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完唐老的葬礼,对他有了新的敬意。 一年前。老伴撇下唐老带着深深的依恋离开了人世。 子女们都很孝顺,每月给老父亲送去钱和粮。在省城工作的二儿子,为使父亲离开伤心地,特意将他接去同住。可是仅仅只待了一个星期,唐老就嚷着回到了自己的老地根儿。从未做过家务的老人开始自己做饭,自己洗衣。孩子们望着老父亲一天一天憔悴下去,心里着急,却不知如何是好。 时光流逝,一年过去了。一天。子女们像往常..
1 洛丽塔的青草年纪,格子暗恋来实习的英文老师,他年轻帅气,朝气蓬勃,每天领着大家晨读英文。格子对他很着迷。为了他,格子把英文学得特别好。几乎是班上英文最好的学生,但她得到的待遇和英文最烂的同学没差别。 这就是格子迷恋这个英文老师的地方,他和所有的老师都不同,他不对学生偏心,他一视同仁,对每个人都那么温柔。可最后。英文老师让人大跌眼镜地做了一件非常不成熟的事情,他和教音乐的女老师私奔了。..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期末考试,我考了全年级第一名,一阵大张旗鼓的表扬之后,老师派班长、学习委员到我家给家长报喜。我欢天喜地地领着同学,一路上说说笑笑。本来在学校我属于不善言谈的,家境不好让我始终有自卑感。这一次拿了年级第一。立刻有了自信心,性格一下变得活泼开朗。 我七拐八绕到了家门口,忙不迭地冲屋子里喊:妈妈,我们同学来了,我考试第一名!我连珠炮似的说了好几遍:..
大概是在2003年吧,我在音乐创作上遇到一个瓶颈,当时心情很不好不想听自己写的歌,可又写不出来满意的作品。那种感觉很可怕。很郁闷。整天躺在沙发上昏昏欲睡。到了晚上该睡觉的时候又睡不着,睁着眼睛,静静地看着时间一秒一秒地流逝。最可怕的是,不想见人,不愿和任何人交流,包括我的妻子。我开始想到了死,并钻牛角尖地认为如果创作生命已经终结。那么生存在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价值了。 ..
我们一家三口看电视时,一向活泼好动的女儿鲁鲁郑重地说:爸、妈,我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和你们商量。我这个马上要读高三的女儿,宣布了一个让我们窒息的消息:我已经怀孕两个月了。鲁鲁不等我们答复,接着再丢炸弹:我俩决定留下这个孩子。谁劝也没有用,我们不想做杀人犯。 然后,女儿转身走了,留给我们一..
啾啾躺在小床上,我到她身边,她看见我,笑了,不出声的笑,笑得很甜。从半岁开始,她常常会这样笑,当我与她小别后又出现之时,她就用含笑的眼睛看着我,笑得那样会心,仿佛在告诉我,她知道我是谁。知道我爱她,知道我和她之间的无比亲密的关系。 有时候,我和红外出上班或办事。晚上回家,啾啾看见我们,笑得那样欢。分别了一整天,别后重逢,她真正是惊喜,是由衷的喜悦。你会感到,在这一整天里。她不知怎样想念你呢。 ..
那是一个出奇丰美的夏季,小岛生气勃勃,我尝试前所未有的大胆远行,因为我新得了一头驴莎莉作为生日礼物。 这天我和莎莉游荡到了傍晚,又饥又渴,因为老早就把带的东西吃光了。我们来到康杜斯妈妈的农场,只见她正在咯咯乱叫的鸡群里来回走动,分撒玉米。我说,我想吃东西,也请给莎莉吃一点。莎莉眼前立刻出现三根热玉米和一桶解渴的水;我的那份则是一个巨大的番薯。外皮烤得焦焦的,外加一碗..
夜深人静的时候,狼王煞独自走上悬崖。满月在夜幕上发出清冷的光,一如狼王煞那冷峻的目光。它仰起头,向着苍穹,发出了令人战栗的啸声。那啸声凄凉无比,让这宁静的夜晚添了无数惆怅。 煞慢慢走向岩石,它跛着一条腿。血还在流,回想起白天的种种,心里忍不住一颤。狼族中另一只威猛的狼钺在众目睽睽之下提出要与它通过决斗来夺取狼王的宝座,煞答应了。于是,它们面对面血战。钺年轻力壮,瞬间..
大学毕业都7年了,一位女大学生却一直过着足不出户的生活,她的父亲不得不带她去看心理医生。我的女儿快30岁了,大学毕业后一直待在家里,不敢出门,跟外界没有任何交往。要她出去找点事做,赶都赶不出去。我实在没有办法了,我未必能养她一辈子!父亲说到伤心处,不由得声泪俱下。 一直懒得开口的女儿,终于说话了。她说她大学学的是计算机软件,可毕业那年突然发现古文很简洁。她开始喜欢上..
皮包屁股,是指那些在战争中失去双腿、坐着小车在火车过道里滑来滑去、口中大唱悲歌的人。我父亲即是这样的人。1942年他从坦克学校毕业后就上了前线,1945年,他的队伍在华沙城下遭到伏击,所有人都成了肉饼,只有父亲幸存下来。 我当时5岁,疏散后跟妈妈回到列宁格勒,并不知道父亲发生了什么事。从战地医院出来后,父亲没有回家,显然是不想成为别人的累赘。我想他仍在战斗,妈妈大概以为他死定了。没有任何他的消..
来哥伦比亚大学报到的第一天。我刚走进自己的宿舍,就看到一个棕发碧眼的男孩冲我微笑,嗨,我叫拉斯,把东西放在这里吧。这就是我的室友拉斯,我们一起住了整整两年半。拉斯是波兰裔美国人,他身高178cm,骨骼宽大,他成了我在大学期间唯一的知心朋友。我们大多数时候很快乐,在昏天黑地胡说八道中度过。 拉斯很直率,很幽默,又爱搞恶作剧。我经常嘲笑他笨得要死,编程的速..
故乡,其实是一个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因为,你的心已经变了。每次回到家里,头三天,紧绷的神经仍旧紧绷,要一周左右,才完全散淡下来,彻底放空自己。十天半个月,你觉得舒服无比。而半个月之后。你开始觉得无聊。是的,不好意思,父母相伴,但是你仍旧觉得无聊。你开始想念大城。市的烟尘车声人际纷争,那起码是一个鲜活的世界。不要不承认,就像食肉动物,无法再食草一样。每一个出走的人,都以为自己随时可以回家。而这正是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