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事生非的意思【无事生非是什么】

更新:09-05 现代故事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从三方面界定“随意”殴打他人行为

张鹏成

司法实践中,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发生最多,认定最难。准确理解“随意”是认定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关键。

我国刑法第293条将寻衅滋事划分为四种行为类型,即“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和“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2013年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进一步对寻衅滋事罪的内涵进行说明,其中适用于“随意殴打他人”的规定主要为前两条。第一条是对何为寻衅滋事的整体评价。根据该条解释,笔者认为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行为可分为三种类型,即无事生非型、借故生非型和因存在纠纷实施殴打等行为且屡教不改型(有关部门给予批评制止或者处罚后继续实施随意殴打),其中借故生非型不包含被害人故意引发矛盾或对矛盾激化负主要责任的情形。

司法实践中,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最常见。寻衅滋事罪发生较多,主要原因是该罪虽被规定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但其所包含的具体行为既有对公共秩序的扰乱,也有对公民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的侵犯,法益的内涵较丰富。具体到寻衅滋事罪的四种行为类型中,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发案最多。因而,分析认定寻衅滋事罪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对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其中又以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较难区分。寻衅滋事罪的刑法规范具有一定的不明确性,其客观方面的行为类型具有开放性,增加了司法实践中认定此罪的难度。从立法形式看,此两罪被规定在不同的章节,应当容易区分,但是因为“随意”的不好把握,致使司法者容易对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产生分歧。

笔者认为,对此可以用类型化思维判断“随意”。对“随意”可以现有法律规定为基础,使用类型化思维直接认定。具体来说,在认定某行为是否属于随意殴打时,司法者可以用《解释》中规定“随意殴打”的三种类型与行为比对,若能对应上,则可以认定为寻衅滋事罪的“随意”,反之,则不能认定。实践中,无事生非型随意殴打很少见,屡教不改型随意殴打在认定时也相对容易,所以,此种类型化的思维方式,从某种程度讲就是在判断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时,应将对“随意”的认定集中于对借故生非型随意殴打的认定。

一是对借故生非型“随意”的理解。如上所述,认定“随意”的关键在于认定借故生非。关于如何认定借故生非型“随意”,需明确两个问题。首先,“随意”可以事出有因。虽然有观点认为“随意”只能是无缘无故,但实践中无缘无故的殴打行为很少见,若把“随意”限定为无缘无故,则会不当缩小犯罪圈,不利于打击犯罪。从“寻衅”的语义看,也以存在“衅”即起因为前提。此外,《解释》中“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的叙述也证明随意殴打型寻衅滋事罪包括事出有因的情况。其次,对“故”的理解应以一般人认知水平为准。之所以将借故生非型殴打行为认定为寻衅滋事罪而非故意伤害罪,是因为“故”与殴打行为的关系不对等。关于关系对等性的判断,应该以社会一般人的认知水平为准,即将行为人当作社会一般人,结合案发情况,若一般人也会实施殴打,则不能认定为“随意”,反之则可以认定。

二是以是否破坏社会秩序为价值判断。寻衅滋事罪之所以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是因为立法者希望通过这样的设置,防止其破坏公共秩序。所以,是否破坏社会秩序应是认定寻衅滋事罪的价值起点。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并不等同于公共场所秩序。社会公共秩序内涵更大,其是指以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序良俗为框架构建的涉及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稳定有序的状态。社会公共秩序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场所秩序,即使有些行为未发生在公共场所,也不能因此否定“随意”进而否定寻衅滋事罪的成立。所以在判断殴打行为是否属于“随意”时,必须判断其是否破坏了社会秩序。

三是认定“随意”的其他因素。认定“随意”时还应关注行为对象、行为工具、行为程度等因素。殴打行为由于具有随意性,故殴打对象通常不特定,寻衅滋事罪的随意殴打只是行为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的一种客观反映,并非一定要伤害特定人;随意殴打通常徒手进行,即使使用工具,也很少提前准备而大多是在现场随机使用,如在饭馆发生冲突后随手使用酒瓶、扫把等;随意殴打程度通常不严重,如上文所说,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在实施殴打时,主要目的并不是要给他人造成多么严重的伤害,而只是想通过殴打来发泄个人情绪,一般不会给殴打对象造成过重的伤害。

(作者单位:天津市河西区检察院)

湖北方言词语,看我慢慢为你道来

方言是我国独特的民族文化,经过几千年的文化传承和上千年的民族迁徙融合形成了南北特色分明的方言文化,方言是一种社会现象,更能代表地区的文化特色。今天我们来聊一聊湖北地区常说的方言词汇都有哪些,还别说,要是不了解你可能还真不知道呢。

1. 嘹亮

字面意思是声音圆润而响亮。但在湖北地区方言里,这个词还有三个意思:

明白事理,通情达理,比如:这个老人家别看年纪大了,年轻的时候嘹亮得很呐!同属西南官话的四川一带也这样说,比如:别小瞧他了,人家是面带猪相,心头嘹亮

聪明,精明,贤惠。湖北大部分地区日常口语,常常拿来形容女子的,比如:这家小媳妇真嘹亮

干净,整洁。湖北十堰一带常用语,比如:这家人很嘹亮,屋里屋外收拾得很干净。

2. 细发

在方言里有两个意思:

仔细,精密细致,比如:你看那师傅木工技术真细发

节俭,节省。这个意思用得最广泛,是鄂西北以及紧挨着的陕南、关中地区的地道方言。

比如:爷爷那个年代细发惯了,现在也舍不得吃也舍不得穿。

3. 挑担

有些地方也叫“一担挑”,连襟的俗称。在我国的民间,姐妹的丈夫,互称连襟。常见于湖北、四川以及河北南部等地。

这个方言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一家两个姑娘嫁人,自然有两个姑爷,那这两个姑爷是什么关系呢,那就是挑担嘛,真是一个绝妙的比喻。

4. 嚼牙巴骨

人生在世无非是说与做,说就要用嘴巴,嘴巴即口,除了说话,就是吃东西。牙齿嚼东西,或啃或咬,天经地义,无可厚非,是人的本能。偏偏有人喜欢乱嚼舌头,“嚼舌”就是信口开河,胡说八道之意。

因此这个词语,常常用来形容在背后搬弄是非,无事生非或无谓的争辩。“牙巴骨”,我猜大概是牙齿与下巴之间的骨头吧,这个词看来还是蛮形象的嘛。

5. 踏代

这个词源于沔阳(今仙桃市)地区,后流传至湖北其他地区。“踏”,起源于远古传说,古人华胥氏脚踩踏雷泽“巨人”足迹而生伏羲。踏即踩,跟足密不可分,“踏”就是“履”的意思,“踏脚”就是“履迹”的意思。因此,仙桃一代至今还有妇女“一踏脚生下了几个个孩子”的说法。

“代”是指世系的辈分。所以这个词表示下一代继承了父母等上一代人的“生理特征”——外貌、智力、性格、体质等等。所以平日里经常有长辈笑话自家的孩子真“踏代”,比如:你看,小孙子真是踏他爸的代,一举一动好像他爸爸呀。

6. 背时

也叫悖时,意思是运气不好,倒霉。这个词是湖北大部分地区的日常口语,比如:最近老背时了,干啥都干不成。

7. (shà)

(gǎ)

估计懂的老乡,一看就明白了。我要表达的是,方言“开始”的意思,原谅我没有找找合适的词,故用上面的两个词语意会。这应该是湖北十堰、宜昌一带的日常口语,比如:饭菜都在桌上,我们刚嘎是吃;电影嗄是了,别说话了。

8. 夹舌子

方言里有“夹生饭”的说法,表示水添少了,米饭半生不熟。这个“夹”字很妙,好像是中间有东西,其实是“空”的,比如我们常说的“夹着尾巴做人”。

在湖北十堰、宜昌地区,四川重庆部分地方常常形容某个人说话结巴,吐词不清,就叫“夹舌子”,此时“夹”读“jiǎ”,三声。

比如:长得蛮好看的,没想到是个夹舌子,可惜喽!

9. 张巴

哈哈,这个词在湖北部分地区、贵州和四川某些地方广泛流传,有两个意思:

大惊小怪,比如: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你至于这么张巴吗?

形容做事丢三落四的样子,不如:你一个女孩子,能不能稳重一点,不要成天张里张巴的。

10. 惯使

这个词应该是湖北十堰、宜昌地区的常用语吧,小时候老妈要是打我了,外婆就会护着我,并且对老妈说“三岁的娃儿娘惯使”。或许,童年都有一个或几个“惯使”我们的人吧,无视我们的“无法无天”。

所以,“惯使”字面上是习惯于使用的意思,但在方言里是“纵容,姑息,溺爱”之意。

比如水浒传》第六十四回:“话说蒲东关胜,这人惯使口大刀,英雄盖世,义勇过人。”

“你看把孩子惯使的,小小年纪就敢顶嘴了。”

好啦,出门在外要是碰到老乡,脱口一句方言,很快就拉近了彼此的关系,我想,这就是方言的魅力吧。

【无事生非的意思【无事生非是什么】】相关文章:

1.动物故事精选:寓教于乐的儿童故事宝库

2.《寓教于乐:精选动物故事助力儿童成长》

3.探索动物旅行的奇幻冒险:专为儿童打造的童话故事

4.《趣味动物刷牙小故事》

5.探索坚韧之旅:小蜗牛的勇敢冒险

6.传统风味烤小猪,美食探索之旅

7.探索奇幻故事:大熊的精彩篇章

8.狮子与猫咪的奇妙邂逅:一场跨界的友谊故事

9.揭秘情感的力量: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与决策

10.跨越两岸:探索彼此的独特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