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日课164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一句被误解了三千年的话
今天是孟子日课第164节。欢迎你留言交流。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尧,则吾既得闻命矣。《诗》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而舜既为天子矣,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
曰:“是诗也,非是之谓也。劳于王事而不得养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独贤劳也。’
咸丘蒙说:
舜没有以尧为臣,这个道理我懂了。《诗经》中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舜既然成了天子,他的父亲瞽瞍也是王臣中的一员,为何不称臣呢?
孟子说:
《北山》这首诗,不是你说的那个意思。
咸丘蒙理解错了,今天的我们也理解错了?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孟子解释道:
当时大夫奔波在外,为王事到处奔走,而不得回家赡养其父母。因作此诗,说这些事没有意见不是天子事,为什么只有我一个人劳苦呢?
原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士之滨,莫非王臣”下面还有一句“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只是表达诗人的抱怨而已。谁知不仅咸丘蒙断章取义了,即使孟子指出其错误之后,以至如今,三年多年,这句话仍然被断章取义,实在是不可思议,细想起来,却也让人觉得可怕。最终这个锅最终还要儒家来背,也难怪鲁迅之愤怒: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四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靡有孑遗。’信斯言也,是周无遗民也。(《孟子·万章04》中)
接着孟子告诉我们如何读书:以意逆志。他说:
解说诗的人,不可拘泥于文字而误解一句话的意思,也不可拘泥于一句而误解原意。而应当据作者之文去推测作者之本意,玩索涵泳于其中,乃可见古人之心于千载之下。
如果仅仅拘泥于词句,而不求其本意,则《大雅·云汉》诗中说:周朝剩余的百姓,没有一个存留。相信这句话,那么周朝没有一个人了。
“周余黎民,靡有孑遗”的本意是旱情太严重了,再这么干旱下去,上天不给生路。其完整一段如下:
旱既大甚,则不可推。
兢兢业业,如霆如雷。
周余黎民,靡有孑遗。
昊天上帝,则不我遗。
胡不相畏?先祖于摧。
附:《诗经·小雅·北山》
陟彼北山,言采其杞; 登上那边的北山,我把那些枸杞采。
偕偕士子,朝夕从事; 一群群的公家人,早早晚晚都出差。
王事靡盬,忧我父母。 官家的差遣没个完,劳我父母记挂我。
溥天之下,莫非王土; 普天之下呀,哪块地不是属王家。
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四海之内呀,哪个人不归王管辖。
大夫不均,我从事独贤。 执政的官儿不公平,我独独辛劳没闲暇。
四牡彭彭,王事傍傍; 四匹马儿多匆忙,官家的差遣真紧张。
嘉我未老,鲜我方将; 赞美我说我还不老,重视我说我正强壮。
旅力方刚,经营四方。 力气大、力气强,派遣我张罗到四方。
或燕燕居息,或尽瘁事国。 多少人安安逸逸家里躺,多少人为了国事身累伤。
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多少人仰着身子睡在床,多少人不停奔走大路上。
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 多少人从不知道有悲号,多少人走投无路在操劳。
或栖迟偃仰,或王事鞅掌。 多少人悠悠闲闲睡大觉,多少人官差忙得一团糟。
或湛乐饮酒,或惨惨畏咎; 多少人高高兴兴直喝酒,多少人走投无路祸当头。
或出入风议,或靡事不为。 多少人进进出出乱开口,多少人无论啥事都动手。
(注:译文采自金启华《诗经全译》 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4年11月第一版)
普天之下,真的“莫非王土”吗?帝国的产权究竟存在什么问题?
俗话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俗语好像把帝国的产权说的非常明白了,之前整个天下就是天子的,到后来,整个天下就是皇帝的,这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看上去好像已经明白了,但实际上的问题却不是一星半点。
首先,“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说法从根本上分析是含糊其辞,似是而非的。
在邦国时代,所谓的王土是通过层层分割,分给大夫和诸侯的,名义上天子是天下共主,但实际上除了都城附近的部分领土之外,其他的所有土地和人口资源都是全权交给诸侯处理的,这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自治权。
一个诸侯王拥有自己诸侯国内部的至高权力,甚至诸侯国内部的事务处理,天子都不能插手,天子只有诸侯的权力,所以说,王土从根本上来讲并不掌握在天子手中,而是掌握在诸侯手中。
到了帝国时代,王土也并非是真正为国家或者是皇帝所有,就拿最简单的土地买卖来讲,如果真的是皇帝手中的领土,那么,平民、贵族等人怎么会拥有土地买卖的权力呢?
当然,从理论上来讲,土地的售卖是需要经过官府的同意的,官府会在土地买卖的契约上盖章,这被称之为红契。
但问题是,哪怕不经过官府的同意,土地也可以进行私底下的买卖,这样不经过官府而私自订立的契约则被称为白契,而无论是红契和白契,他们同样都是土地买卖的凭证,在实际的生活中都会得到社会的承认,很显然,这就与莫非王土的概念有冲突了。
毕竟如果土地真的是帝王所有或者是国家所有,那么,这样的买卖岂不是成了盗卖,这样的协议又怎会有效?所以,单纯从简单的土地买卖上来看,“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本身就是不正确的。
其次,在帝国时代,不仅仅是国土产权有问题,国家的领土主权也同样存在问题。基于我们上面所说到的矛盾点,很多人认为所谓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指的并不是国家的国土产权,而是领土主权。
但我们知道,领土主权是一国相对于他国而言的,只有一个国家在面对另一个国家的时候,领土主权才会起作用。
可问题在于,在邦国时代里,中国人并不认为天下之外还有其他天下,领土主权只存在于封建中国之间,所以,诸侯有主权问题。
当一个诸侯国面对其他诸侯国君时拥有平等的地位,而他诸侯国之外也有着与之同样对应的别的诸侯国,所以,诸侯国君会面临本国与他国的概念问题。
可天子却不会,天子主控的是整个天下,而天下之外不再有另一个天下,那么,对于天子来讲,绝不存在“国际”这样的概念。
所谓天下,就是以之国为核心的世界,居住在之国的天子,就是天道的唯一代理人,周边的番邦则无非是天子的臣民、之国的附属,这些国家无论是已经控制的,还是鞭长莫及的,又或是心存异念的,他们都不能够与天子相提并论,充其量只能与诸侯国平起平坐。
也就是说,在那个时代里,天下只有一个,而且天下是天子的,他有的顶多只有势力范围、附属和从属关系,这里面没有什么领土主权可言。
所以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指的肯定也不是领土主权。
那么,既不是国土产权,又不是领土主权,是不是国家治权呢?很遗憾,也不是。治权是针对而言的,它并不针对土地,因此,“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的只能是产权,或者说所有权,而他后面那句“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说的才是质权,当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落脚点在于治权。
可哪怕如此,质权也要以产权为前提,就是说:产权决定质权。
没有产权就没有治理的权力,只有在整个天下是王土的时候,天子才有对生长在王土上的有管理的权力,如果前提条件不成立,那么,天子对于也没有管理的权力。
所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说的也不是治权。可是如此一来,帝国的产权岂不是出了问题?事实确实是这样的,帝国的产权从始至终都模糊不清。
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本身就是虚构的,皇帝或者是天子能够统治天下靠的是天命吗?是君权神授吗?都不是,他们之所以能够站在无人之巅,能够拥有君临天下的地位,靠的是暴力。
历朝历代的江山都是通过打打出来的,就连原始的部落社会都有冲突和矛盾存在,黄帝曾经打过炎帝,黄帝和炎帝也都共同打过蚩尤,所以,无论是最开始的原始部落联盟时代,还是后来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所有的江山都是出自于暴力之手。
在这其中可能夹杂着谋权篡位,夹杂着权力更迭的所谓和平演变,但无论是谋权篡位也好,还是所谓的和平演变也好,都是基于军事斗争能力进行的,想象一下,一个势力没有丝毫的能力又有谁愿意服从呢?
完全依靠谋权篡位而没有太多军事底蕴的政权,根本不能够长久,比如说王莽的新朝,王莽能够谋取汉朝的江山靠的是他的姑母王政君,也就是说,他的王朝不是打出来的,他虽然名义上得到了国家权力,但实际上却没有能够支派的势力和,这样的朝廷在遇到硬实力的时候往往容易崩溃。
所以说,对于整个帝国来讲,他的产权从一开始是不具备的,而是他们利用暴力手段占有之后才成型的,也就是说,帝国的产权和治权其实都是占有权。
但帝国的这种占有却没有限制,它不但占有财产,也占有人身,是一种无限产权和无限治权,也正因如此,帝国在将财富和资源转交给臣民共享的时候,必须要保留生杀予夺的绝对权力,只要皇帝和官府找一个差不多的理由,就可以任意剥夺百姓的生命权和财产权,臣民不能对此持有异议,甚至还要“君让臣死,臣不死不忠”的谢主隆恩。
更有甚者,帝国有时候连理由都不需要,就可以随意地剥夺臣民的财产和生命,而基于这种极端的压制,土地也好,财产也好,个人的生命也好,归根结底就都成了皇帝的。
所以,看上去顺理成章的帝国产权,不过是帝国通过强制性的手段而暴力获取的占有权。也正因如此,帝国才会发生罪恶和动乱。
帝国占有了原本不属于它的产权,那么,最终就要通过各种各样的形式再交换出来,而且从理论上来讲,皇帝实际上是臣民造就的,所以皇帝是万民之主,而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没有了民众,皇帝就成了孤家寡人。
同样的,如果民众一无所有,那么皇帝也只能一无所有,况且天下的财富何其之多,皇帝又凭什么一人享受?所以,在历史上的基本情况就是:
除了明确规定属于国家的“官田”之外,其他的土地都会默认是皇帝与臣民共同享有,也正因如此,土地才能够进行买卖,无论红契和白契都具有法律效力,都会在日常经济生活中被人们承认。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知,帝国的产权确确实实是有问题的,首先皇帝虽然鼓吹君权神授,虽然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但所谓的王土却是由民众承认才具体形成的,它并非来自于上天的授予,而是群众碍于阶层的手段和暴力不得不承认的。
当然,一个垂范天下的明君,确确实实可以在封建时代里给群众带来好处,这或许也是群众愿意支持一位皇帝上位的原因。
毕竟如果一个国家没有皇帝,那么,就会人人都是皇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大家都不过是流寇变的而已,所以,群众愿意推举一个圣明的皇帝,以此来避免人人都是匪寇的流血漂橹,也正因如此,皇帝或者是帝国才有了产权,但这并不能代表着帝国的产权明确,也不能代表着它的产权正统,毕竟,没有群众,帝国就不再是帝国了。
这其实也是帝国制度的一种矛盾所在,它的产权由群众赋予,可它却把自己又当成是群众的主人,如此一来,产权和治权就会出现矛盾和冲突,因此帝国不得不进行王朝更替,在一个王朝的冲突达到最高峰的时候由另一个王朝来代替,这个王朝重新掌握产权,重新划分治权。
但在基本制度没有进行改善的前提下,新的王朝只能够重蹈前人的覆辙,最终,在它崩溃之后让另一个新王朝继续接替,帝国制度就在这样的无限循环中不断发展。
可是历史是有大限的,大限一致,机会全无,公元1911年,在治乱秩序中折腾了两千多年的中国人下定决心革了制度的命,帝国制度也具有此终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究竟是何意?皇权、土地与的纠葛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古老的话语,我们常常在历史书籍、电视剧和电影中听到,它似乎在讲述一个关于皇权至上的真理。然而,当我们深入研究这句话的原始含义时,却发现它并非我们所理解的那样。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历史背景可以追溯到中国封建社会的早期。在这个时期,皇权逐渐崛起,皇帝被认为是拥有无上权力的统治者。他们被认为是“天子”,是上天派来管理人间的代表,拥有对天下的绝对统治权。随着社会的动荡和竞争的加剧,皇权逐渐形成了对土地和的绝对统治权和管理权。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这句话开始被广泛传播和接受,用来强调皇帝的权威和统治地位。
然而,这种思想并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在封建社会之前,中国社会实行的是分封制,土地和被分封给各个诸侯和贵族,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和经济实体。在这个时期,土地和的所有权和管理权主要由诸侯和贵族掌握,他们也形成了自己的统治体系和文化。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句话最早出自《诗经·北山》,原文是“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意思是天下的土地,虽然不归王所有,但土地上的人,王是要负责的。这里的“王”字,不是指哪一个具体的帝王,而是特指“王道”。 王字是“三画而连其中”,三画表示天地人三才,中间是顶天立地的一竖代表道,即孔子所谓“吾道一以贯之”。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说:“王,天下所归也”。 王既然是垂示于天地间的大道,它在人间的首席代表天子人王,也应该顶天立地,成为人群的典范和样板。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诸侯和贵族之间的竞争和兼并不断加剧,使得整个社会的和经济形势变得越来越动荡。在这个背景下,一些有野心的诸侯和贵族开始试图通过集权的方式来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他们开始剥夺其他诸侯和贵族的土地和,推行自己的和经济制度,逐渐形成了统一的国家。
事实上,这种误解不仅改变了这句话的原意,也影响了我们对历史和皇权的认知。比如,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皇帝,他统一了六国,建立了秦朝。他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下令焚书坑儒,禁止不同的思想和学派传播。他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让所有人都臣服于他的统治之下,认为自己是“天子”,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然而,这种极端的皇权思想和行为最终导致了秦朝的覆灭。
再比如,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女皇帝,她在唐朝时期即位。她曾经说过:“我是皇帝,我怕谁?”她认为自己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可以随意处置任何人。然而,在她晚年时期,她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和统治方式,认为自己的权力并不是绝对的。她开始重视的生活和利益,推行了许多改革措施,为唐朝的繁荣奠定了基础。
这些案例表明,皇权并不是万能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它需要得到的认可和支持才能维持其统治地位。如果皇帝过于追求个力和利益,忽视了的利益和生活质量,最终会导致社会的动荡和皇权的覆灭。
因此,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这句话的含义和历史背景。我们需要理解到,皇权并非一开始就存在,也不是一直被视为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封建社会之前,人们更加强调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而不是皇权的存在。而皇权的崛起和发展,也是随着历史的演变而逐渐形成的。
同时,我们也需要认识到皇权对于历史的影响。虽然皇权在某些时期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它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在封建社会中,皇权往往成为了阶级压迫和剥削的工具,使得社会的阶级矛盾和冲突不断加剧。因此,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皇权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以便更好地理解历史和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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