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故事:小人国
唐朝太和末年,荆州松滋县(今宿松县),有个叫汪巍的书生欲寄居在一亲戚的旧宅中修习课业。
汪巍不忍荒废光阴,所以当天晚上依旧点灯学习,二更过后,突然有个一寸高的小人,头戴布巾,杵着拐杖从窗户跳到了桌子上说:“你初到此处,这里又没有主人,应当很寂寞吧。”
小人说话的声音跟苍蝇的声音差不多大,不过还是能听清楚他说的是什么。汪巍向来胆大,性格很是执拗,装作没看见也没听见,自顾自地看书诵读。
小人以为书生没听见,遂又重复说了好几遍,汪巍不堪叨扰,见夜也深,索性直接上床睡觉。
小人见书生至始至终都不搭理自己,火冒三丈,紧跟着跳到床沿责问书生说:“你来到这里就丟了主客之间的礼仪了吗?”
汪巍仍然当作没听见,闭着眼睛佯装已熟睡,小人明显感觉到书生是在装睡,随即又跳上桌子,一边大骂不止,一边故意打翻砚台,让墨汁洒落在书本上。
这时,汪巍实在忍无可忍,疾速起身走到桌前,拿起毛笔就往小人身上戳,小人后腿闪避,一个不小心摔在了地上,恼羞成怒地对着书生吼叫了几声,便扬长而去。
过了一会儿,有四五个妇人,年轻的,暮年的都有,身高皆一寸左右,气势汹汹地结队来到汪巍房中,大呼:“仙官见你在此无师自学,所以派人来与你探讨精微奥妙的学问,哪知你痴愚顽固,狂妄轻率,把人打伤,你的身权品质就是如此吗?现在就抓你去见仙官。”
话刚说完,紧跟着就有无数个小人向书生扑来,汪巍万万没想到自己一七尺男儿却被一寸高的小人轻轻松松撂倒在地,完全动弹不得,竟然还被细如棉线的绳索给捆上了。
这些小人就像蚂蚁一样在汪巍的身体上拉扯着绳子,那几个妇人就像他们的长官。汪巍就跟做梦一样,恍恍惚惚之中感觉周身被咬得疼痛不堪。
其中一妇人声色俱厉说:“你若不去,就毁了你的双目。”随即就有几个小人站在汪巍的眼睛周围,做出一副命令下达就要刺瞎其眼睛的架势。
汪巍身处下风,不得已跟小人们出了门。行至正堂的东面时,遥望远处有一扇门,那门很是细小,看上去像是节度使家宅的门。
于是汪巍大声呼叫:“什么妖怪,敢欺凌人到如此程度!”这时,一股剧烈的疼痛油然而生,呼叫不但没有引起附近人的注意,反倒又被众小人咬得痛心切骨,疼的五官扭曲。
不知不觉中竟已走进了那道小门,见一个戴着高大帽子,系着宽阔衣带的小人坐于殿上,很有君王的风范,台阶下密密麻麻有侍卫数千人,全都是一寸来高的个头。
君王见书生已被捆来,怒斥道:“本王念你一人独处寂寞,好心派小儿前去与你作伴,为什么要出手打伤他?此罪当予腰斩。”
话音刚落,见有数十人拿着刀向汪巍走来,汪巍非常害怕,道歉说:“我愚笨痴呆,凡胎肉眼不识泰山,并无不敬之意,此为不虞之隙,还请仙官大量,饶恕在下。”
君王思量了许久才开口说话:“所言并不是全无道理,凡人不具慧眼,以至错解误读,的确罪不至死。”遂下令将书生释放,数小人把汪巍带出小门外。
汪巍回到书房时,已经五更天了,房中的蜡烛还亮着,此前的经历让人心有余悸,汪巍也无心睡眠,等到天亮后,便在院中寻找那些小人的踪迹。
在东侧的古墙下发现了一个如栗子般大小的小洞,有壁虎在此出入。汪巍随即雇来几个农夫挖掘,不料一挖竟有数丈之深,捕得壁虎十余石(一石约53公斤),挖出来的土堆有楼那么高。
其中有一只体型很大的壁虎,一尺多长,通身呈红色,汪巍猜想此壁虎应该就是那个殿上的君王,恐怕至少活了百年之久。
眼前的一切让汪巍感到十分恐惧,遂聚集柴草将其焚毁,从此以后再没见到过小人的身影。
唉,书生不讲武德,别人把他放了,他却把别人整个家族都给一锅端了。
之所以会这样做,也是那些小人带给他巨大的恐惧感和压迫感,说其天道其地,也是为了自保。
壁虎大王可谓是一念错,导致念念错。首先不该派人去与书生为伴,不同心性的人都难以相处,何况还是不同的物种。
书生不领情将小人打伤,偏偏这个小人又是壁虎大王的儿子,壁虎大王哪里咽得下这口气呢?于是派人抓书生去问罪。
后来被书生三言两语说得不忍心将其处死,又将书生放走,可见壁虎大王还是通情理是非的,只是它怎么都没想到此举让自己的家族遭受到灭门绝户灾难。
选自《酉阳杂俎》声明:故事内容皆为虚构,文学创作旨在丰富读者业余生活,切勿信以为真。
真实的小人国:8岁生儿育女,35岁死亡,男子被当作药
世界上有这么一种人,他们个子矮小,群居生活在热带雨林里,就像是《格列佛游记》里的小人国居民。
但和侏儒症患者有所不同的是,他们身材匀称,比例协调。如果没有正常人站在身边作为对比,照片中的他们,看起来就和寻常人一模一样。
并且这里的习俗尤为特殊:抱着孩子的母亲,年纪只有八九岁;20出头的女孩已经当了祖母,35岁基本上就死亡了。
这就是非洲的俾格米人。同大多数原始部落一样,俾格米人一经被发现,一双魔爪就悄然伸向了他们。
“俾格米人”这一称号,源自于古希腊人中矮人的称呼。其被发现的时间,要具体追溯到1865年。
当时,一支名为“Emin Pasha”的探险队,来到非洲中部地区考察。在一个偶然的机会下,他们在人迹罕至的热带雨林中,发现了人类生活的痕迹。顺着痕迹继续往下找,探险队发现在一处稍微平坦的地面上,有用树枝以及巨大的芭蕉叶搭建出来了大大小小的房子。在房子低矮的门洞里,不时有妇女进进出出,有的拿着干活的家伙,有的抱着小孩子。
这些妇女头发蜷曲,皮肤黝黑,看着身高不过一米。浑身上下,除了几片树叶遮挡,基本等同于没穿衣服。
探险队员断定,这是一个未曾被发现的新人种,他们恍如哥伦布发现新一般,在观察了几个月之后,回国将这次发现总结成一篇论文公诸于世,并将这个新人种命名为俾格米人。
俾格米人和正常黑人相比,在外形上并无多大区别,都有着厚厚的嘴唇,卷曲的毛发。他们同样四肢纤细,但比例还算适中,唯一不同的是,群体中很难找到一个身高超过140厘米的人。
随着俾格米人被发现,越来越多的欧洲学者开始来到非洲,对这个特殊的族群展开观察和研究。
起初,俾格米人对于这些外来人员并没有显得多反感,相反,他们还拿出家里的好东西款待。
然而没过多久,他们就翻脸了。
因为这些外来人身高腿长,俾格米人在热带雨林中修建的那些小房屋,并不适合他们居住。
俾格米人的房子是用干草搭建的,高度基本就在1.4m—1.5m之间,然后留有一个80cm左右的门。
屋内陈列也十分简单,基本没有家具,只有几个在角落堆放的盆盆罐罐,和一张铺在地上的破旧兽皮,那就是用来睡觉的床了。
对身材矮小的他们来说,这种房子紧密,让他们很有安全感。然而,考察队员哪里忍受得了住这种用树枝草皮随意搭建起来,逼仄又压抑的窝棚?
于是,他们理所当然地就地取材,砍了几棵树,搭建一个更加坚固的栖息地。
而俾格米人对树木敬若神明,起初他们警告这些外来人不要砍树,但因为语言不通,考察人员没做理会。后来俾格米人就直接动用手里的家伙,将那群自命不凡的人赶出了营地。
之后再有考察队员来此,就只能入乡随俗,带上自己的小帐篷。
因为俾格米人敬畏自然,所以没有衍生出像我国古代那样的刀耕火种文明。他们打猎得来的猎物,也基本不用“钻木取火”的方式烤制食用,而是只用一些杂草取火。
俾格米人自被发现开始,便有自己的部落。但一般而言,一个100多人的部落就算是大的了。
部落居民听从部落首领长的安排,每天日出捕猎,日落而息。心情好时,部落首领家的房子前办一场篝火晚会,大家一起载歌载舞。
在部落里,没有贫富差距之说。成年的男人白日打猎归来,会将手上的猎物如数上交,再由年长的部落首长分发。
因为身材矮小,打猎对他们来说,既是一件极为艰难的事情,也是一大优势。
是俾格米人吃饭的家伙,他们从小就注重这方面技能的培养。男孩子在“八九岁成年”之前,必须要练出一套娴熟的技巧,比如在最短的时间内爬上部落长指定的树木,背着自制的长弓短箭,射中部落长规定的目标。
而到真正上了打猎场时,身材矮小便成了一种优势,植被能有效地掩盖他们的身体,然后趁着猎物不注意,直接将其射杀。或者遇到危险的时候,矮小的身材也能很好地躲藏起来。
男人们在外捕猎,女人就在家里做家务。
大的猎物女人们抓不到,她们就用自制的一种漏斗,专门去河里面捕鱼抓虾,做好饭后等男人们回家。
除了照顾家庭,俾格米女性也和世上大多数女性一样,爱美。
在非洲,不论哪里的人,似乎对色彩艳丽的东西,都没太大抵抗力。他们认为,颜色越丰富,越漂亮。俾格米女性也不例外。
没有胭脂水粉、眼影高光,女人们就直接把带颜色的东西涂上脸。于是,热带雨林中那些带颜色花和树叶,便成为了俾格米女性制作化妆品的天然原料。
她们将那些从野外采回来的花,用不同的容器承装起来,再用木棍将它们捣成泥巴状的糊糊,接着再往糊糊里混入少量的蜂蜜增加粘稠度。
如此一来,简易的化妆品便有了,纯天然,无公害。
女人们会用这些汁水,在脸上画出各种图案,然后用一张花花绿绿的脸,去迎接满载而归的丈夫。
夜晚是俾格米人一天中最轻松的一段时光。
男女老少围坐在一起,享用着美食。吃饱喝足后,趁着篝火还没有熄灭,大家一起载歌载舞,好不快活。
但快乐的生活,毕竟还是短暂的。篝火熄灭,所有人离开部落首长家,有一项特殊的任务,正在等待着他们。
俾格米人因为生活原始,30几岁便已死亡,八九岁时就是成年了,因此这时家里便会开始着手为孩子准备婚礼。
与原始社会“一夫多妻”不同的是,他们人数虽然有限,但对婚姻却显得难得忠贞,奉行着一夫一妻制。如果有人敢不忠诚于婚姻,将会受到全部落人的惩罚。
但是,俾格米男孩女孩在结婚之前,必须是要遵循一定的规章制度——盲婚哑嫁。
结婚的事情,由男女双方的部落安排。双方的父母只是大致知道对方的年龄,家里几口人,其余事情一概不管。
就是靠着这种看起来很随便的婚姻组合方式,俾格米人让自己的血脉一代代传承下来。
而对婚姻的忠诚,也让他们也特别注重结婚仪式。
比如女孩子在结婚前,母亲会带领亲戚们一起用树叶为女儿编一条裙子,然后将涂过颜色的干草挂在自家一米多高的房上,目的是为了避免没见过新娘面的新郎进错房爬错床,闹出笑话。
结婚前的几天,新娘妈妈往往忙的脚不沾地。编织的活完成后,她还要去忙活另外一件事情:准备客人的饭食。
对整日吃猎物的俾格米人来说,最美味的一种食物叫“foufou”,是一种木薯粉和水混合揉成的团子。
到了婚礼之日,娘家人不但要把成年累月积攒的那点木薯粉全拿出来,遇到人多大部落婚礼,新娘的母亲还要带上猎物、兽皮或者她们自制的脂粉,去几公里外的隔壁部落换木薯粉。
新娘家这边忙得不可开交时,新郎那边也不遑多让。新郎在正式结婚前,要在部落首领的监督下,独自完成一次。
没有父亲的保护,一切只能凭借自小锻炼出来的技能。只有当男孩成功捕到大型猎物,部落的人才会承认这个男孩真的长大了,有娶妻生子的能力。
因为小男孩基本都是4、5岁就开始训练,也几乎没有因此送命的。
等男女双方的准备工作都完成,也将迎来重头戏——结婚典礼。
俾格米人虽然在血统上是按照父系算,但居住地,大多数却会选择在女方所在的部落。所以,男人结婚,和入赘差不多。
结婚前,新郎要先被遮蔽双目,然后像抬棺材一样被抬到新娘家。因为按照风俗,在没有进行到特定仪式前,小夫妻是不能看到彼此的脸的。
直到部落长主持完婚礼,新郎才被允许和新娘见上第一面。
但是,两人这样并不算结婚。双方正式见面后,部落长会拿过来两个木薯团,新人究竟是选择将其吞下肚子,还是吐了,直接决定这桩婚事成功与否。而男女双方也就只能靠着那惊鸿一瞥,确认是否要和这人共度余生。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新人都会选择吞下木薯团。吃下后,在周围人的欢呼声中,才算正式结为夫妻。
此后,这对新娘也将迎来自己最艰巨的任务:为部落开枝散叶。
对俾格米人来说,部落传承永远是第一大事。
但身体过早地成熟,导致俾格米人的人生轨迹比正常人提前了十多年,同样寿命也会比正常人提前几十年结束。
35岁正当年的年纪,在俾格米人中,却已经算是“高寿”。
正因如此,男孩女孩们身体刚发育成熟,便会在父母的安排下,和另一半步入婚姻殿堂。此后,女人似乎就沦为生育机器。
且由于生存环境比较恶劣,俾格米的婴幼儿夭折率很高。一对夫妻一辈子生下四五个孩子,最终活下来一个就算幸运了。因为生命短,夭折率高,为了延续香火,女性不是在生产,就是在生产的路上。
如果说女性彻底沦为生育工具,那么男人面临的处境,就更显尴尬。
当俾格米人被发现后,西方对他们的观察和研究就一日未断。虽然那些外来人为他们带去了衣服和食物,让他们结束了裸奔的状态,但与此同时,却也带来了更大的灾祸。
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遗传学教授皮什考夫,曾研究过50个俾格米人的染色体,皮什考夫发现俾格米人3号染色体的单核苷酸多态性在遗传过程中发生了变异,阻断了激素分泌,这也是俾格米人身材矮小的原因。
但这也导致俾格米人身体存在另一毛病:智商低下。
美国“DNA”詹姆斯·沃森在研究黑人白人的智商差异时,也曾对比俾格米人的智商。他给出的结论是,一个正常人的智商在90到110(东亚、欧洲),原始部落人群也能达到60-70(撒哈拉非洲人),而俾格米人的智力是全世界最低的,只能勉强达到50。
都说头脑简单往往四肢发达,因此一些西方不法商人为了利益,大肆宣传俾格米人身体强健,入药可延年益寿,根本不把俾格米人的尊严和生命当回事。这话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但还真有人信。
于是,一场场针对俾格米人的屠杀,开始静悄悄地上演。数以万计的俾格米人被带出热带雨林后,便再也没能回到家乡....例如1994年卢旺达大屠杀,9000俾格米人遇难,种族差点因此灭亡。
如今,幸存下来的俾格米人,大多数依然生活在刚果、加蓬、喀麦隆等中非地区。周围不同种族的人与他们时不时还会产生摩擦。例如2003年1月,刚果的俾格米人就遭到反动分子大规模劫掠、屠杀。
再加上热带森林植被的破坏,俾格米人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在缩小,他们正走在濒临灭绝的道路上。目前联合国也没有妥善的处理方法,或许唯一的办法,就是说服他们迁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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