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宗大和二年(公元828年),杜牧在东都洛阳考中了科举。当年三月,在长安参加“官试”,考中。时人称他为“两枝仙桂,一时香”。
纵观唐宋时期的中国文坛,无论科考还是俗考都名列前茅的人屈指可数。另一位让人想到的是宋朝的苏轼。
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杜牧在第一次考试时就涉嫌作弊。事实上,他可能“开了后门”,中了进士。杜牧中进士后,写了一首诗来表达自己的自豪。
一、《及第后寄长安故人》赏析
《及第后寄长安故人》 —— 唐杜牧
东都花开前,三十三人骑马归来。
秦国的年轻人正在酿造大量的酒,春天的景色已经到来了。
从杜牧的诗来看,当年的科举成绩似乎发布得比较早,因为当年的“官试”考试是在同年三月开始的。因此,上次科审发布时间应为当年2月或更早。
那时,春天还没有到来,花儿自然还没有绽放。这次科举考试很快,最终有三十三人考进士。
下联杜牧请长安小友多酿酒。这意味着他马上就要前往关中地区了,早早地请好朋友备酒,因为他已经给大家带来了成为进士的好消息。
长安位于关中地区。杜牧得到进士考试的好消息后,立即动身前往长安。他让朋友们提前备好酒,自然不是为了庆祝自己中了进士。
因为他已经中了进士,现在才酿酒庆祝,哪来的时间?这是完全不合逻辑的。所以,这显然不是杜牧想要表达的真正含义。
其实,最后一句“春色已到”中的“春色”和“入关”都是双关语。 “春”既指“春天的景色”,又指“过关的喜讯”; “入关”既指“通过函谷关”,又指“通过海关审查”。
因此,在诗的最后两句中,杜牧真正想表达的是:我即将来到关中参加关中考试,我即将获得关中考试第一名,所以你有酿好了酒,准备为我拿下中考第一名。庆祝。
在古代,很多古代诗人,尤其是著名诗人,往往是非常骄傲的,甚至是自恋的。比如李白、杜甫这样的人,特别喜欢写诗来吹嘘自己有多厉害。
李白说:“我生而有才,必有用”,杜甫说:“扬雄仇人文,子婚诗。”据说,杜甫的祖父杜慎言也夸自己的文章比屈原、宋玉的文章还要好。
宋代大诗人刘墉科举失利后,仍自夸自己“一不小心失了领先地位,为明代一时圣人”。这意味着,如果我在考场上没有犯错的话,我这次一定会是状元。
不过,杜牧在这首诗中的吹牛却是相当含蓄的。他没有直接说自己的能力有多强。他只是说,这次来长安,他一定能通过考验。
这次,“三十三人”一起中进士,这“三十三人”一起来到了长安。 “三十三人”之中,除了他自己之外,还有另外三十二人。他认识所有这些人吗?显然不可能。
那么,他所说的“秦国年轻人多酿酒”又是什么鬼话呢!我们彼此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任何关系。所以,凡是读到这首诗的人,都不会觉得他很骄傲。事实上,真正的杜牧并不是这样的。
二、中进士后写诗嘲讽和尚
杜牧出生于一个富裕的家庭。他的祖先是晋代名臣杜预。杜氏家族世代为官。杜牧的祖父是三朝元老,父亲也是朝廷官员。
杜牧出生时,杜氏家族势力极其强大。当时流行的一句话是:“城南魏都,距天五尺”。这意味着,杜、卫两大家族的势力极其强大。
杜牧从小就坐在书店里,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元和七年,杜牧十岁那年,祖父、父亲相继病逝,家道骤然衰落。但当时杜牧家在安仁里还有三十间老宅。
然而后来战争爆发,他和弟弟吃了两年野菜,买不起蜡烛。但杜家毕竟根深蒂固,鼎盛不衰。等局势稍微稳定下来,他的生活就恢复正常了。
杜牧少年时,因博览群书、思维敏捷,在学者中很有名气。他关心政治和时事。二十三岁时,写下了著名的政文《阿房宫赋》。
当时,杜牧正准备参加科举考试。一位名叫吴的医生把他的文章带到了主考礼部尚书崔允那里。吴博士说:我发现了一个天才。他的文章非常好。你读过它们吗?
然后,吴博士把《阿房宫赋》拿给崔岩看。崔宇看了之后,也觉得很好。吴博士对他说:这次你应该选他作为第一人选。嘿!这不是后门吗?
这已经很奇怪了,但更奇怪的是,那个叫崔琳的考官回答道:唉,已经有人是“状元”了。我们还没有参加考试,但是状元已经决定了。
那姓吴的人说:哎呀,实在不行,就让他当第五进士吧。为什么排第五?显然,吴医生迟到了。前四个进士名额全部被保留,所以杜牧是唯一一个获得第五名的人。
果然,公元828年,杜牧居然在洛阳考进士,考了第五名。随后同年三月,杜牧前往长安,顺利通过海关考试,“晋级贤良正科”。现在,杜牧更加出名了。
年轻的杜牧为自己在长安结识了二十多位名人而感到非常自豪。有一次,杜牧约这群朋友去城南的文公庙参观。结果他遇到了一个和尚,这个和尚从来没有听说过他的名字。
杜牧当时心里不高兴。我这么有名,你怎么会不认识我呢?于是,他立即写了一首诗来嘲讽和尚。这首诗流传至今,有多种版本,其中两个是:
版本一:
北雀南山是我的故乡,两枝仙桂花一时香。
修公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他就知道禅宗的味道很浓。
版本二:
我家在城南的杜曲榜附近。两枝仙桂花,一时香。
连禅师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所以他们才意识到佛教有很多意义。
这两个版本的意思几乎是一样的,就是说:这位大和尚,请听我说。我家住在长安城南的杜曲镇。你知道“城南魏都,上天五尺远”吗?你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们杜家的势力。
好吧,就算你不知道我们杜家的威名,你听说过今年科考和通试双双上榜的人吗?这就是我,少爷!这事连和尚都不知道吗?他不愧是佛教寺院的一员。
后来杜牧不断地胡言乱语,终于引起了当时朝中“牛党”的注意,请他出任淮南节度使官。他的办公室设在当时非常繁华的扬州。
结果杜牧到了扬州并没有做太多事情。基本上,我每天都在浪漫的地方度过,写一些非常有名的诗。当他最终离开扬州时,他还好意思赋诗曰:十年梦扬州,得青楼之誉。
结语
古代科举考试,一举决定一生。当时读书人唯一的出路就是参加科举考试。因此,成功与否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
进士后写诗抒发内心感受的人不在少数。与孟郊考中进士后所写的《春风送马蹄》相比,杜牧的诗显得十分含蓄。如果不仔细看,你不会知道他“隐藏”的自信和张扬。
【杜牧考中后,到长安参加海关考试,写了一首诗,名叫《七绝》。最后七个字符使用了连续的双关语。】相关文章:
用户评论
杜牧这首七绝太绝了!最后那七个字,简直是神来之笔,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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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中后还要参加海关考试?这杜牧真是太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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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七绝》真是绝妙,尤其是最后那七个字,读起来朗朗上口,又暗藏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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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绝里用双关语,这杜牧太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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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的双关语,真是绝了!杜牧的才华真是让人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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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这首七绝,让我对海关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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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总是充满了意境,这首《七绝》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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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最后一句,真是耐人寻味,让人忍不住反复琢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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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才华真是让人叹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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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读起来很舒服,让人有一种轻松愉悦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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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歌风格真是独树一帜,这首七绝就是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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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歌总是充满了哲理,这首七绝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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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意境很美,让人仿佛置身于诗歌的画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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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歌,总能让人感受到一种独特的韵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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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语言很精炼,却蕴含着深刻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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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歌,总是充满了生命力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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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节奏感很强,读起来朗朗上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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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歌,总是能让人感受到一种强烈的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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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的意境很深远,让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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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牧的诗歌,总是充满了想象力和创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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