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劳荣枝案件庭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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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维持死刑,被害人家属认可判决结果 劳荣枝当庭不服并表示要申诉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现场 图据江西高院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实习生 李雨果

编辑|王禾 责任编辑丨魏孔明

2022年11月30日上午,江西省高级法院对劳荣枝故意、、绑架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罪;劳荣枝的行为还构成罪、绑架罪。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对于二审判决,劳荣枝二哥表示,劳荣枝当庭表示不服,说是“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她当庭表示要申诉。而被害人家属表示认可二审判决结果,认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现场 图据江西高院

被告人劳荣枝:

不服判决 是把屎盆子扣在她头上

11月30日开庭时,劳荣枝留着齐耳短发,穿戴防护服和口罩进入法庭。

劳荣枝二审上诉时,提出了多个上诉理由,在程序上,辩护人提出劳荣枝案系重大刑事案件,一审采用三人合议庭而不是七人合议庭,程序违法,且对于一些情节没有排除和怀疑,请求江西省高级法院将此案发回南昌中院重审。

11月30日的庭上,审判长宣读了南昌、温州、常州、合肥四起案件的犯罪事实。审判长认为劳荣枝所有上诉理由均不成立。

江西省高级法院认为,在故意、、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江西省高级法院认为,上诉人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劫取他人财物,构成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对劳荣枝所犯数罪,应依法并罚。劳荣枝伙同法子英故意杀死五人;致一人死亡且系入户、数额巨大;绑架致一人死亡,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位旁听人员参与旁听后表示,法庭宣布判决结果后,劳荣枝发表了意见,她认为中国是一个法家,但她对判决结果很失望,并当庭表示不服,认为这是在污蔑她,把屎盆子扣在她头上。审判长提醒劳荣枝,后期最高法将进行死刑复核的程序,询问劳荣枝是否继续自己委托律师或者是接受法律援助,劳荣枝表示会考虑一下。

劳荣枝的二哥劳声桥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也提到,劳荣枝不认可二审判决,“为什么把你(指法子英)做的事往我头上栽?这是把屎盆子往我头上扣。”劳声桥认为,一审判决有很多“瑕疵和毛病”,但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他们会继续委托律师,向最高法院申诉。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现场 图据江西高院

被害人家属:

判决结果是对7名被害人的一个交代

合肥案被害人陆中明的妻子朱大红得知二审宣判结果后,表示等待这个判决已经等了20余年,判决结果给了7个受害人一个交代,给社会一个交代,法律是公平公正的。

朱大红的小女儿表示,听到二审判决结果很欣慰,终于等到这个判决结果,她原本计划参与旁听,但是因为原因未能参与二审宣判的旁听。虽然劳荣枝二审被判死刑,但是仍需要等待最高院复核结果。

朱大红的法律援助律师表示,对于二审维持原判是“预料之中”的。劳荣枝案体现了法治的进步,保障了被害人的权利,同时也保障了被告人的辩护权。事实总归是事实,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会给被害人一个交代。被告人不承认、不认可指控,这不能证明她没有犯罪,法庭会根据所有证据进行判决。劳荣枝二审开庭三个月后才进行宣判,也体现了国家对死刑的判决非常慎重。

南昌案被害人熊启义的叔叔熊某在庭审后表示,“如果她这样的罪犯不判决死刑,天理难容”。

在庭审前,审判长宣读了审判细节,包括当事人在内的控辩双方均无法发言或提问。因无法去到审判大厅,熊某在旁听室旁观了整场庭审。

针对劳荣枝最后的辩解,熊某不屑地哼了一声,“那肯定是苍白无力的,她就是主犯,怎么看都是主犯。不能因为她不认可,就否认存在的事实。“

熊某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劳荣枝现在“想到了自己生命的珍贵,求生欲望很强,但她没有想到,自己和法子英在犯罪时,人家的生命是不是可贵的”。

二审判决后,劳荣枝还有向高院进行死刑复核的权利,熊某表示:“这个事情要等死刑落地后,我们心里的石头才能落地”。

一位近7旬老人今年8月全程参与劳荣枝案二审首次开庭的旁听,获知劳荣枝11月30日宣判后,29日从福建赶往南昌,并再次参与此案的旁听。他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审判长询问劳荣枝死刑复核时需要法律援助还是自己请,劳荣枝称“再考虑一下”。这位旁听者称,旁听庭审最大的感受就是“(犯罪)事实很清楚,偿命”,他认为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审判庭上的劳荣枝“走到这一步,有种垂死挣扎的样子”。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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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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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二审死刑,其当庭表示失望不服,被审判长打断:庭审已经结束了,维持原判

11月30日,劳荣枝案二审在江西省高院第四审判法庭再次开庭,被告人劳荣枝数罪并罚,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剥夺其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天目新闻报道,劳荣枝态度非常嚣张,她当庭表示失望、不服,审判长直接打断她:“我们庭审已经结束了,结果就是维持原判”。

二审法院认为,在故意、、绑架共同犯罪中,劳荣枝积极实施物色、诱骗、捆绑、看管、威胁被害人,踩点、取款、购买作案工具等行为,与法子英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构成共犯,且独立性较强,作用明显。二人在长达四年的时间内辗转多地实施多起犯罪,无证据证明劳荣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胁迫,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应依法认定为主犯。

法院指出,劳荣枝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从严惩处。劳荣枝及其辩护律师所提劳荣枝不构成故意罪,系从犯、胁从犯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依法不予采纳。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据澎湃新闻报道,宣判后,劳荣枝二哥劳声桥称,劳荣枝当庭表示要申诉。

对此,受害人家属回应封面新闻,称非常维护宣判结果,“申诉是她的权利,但结果不会变”。

【来源:九派新闻综合天目新闻、澎湃新闻、江西高院、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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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结束

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实习记者 丁文捷

1996年8月18日,南昌市局向全国各地机关以明传电报的形式,发布了对劳荣枝和法子英的通缉令。

26年后,即2022年8月18日,江西省高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劳荣枝涉嫌犯故意罪、罪、绑架罪上诉一案。至8月20日18时,庭审结束。

二审庭审中,上诉人劳荣枝、辩护人和出庭检察员围绕劳荣枝是否构成故意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一审量刑是否过重、一审程序是否违法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劳荣枝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劳荣枝案二审庭审现场

去年9月9日,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涉嫌故意、、绑架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决定执行死刑。而劳荣枝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南昌中院一审判决认定,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经共谋并分工,由劳荣枝在所从事陪侍服务,物色作案对象,由法子英实施暴力,先后在江西省南昌市、浙江省温州市、江苏省常州市、安徽省合肥市共同实施、绑架及故意犯罪4起,致7名被害人死亡。

1999年,法子英在合肥被抓获,并于同年11月被合肥中院判处死刑。劳荣枝则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于2019年11月在福建厦门落网。

据媒体此前报道,劳荣枝生于1974年,原九江石油化工公司的小学教师。1996年,法子英与人打群架,用鱼叉捅伤他人,他带着时年22岁的女友劳荣枝离开九江,逃至南昌,开始了两人逃亡的生活。

在一审庭审现场,劳荣枝声泪俱下,多次推翻自己在机关侦办时的供述,数十次辩解称,不存在合谋、分工,未曾伤害过任何人,也不想去侵犯别人的利益,自己受到法子英的胁迫,也是受害者。

但南昌市检察院公诉意见书认为,劳荣枝为系列犯罪主犯,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其主观恶性极深,应当承担故意罪、绑架罪、罪相应刑事责任。

劳荣枝案一审宣判 图源:央视

待到二审时,劳荣枝充分表达了自己的很多观点,比如“我没有色诱”“法子英是疯子”“检察官适合当剧本编剧”“我是傻白甜”“逃离他,我天空都是蓝的”……

而对于劳荣枝的说法,检方均予以了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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