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的规范使用,促进其规范化、标准化和法制化的发展,以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语言文字氛围迎接自治区成立70周年,2014年至2016年间,我区各地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用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全面开展了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行动,并已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
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依据《关于印发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的实际情况,陆续组建了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符合本辖区特点的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方案及一系列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有效保障了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与制度支持。呼和浩特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勇于担当、攻克难关”主题活动,打造市区“四横四纵”蒙汉文牌匾并用示范街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包头市政府发布了《包头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包头市景观示范街两侧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集中整治的通告》《包头市景观示范街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美工制作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的通知》等文件;呼伦贝尔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呼伦贝尔市社会市面蒙汉文并用治理工作方案》《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检查整治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对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顿的通知》等文件;兴安盟行署制定了《兴安盟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通辽市政府发布了《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专项整治的通告》等文件;赤峰市政府制定了《赤峰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赤峰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锡林郭勒盟行署制定了《关于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蒙汉两种文字并用制作厂家资格认定办法》《户外广告牌匾制作安装管理办法》等文件;乌兰察布市政府制定了《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市开展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鄂尔多斯市政府制定了《鄂尔多斯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乌海市政府制定了《乌海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阿拉善盟行署制定了《阿拉善盟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对社会市面用文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整顿的通知》等文件;巴彦淖尔市政府制定了《巴彦淖尔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满洲里市政府制定了《满洲里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二连浩特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的通知》《二连浩特市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方案》等文件。
我们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氛围。值此《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颁布实施十周年之际,以及自治区推行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的背景下,全区各地积极开展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民族语言文字的学习宣传效果,为蒙汉两种文字在社会市面上的顺畅使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石。此外,我们充分利用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对《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还有其他相关的党的民族语言文字政策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推广。通过这样的宣传,广大民众对蒙古语文工作以及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和迫切需求有了深入的认识,从而有效提升了本区各民族群众的民族政策法律意识与素养。
加强监督考核,提高工作效能。为了保障社会公共场合蒙汉两种文字的共用比例、准确度和规范性,自治区高度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持续提升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检查整治和执法的强度,已初步构建起较为完善的社会公共场合蒙汉两种文字共用的执法体系,社会公共场合文字执法工作已取得显著成绩。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的社会市面蒙汉两种文字并用率持续上升,前者已超90%,后者则高达95%,且准确性与规范性也有所提升;呼伦贝尔市市区的主要街道上,蒙汉文字并用率、准确率和规范性均超过了95%;兴安盟的蒙汉文字并用率达到了93%,准确率和规范性均超过90%;通辽市的社会市面蒙汉文字并用率高达96%,其中准确率91%,规范性83%;赤峰市的蒙汉文字并用率同样达到96%,准确率和规范性均达到90%;锡林郭勒盟的蒙汉文字并用率超过95%,准确率和规范性达到92%以上;乌兰察布市的蒙汉文字并用率同样达到95%,准确率和规范性均在90%以上;鄂尔多斯市的蒙汉文字并用率高达96%,准确率和规范性达到94%;阿拉善盟的蒙汉文字并用率95%,准确率和规范性超过90%;满洲里市的蒙汉文字并用率高达97%,准确率90%,规范性85%;二连浩特市的蒙汉文字并用率92%,准确率和规范性超过80%。
更新工作观念,增强工作效率。面对当前形势下,社会公共领域蒙汉两种文字共存的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各地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勇于探索新的路径,迅速调整并改进工作策略与方法。若各区域将民族事务部门在公共场所的执法活动与多个政府部门协同的联合执法相融合,显著提升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同时,积极构建并运用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新兴的信息交流渠道,无偿提供必要的咨询和翻译服务,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与制作企业、经营者的沟通与交流;鄂尔多斯市在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研发并运用了《鄂尔多斯市网上牌匾审批系统》和《鄂尔多斯市蒙汉双语牌匾翻译审核系统》,将公共场所蒙汉两种文字的并用工作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借助互联网技术有效促进了公共场所蒙汉两种文字的并用,有效节省了管理资源,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
为了提升服务品质,增强培训强度,各地致力于优化社会公共场合蒙汉双文并用管理,努力营造一个和谐、文明的书写氛围与环境。他们不断提升服务标准,主动开展多样化培训,并已取得显著成果。2014至2016年间,鄂尔多斯市成功举办了七期翻译人员培训班及十一期制作企业负责人培训班。参与翻译人员培训的人数累计达711人次,而参与制作企业负责人培训的人数则为731人次。与此同时,二连浩特市也举办了四期广告牌匾制作培训班。各地每年均持续举办翻译人员培训活动及企业内部培训,此举有效提升了翻译人员及社会通用文本制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同时确保了翻译和制作质量,并在源头上实现了对蒙古文和汉文在社会流通中的双重管理。
(文/图由自治区民委蒙古语文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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