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2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控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毫不放松做好COVID-19疫情防控工作,把学龄人群COVID-19疫苗接种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知要求,毫不放松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各学校要深刻认识疫情防控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切实增强防控意识,坚决杜绝疫情到了松懈的心态。 应将适龄人群的COVID-19疫苗接种视为当前学校健康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疾控机构合理规划疫苗接种节奏和进度,强化疫苗接种服务保障,分批平稳有序推进。 在遵守法律法规、自愿知情同意、免费接种的前提下,加大预防接种宣传引导力度,提高预防接种知晓率和意愿。
通知指出,要切实落实全民共同预防、多种疾病共同预防。 各地、学校要增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种疾病联防联控意识,加强教室、卫生间、食堂、宿舍等重点场所的环境监测、通风消毒,强化疫情防控知识。传染病和消毒。 技能培训,完善管理流程和监督机制。 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传染病宣传教育,加强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肺结核、流感、麻疹、水痘、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 、手足口病、细菌性痢疾。 ,指导师生养成勤洗手、勤通风、科学佩戴口罩等良好的个人卫生和生活习惯。
通知提出,要规范日常卫生管理。 各地、学校要加强师生健康管理,开展中小学校早、下午检查,全校期间因病缺勤、缺勤登记、原因追踪。 师生健康状况符合学校防疫要求后方可返校。 要坚持科学精准有效防控,积极运用信息技术,通过数据采集和智能分析提供预警提示,及时优化调整健康管理措施。 要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主动联系社区和交通、公安、城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保障校园周边健康安全,加强校内环境卫生。
通知指出,要拓宽健康教育渠道。 各地、学校要把健康教育融入教育全过程,落实到各学段健康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教育学生树立对自己健康第一人负责的意识,形成自我健康管理习惯。 ,提高健康素养。 要创新形式,持续开展以“师生健康中国”为主题的健康教育,构建学科教学与实践活动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课内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定期宣传教育,集中宣传教育。 。
通知指出,要增加体育锻炼时间。 各地、学校要加强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努力保证学生每天校内外有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 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应当组织学生课后进行集体体育锻炼,并纳入教学计划。 全面落实课间体育活动制度。 中小学每天安排30分钟的课间体育活动。 每次课间休息时,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进行适当的活动和放松。 寄宿学校应当坚持晨练制度。
通知还指出,要完善家校协调机制。 各地、学校要向家长宣传传染病防治的规定和要求,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和技能,指导家长培养和监督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健康水平。对儿童的监控。 若出现发热、咳嗽、呕吐、腹泻、皮疹等传染病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按要求返校复课,改善疫情防控。家校协同传染病防治管理模式。
通知提出,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各地要按照国家标准配备足够的学校保健人员,确保学校开展保健相关工作的条件和经费保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卫生部门的技术支持下,指导学校完善卫生管理规范,健全学校与当地医疗卫生机构联防联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中小学应当建立校长负总责、学校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落实的学校卫生管理体制和机制。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广选拔“健康副校长”的做法。
通知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协调本地区学校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报告,督促地方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学校卫生健康教育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定期组织开展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应急演练、能力储备等监督检查。 ,并将结果作为评估学校。 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卫生管理要求和措施全面细致落到实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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