走过他的面前能不看他一眼的。他一头蓬松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脸被一块可怕的伤疤弄得更加难看,这块伤疤收缩时,就把上唇的边缘翻卷上去,形成一个歪嘴:一双目光锐利的黑眼睛,与他的头发形成鲜明的对比,显示出他与众不同的智力。他以乞讨为生,但为了避免警察的管制,他装作卖蜡火柴的小贩,每天坐在那个固定的墙角,身边放着一顶油污的帽子。这种令人哀怜的样子,使得过路人扔给他的小钱数量相当可观。案发之后,警官拘捕了他,可是并未发现任何足以将他定罪的证据。他的汗衫袖子上有些血迹,但他说那是他自己的血,他的左手无名指靠近指甲处确实有被刀割破的地方,验血后也证实,那确实是他身上的血。他坚决否认见过鸠斯,认为这个女人一定是在做白日梦!至于房里发现的衣物,对此他也同样感到困惑。
搜查还在继续着。不久,警察在河滩上发现了鸠斯的上衣,衣袋里装满了硬币,竟有421个便士和270个半便士!警察立刻断定,这是歪嘴男人企图将上衣沉入河底而采取的措施;也只有乞丐,才能有这么多的硬币!鸠斯的尸体,很可能被河水冲走了。
剩下的衣物还在屋内,显然是由于警察来得太快,歪嘴男人没有来得及处理完,然而,仅凭这些,仍然无法定他的罪,只好暂时将他拘留起来。
三天后,鸠斯太太突然收到丈夫的来信。
信封的纸质很粗糙,上面的字迹潦草,而且随信附来了她丈夫的图章戒指。信是这样写的:“亲爱的:不要害怕,一切都会变好的。我已经铸成一个大错,这也许需要费些时间来纠正,请耐心等待。”信是用铅笔写在扯下来的书本扉页上的,字迹很潦草。
“我认为他真的活着。”鸠斯太太对赶来的警官说。
“活着,他为什么还不回家呢?”警官问。
“从信上看他是遇到了些麻烦,不过,总之他会回来的。”鸠斯太太充满了信心。
由于实在寻找不到什么证据,鸠斯失踪的事成了无头案。警长只好将那个令人生厌的脏乞丐放掉。
当警察把这个乞丐提出来宣布他获释时,也许是兴奋过度,他的那头乱蓬蓬的头发挂在铁门框上,居然整个脱落下来,露出一头整齐的金色头发。
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乞丐也吓得一哆嗦,他赶紧去拾那头发,但是,警长一把扯住了他:“你还有什么是假的?”
“没,没什么!”乞丐惊慌地说。
警长将他推倒在地,命令警察,把他身上能弄下来的全弄掉!
两名警察冲上来,一把扯下他的破烂衣服,里面居然是保养极好的肌肤。又在他脸上一揪,哇,整张脸被揭了下来,露出来的竟然是鸠斯的脸。
这一下又让众人吃了一惊,鸠斯将头深深地埋下去。
接下去,警官对他进行了审讯,鸠斯说出了全部真相。
鸠斯从小就受到了良好的教育。他年轻时,喜欢演戏,在一个戏班子里当过一段演员。后来在一家晚报当了记者。有一次,报社总编辑想要一组反映大城市乞丐生活的报道,鸠斯自告奋勇接受了这个重任。不料这竟成了他一生历险的开端!他利用当演员时学到的化妆技巧,将自己也装扮成乞丐,混在乞丐群中,由此收集了不少第一手材料,写了一组很成功的报道。然而,在当乞丐的这段日子里,每天都可以轻易地讨到几十个法郎的事实,也让他大吃一惊!
不过他很快把这些都忘掉了。有一天,他借了钱,债主逼着要,他拿不出来这一笔钱,急得走投无路,想到当年乞讨的收入。他央求债主宽限半月让他去筹款,然后就化妆,到城里去乞讨了。他仅用了10天时间,就讨到了一笔钱,还清了这一笔债。
这使鸠斯懂得,只要他在脸上抹上一点油彩,把帽子放在地上,静静地坐着,一天就能挣不少钱,比报社一周的收入都高。是要自尊心还是要金钱?他思想斗争了很久,最后金钱占了上风,他抛弃了记者生活,日复一日地坐在那个街角,等待着行人的施舍。只有一个人知道他的秘密,就是那个大胡子,大胡子收了他高价房租,供他每天早晨化妆和下午卸妆,所以会为他保密。
很快,他就积起一大笔钱,在郊区买下了别墅后,结婚成家。从来没有人怀疑过他的真实职业。
出事的那一天,他刚结束一天的乞讨,在餐馆楼上换衣服,偶然向窗外一望,忽然看见他的妻子站在街心。正朝这边张望。他惊惶极了,忙用手臂遮住脸,从窗前逃开,跑到楼下找大胡子,求他阻止任何人上楼。然后他飞快地脱下衣服,重新装扮成一个乞丐,并迅速打开窗子,想把衣服扔出去。由于用力过猛,他在窗框上碰破了刚刚愈合的旧创口,弄得到处沾上了血迹。为了让衣服沉入河底,他把乞讨来的硬币塞在衣兜里。可是他刚处理完一件上衣,警察已经上楼来了。不过,谁也没有认出他就是鸠斯,连他的妻子也毫无察觉,同样把他当成了谋杀鸠斯的嫌疑犯。
乘着警察搜查房间混乱的机会,他偷偷写下那封短信,连同图章戒指一块交给大胡子,请他寄给太太,让她不要着急。可是大胡子一直被警察监视着,好不容易才找到个可以信得过的人,把信发了出去。这样就耽搁了好几天。
警官审视着鸠斯:“以前你没有钱,把乞讨当成一个职业,尚且情有可原,你现在已经是你们那个镇上的富翁了,为什么还要做这种事呢?”
鸠斯喏喏地说:“我一生没有什么其他嗜好,就喜欢做乞丐,想控制都控制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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