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植诗《白马篇》原文|注释|译文|翻译|鉴赏
白马披金带,疾驰向西北。不知是何人,乃是幽并地游侠子。自幼离故土,声名远扬至沙漠边缘。昔日手握良弓,箭矢长短不一。拉弓击左靶,右箭射中月支。伸手捕捉空中飞鼠,弯腰击散马蹄。身手敏捷胜过猴猿,勇猛剽悍如豹螭。边城频繁警报,敌骑频繁迁徙。战书自北而来,策马登上高堤。长驱直入踏匈奴,左顾右盼欺鲜卑。投身于刀光剑影的战场,生命又怎能轻易保留?父母尚且难以顾及,更何况子女与妻子!既然名列壮士名录,便不能因私情而中途退缩。为了国家的危难,舍弃生命,对死亡视若归途。
《白马篇》赞颂了一位武艺出众、热爱国家的英雄形象,该作品堪称曹植早期创作的杰出代表。
曹植诞生于汉献帝初平三年(192年),恰逢曹操战胜黄巾军,将其收编为青州兵。因此,他所处的时代已是汉末动荡的晚期。尽管如此,他自称“生于乱世,长于军旅”,在少年时期,他确实跟随父亲曹操南征北战,并有过一段军旅生涯。曹植年方八、九,曹操接连击败吕布,征战官渡,大败袁绍,远征乌桓,攻占荆州,攻克汉中等地,尽管战事连绵不断,然而,无论是那个时代的中原氛围,还是曹植的家庭生活,均在统一胜利的旗帜下,弥漫着振奋向上的精神,洋溢着满腔信心与激情。可以说,自汉末以来,为国家统一与社会安定奉献心力,始终是时代的最强音。《白马篇》就是这样一曲时代的慷慨之歌。
郭茂倩在《乐府诗集》中提到,人们应当致力于建立功业,全力以赴为国家效力,不可只顾个人私利。吴淇在《六朝选诗定论》中建议,这篇作品应当与《名都篇》一同研究。他通过分析诗中的“少小”、“宿昔”等词句,领悟到“今日捐躯赴国,非一朝一夕之故”的深刻含义。这些古人的观点对于我们理解这首诗具有不小的启示作用。
汉末连年战乱,国家长期处于分裂状态,这一现实告诉我们,实现国家的统一和保持社会的稳定,是整个社会普遍的需求;曹操为统一事业奋斗终身,尤其是他那种即便到了晚年仍怀揣壮志的豪迈情怀,无疑对曹植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两者相融合,共同塑造了这首诗歌中所赞颂的英雄形象。他不仅武艺超群,更有着为国家献身的崇高品德。正是这类人物,当时社会亟需,他们能够为当下作出应有的贡献。因此,这一英雄形象正是时代理想的集中体现。
方东树在《昭昧詹言》中评价此诗为“奇警之作”,精准地捕捉了其艺术魅力。诗的开篇两句“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既令人警醒又充满奇幻。这位英勇之士为何如此急速驰骋?为何选择西北方向?显而易见,诗人一笔勾勒便紧紧抓住了读者的心,营造出一种令人震惊的浓厚氛围。西北地区自古以来多事之秋,屡遭侵犯者的侵扰与破坏,最终演变成一场浩劫。因此,“连翩西北疾驰”的骑兵部队,彰显了局势的紧迫性。紧接着,“边城频传警讯,敌骑屡次调动;北方紧急文书飞至,战士们跃马登上高耸的堤防”,正是这种紧迫状况的生动写照:边疆的城池多次发出警报,入侵的骑兵频繁活动,步步逼近;带有羽毛的紧急信件从北方迅速传来,守边将士骑马登上高峻的防御工事。这既是必须“西北疾驰”的缘由,也是此次行动的延续。
这里的“奇”在于,作者并未先述军情缘由,而是以“白马”两句突然展开,之后并未直接点明原因,却以细腻的笔触插入“借问谁家子”等段落进行详细描绘。这种布局,一方面着重刻画人物形象,而非以叙事为核心。前两句虽未直接描写人物,但人物已隐含其中,紧接着的十二句则是为了揭示这个人物的个性特点。通过这样的安排,人物形象得以鲜明地展现出来。第二点在于行文紧凑,时而放缓节奏,随后又转为急促,使得文章如同波涛起伏,形态多变。第三点则是逐层补充叙述,条理清晰:“借问”这十二句用来补充说明“西北驰”的人物身份,“边城”这四句则是对“西北驰”原因的进一步阐述。
巧妙融入“借问谁家子”这一段落,实属必要之举。历经连年战乱,民众翘首以盼的是那些久经沙场、武艺超群的英雄豪杰。因此,诗人以精湛的笔触,清晰勾勒出英雄的本色与勇猛,通过问答式的诗行和四周的铺陈,充分展现了汉乐府民歌的表现手法。曹植在模仿中取得的成就,并非仅仅是形式的简单复制,而是基于对表达内容需求的深刻理解。这其中蕴含着深厚的意蕴。幽州与并州,历来盛产英勇豪杰。这位勇士的出身地正是幽、并,由此可见,他的底蕴深厚,来历非同寻常,这是第一个原因;实际上,他自小离家,历经沙场征战,早已在沙漠中声名远扬,这是第二个原因;而他之所以能在沙漠中扬名,关键在于他超凡的勇猛,这是第三个原因。这三个层面之间紧密相连,逐层递进,让人坚信其保疆卫国的英勇之词亦然如此:“宿昔”两句揭示了其武艺的精湛,非一日之功,而是经过长期坚持不懈的骑射训练所得。“参差”二字尤为引人注目。大多数注释者将其解释为“众多”,这固然正确,然而“言楛矢何其多”又作何解释呢?若是指其携带的箭矢数量众多,则显得平淡无奇。曹植在炼字方面颇有造诣,这一点在文中表现得尤为明显。文中提到“宿昔秉良弓”,这实际上是在描述他早晚都握着弓箭,并非仅仅作为观赏之用。而“楛矢何参差”一句,则生动地描绘了射出的箭矢如同疾风般穿梭,连绵不绝。通过这些描述,我们能够清晰地感受到文中人物在技艺上的勤奋与执着。经过一番刻苦的修炼,他的武艺之精湛得以展现,极具说服力:他不仅能够左右开弓,命中目标,还能仰射飞猴,俯射马蹄,无论上下左右,动静之间,皆能百发百中。虽然这里主要讲述的是他的骑射技艺,却全面概括了他的武艺。正因为如此,他才能比猿猴更加敏捷,比豹龙更为勇猛。也正因他拥有这样的勇猛,在边城多警急的困境中,他仍能展现出“长驱直入踏匈奴,左顾右盼凌鲜卑”的豪迈气概。通过前面的叙述,读者对其临阵取胜的能力深信不疑。然而,必须强调的是,“长驱”这两句并非字面意思。所谓的“蹈”、“凌”只是表达能够战胜的意味,并非已经实现的事实。“匈奴”和“鲜卑”这两个词,实际上是泛指西北地区的侵扰者。如果将它们当作具体指代这两个民族,那么就与历史事实不符,同时也丧失了诗歌所具有的广泛概括性。
诗歌篇章至此,描绘的英雄形象已经达到了极致,对于一首赞歌而言,似乎已经难以再有更多言辞。然而,塑造一个丰满、充满血肉的英雄形象,目前仅完成了一半。至关重要的另一半,便是其宝贵的精神世界。从“弃身”开始,便着重描绘了这一点。他毅然投身于刀光剑影之中,首先是将个人的生死置之脑后,接着是毅然割舍对父母妻儿的亲情,唯有如此,方能实现为国家捐躯、视死如归的壮志。这些分量沉甸甸的豪迈誓言,读来并未留下空洞的印象,反而让人深感真挚动人,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首先,整首诗洋溢着激昂的情绪,感染了每一位读者,使得他们的热情随之逐渐高涨,最终自然而然地达到了非此不可的境界;若将这段话置于诗篇之前,恐怕难以达到同样的效果。其次,作者巧妙地设置了一个过渡:“长驱直入踏平匈奴,左顾右盼威震鲜卑。”这两句不仅是前文描写的合理延伸,也是激发下文豪情壮志的强力导语。它们正面展现了人物的勇敢精神,凸显了英雄气概。这种勇敢与“性命安可怀”的理念紧密相连,对于贪生怕死的人来说,勇敢无从谈起。那种为了解除国家灾难而舍弃个人一切、视死如归的精神,正是英雄气概的真正体现,也是勇敢的源泉和具体体现。阅读到“长驱直入踏破匈奴”这两句,我们不仅认同其精神内涵,还感到一种愉悦。这种愉悦感顺理成章地引领我们进入下文。因此,这一部分不仅是诗歌整体结构中不可或缺的一环,而且它逐步推进,直至“捐躯为国难,视死如归”,将诗歌的主题推向了高潮。呈现在读者眼前的,是一位充满感召力的爱国英雄形象。
诗歌是用来表达情感的。《白马篇》充分展现了作者对国家的忠诚之志,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然而,我们却不能将《白马篇》单纯地看作是曹植的自我描绘,也不能将诗中的内容与具体的历史事件完全等同起来。诗中既有作者自身的影子,又不局限于他个人,塑造了一个作者所敬仰的人物形象,同时反映了当时大多数人的愿望和理想,这恰恰是这首诗之所以成功的关键所在。当然,作者对这个人物塑造投入了丰富的思想情感,然而曹植并未如他在《杂诗》中所做,直接现身表达自己“心甘情愿为国家分忧”的志向,而是将这份炽热的情感和坚定的志向,浓缩于一个更为完美的白马英雄形象之中,尽情赞颂他,倾注全部才华来塑造这一伟岸的形象。也正因为如此,这个形象才显得栩栩如生,经久不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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