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始初民时代,和世界各国原初时期相同,对人类起源与天地生成既觉神秘莫测,又大胆展开想象与推测,这是人类探索大自然、认识周围世界的开端。在这个时期,各民族大多经历过各种类似“创世神话”的阶段,人们常将这个时期称作“神话时代”,实际上,更确切地讲,应是一种“神化时代”。初民们对大自然充满神秘之感,觉得自然现象背后有神秘力量在支配,从而形成了对自然存在既畏惧又依赖的社会心态,他们将自然现象奉为神灵并加以祭拜,还对其进行祈祷,因此巫术、神话、原始宗教是原始初民时代“神化”的普遍表现形式。
上古中华先人自然崇拜对象范围很广,像日月星辰、山川河流、风雨雷电、树木花草、飞禽走兽、男女生殖器等,只要是和初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大多被神化成为崇拜对象。后来,初民意识渐渐增强,自然神有了人格,自然现象实现社会化,自然崇拜演变成天神崇拜,崇信天命,崇拜上天。再后来,先民们意识到了自己的意,对梦感到不解,对心灵现象莫名奇妙,进而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祖先们去世了,可似乎灵魂仍活着,为祈求祖先保佑,便产生了祖先崇拜,部落的首领、英雄成了祭祀和崇拜的对象,人们以虔诚的心态、严肃的方式祭祀祖先,取悦神灵,期望以自己的虔诚影响鬼神意志,以求得最好的保佑。上古中华先人经常把自然崇拜、图腾崇拜和祖先崇拜统一于一体。
《诗经》中有不少对巫筮的描绘,例如,《宛丘》写的是一个以巫为职业的舞女,“子之汤兮,宛丘之上兮。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坎其击鼓,宛丘之下。无冬无夏,值其鹭羽。”,“坎其击缶,宛丘之道。无冬无夏,值其鹭翿。”诗分三节,首节描绘了巫女游荡于宛丘的情景,诗人为巫女优美奔放的舞姿所陶醉,巫女翩翩起舞触动了诗人的情感,然而巫女专注于舞蹈,丝毫没有觉察观赏者的表情状态,诗人惆怅地感到“洵有情兮,而无望兮”,心中满是奈何和幽怨 。 (《诗经》之一百三十六)诗人一直在关注着第二节和第三节中,素描巫女游荡于宛丘的巫舞场景以及起舞行态,欢腾的鼓声、缶声不断,巫女有着持续的美妙舞姿,从宛丘山顶舞到山下道口,又从寒冬舞到炎夏,时空改变也没能让巫女的舞蹈停下,其舞姿神采飞扬、热烈奔放,而诗人满怀深情地欣赏着巫女热舞,诗人的浓情更衬托出巫女跳舞的专注 。
《山海经》记载,大荒之中有座灵山,灵山之上有十位巫师,她们擅长医药和占卜,这十位巫师合称灵山十巫,分别是巫咸、巫即、巫朌、巫彭、巫姑、巫真、巫抵、巫谢、巫罗。鲁迅先生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把《山海经》当作“古之巫书”,这种说法很有道理。
《山海经》神话
在中国古代典籍里,有不少关于“神化时代”的记述,例如《小戴札记·表记》记载,“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殷商时期巫风盛行,当时人们崇尚鬼神,祭祖敬神的风气处处流行,尊奉鬼神成为最重要的文化宗教活动,在当时,礼仪尚未上升到首要位置。祭祀神鬼的风气盛行,巫风弥漫开来,专门从事与鬼神沟通的人是巫祝,巫祝在社会上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在殷商的卜文中,“巫”字的形状很像双手捧着王,这个象形字体现了事奉神灵的重要性。或许在古人眼中,巫祝如同王一样 。
广义的巫有很多种,《国语·楚辞》说在男的叫觋,在女的叫巫,古时巫也是医,巫医不分,《吕氏春秋·勿躬》称巫彭作医,“祝”也是巫,《说文解字》说“祝”是主持祭祀祈祷仪式的主赞事者,“卜”也是巫,《说文解字》说“卜”是灼剥龟,形状像炙龟,也像龟光的纵横 。卜者负责占卜之事,询问吉凶。《周易》产生于周代,是占卜的记载与汇集。巫、祝、医、卜在古代社会属于上层阶层神职专家,他们很有知识且很有权力,受到当时人们的敬仰、膜拜,甚至畏惧,不像如今的巫师那样受人嘲笑与轻视。
巫觋活动仪式
在原初时期,巫术是初民的一种活动,初民企图借助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来影响自然和人事,巫术活动常通过一定仪式进行,比如通过象征性的歌舞形式等,巫术有非常重要的功用。起祈祷作用,比如祈求下雨;起招魂作用,像是招回昏迷着的人或死者的灵魂;起驱鬼作用,凭借神秘力量主动抗击鬼魂;起辟邪作用,依靠神秘的力量被动防御鬼魂的侵扰;起诅咒作用,借助咒语的魔力加害敌方;起占梦作用,利用巫术仪式猜测梦的吉凶;起求医作用,以神秘的力量驱逐病魔等等 。
从巫术施行的方式角度而言,巫术可分为模仿巫术与接触巫术,模仿巫术借助相似事物当作替代品,以此祈求吉祥,或者施加灾祸,接触巫术则是通过接触事物的一部分或者事务的关联物,进而实施求吉嫁祸的手段。著名的人类学家弗雷泽表示,如果我们剖析巫术所依据的思想原则,就会发觉它们能够归纳为两个方面,其一为“同类相生”,也就是果必同因,其二是物体一旦相互接触,在实体接触中断后仍会持续进行远距离的相互作用,前者可称作“相似律”,后者可称作“接触律”或“触染律”。巫师根据第一原则也就是“相似律”引申出,他能够仅仅通过模仿就实现任何他想做的事,从第二个原则出发,他断定他能通过一个物体来对一个人施加影响,只要该物体曾被那个人接触过,不论该物体是否为该人身体之一部分,基于相似律的法术叫做“顺势巫术”或者“模拟巫术”,基于接触律或触染律的法术叫做“接触巫术”。”(弗雷泽:《金枝·巫术与宗教之研究》)
从巫术施行的善恶效果方面来看,巫术被分为黑巫术和白巫术,黑巫术常常以诅咒和巫盅作为主要手段,它借助神秘的邪恶力量去惩罚仇人,其施行的结果往往要付出同样的代价,白巫术常常通过颂扬神明,请求神明凭借善良的力量赐予福泽给善良的人,这种情况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从远古到殷商,原始巫术的发展出现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现象,这是古史所称的“绝地天通”这一重大的社会政治现象。传说中的颛顼是个帝王,他有非凡经历和超人力量,他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的辖区非常大。据《淮南子·时则训》记载,北方之极,是颛顼、元冥(元冥又叫玄冥,是管北方的水正官)所掌管的区域,范围达万二千里。又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颛顼北到幽灵之地,南至交趾,西达流沙,东抵于蹯木,世间动静之物、大小神灵,凡是日月照耀之处,无不归服。由此可见,颛顼是一位恩泽遍布天下、功绩超越当世的帝王。他还有一次在历史上很有影响力的举动,就是实现了“绝地天通”这一社会壮举。
颛顼
原本,在颛顼之前的少嗥氏时代,天下处于混乱状态,人与神混杂在一起,没有区分,人人都能够借助巫术与上天进行沟通,致使情况变得十分混乱。颛顼帝针对这种状况,命令专人负责掌管天地之事,组织平民与上天的沟通活动,巫术由专职巫觋来施行。这便是所谓的“绝地天通”的传说。古书记载:“等到少嗥氏衰落的时候,九黎部落违背道德,百姓和神灵混杂不分,无法分辨清楚。人们各自进行祭祀,家家都有巫史,没有准则。”民众匮乏于祭祀,却不知那是福分,祭祀时进献享用没有限度,民众与神灵处于同等地位。民众轻慢祭祀盟约,没有威严,神灵轻视民众的法则,不免除他们的作为,美好的谷物不生长,没有东西用来享用,灾祸接连到来,民众不能尽享天年。颛顼接受这种情况,于是命令南正重掌管天来会集神灵,命令黎掌管地来会集民众,使恢复旧有的常规,不互相侵犯轻慢,这就叫做隔绝天地相通。在巫术活动与政治活动混合一体的时代,颛顼是当时的大巫,他“依鬼神以制义”,是鬼神最有权威的代表,所以他能“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黎司地以属民”,他让重专事奉天的事宜,让黎专事管理地上的事宜,如此一来,巫术活动不是人人有资格施行的,巫术的专权被颛顼、重、黎等少数人所垄断 (《国语·楚语下》) 。
重黎
显然,颛顼所处的时代是原始公社的末期,氏族制度面临解体,巫术或原始宗教的专权与政治上权力的掌控相统一、相对应,此时,社会进入了巫君合一的状态。
从当时现实的政治活动来看,颛顼成为大酋长后,在黄帝统一的中原地区基础上,重新规划那片区域的建置,确定了兖、冀、青、徐、豫、荆、扬、雍、梁“九州”的名称,明确了各自所分辖的区域。从巫术文化的角度看,颛顼对巫术、历法等进行了彻底改革,施行“绝地天通”制度。
这样的变革有其社会形态变化作为基础,这和当时从母系向父系社会过渡关系密切,颛顼所处时代,母系与父系的转型处于拉锯状态,与之相应的是巫风盛行,当时的“巫”实际上指女祭司,男祭司称为“觋”。“巫”是母系氏族政巫合一时代最具权威的首领,在部族内部,女巫拥有祭天的权力,还掌控着对神灵旨意的解释权,在巫风盛行的时期,这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能够借助神的名义下达旨意,所以,女巫被族民们尊奉为能与天神沟通的地祇,族民们对她极度迷信,她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
当时部落数量众多且分散,母系部落有多少,巫师数量就比部落数更多,巫师们对神各有各的解释,各有各的旨意,各自为政,这便形成了一大片区域内多神崇拜的局面,颛顼已在政治上实现统一专权,在巫术活动方面,当然不允许区域内存在多种对神的旨意的解释,所以也不允许有分散的、有各种声音的巫师。
颛顼是来自父系氏族的首领,在他原来的部族内,父子传承,代系分明,他身为大酋长,无法接受“只知有母,不知有父”这种社会现象,所以必须对母系社会的残存传统加以改革。与此相应,不能允许巫师们各自与天沟通,不能允许巫师们各自解释神的旨意,因为这不利于颛顼统一号令,因为这不利于部落与部落之间融合统一,因为这不利于巫术活动趋同。
于是,颛顼想要变革巫术活动制度,才出现了重大改革,即命南正重掌管祭祀,命火正黎掌管民事。这一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在最高管理层集中了与上天沟通的权力,在社会层面实现了神、民分职。这样一来,在民间,包括原来的巫觋,都不再有资格祭祀神灵了。
所以,在巫术的社会活动方面,这一改革改变了原本“民神相杂”的混乱状况,将与天沟通的权力从分散变为集中,巫师的权力集中于几个人手中;在政巫统一方面,巫术活动成为维护以颛顼为首的政治管理体制的文化工具,只有高层政治人物能拥有“绝地天通”的权力。
巫术活动
显然,“绝地天通”不是神话传说里的流行解释,不是断绝与天的沟通,不是拒绝人神交流,而是颛顼顺应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而实行的巫术伦常和政治文化的大改革,是中国远古时期巫君合一取代巫觋“通神”权力分散、神民混杂现象的一种典型表现,这是部落合、民族团结、文化交融的重大事件。
其实,中国远古时期步入了龙山时代,巫师的地位出现了很大改变,依据古代文献记载,这种改变是分阶段开展的。《国语·楚语》记载观射父的解释,其表明古代历史存在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民间有专业的巫觋,这些巫觋具备降神的本领,当时“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所以神降下美好的物产,百姓用物产供奉神灵,灾祸不会降临,需求也不会匮乏;后一阶段则是“民神杂糅,不可方物”,人人都进行祭祀,家家都有巫史,没有准则,百姓祭祀匮乏,却不知福佑所在。早期的时候,巫觋专门负责降神,是为民众服务的,后来呢,巫觋被高层的政治人物独占了,“绝地天通”变成了统治者的特权。
著名史学家徐旭生认为,颛顼对古代巫术活动进行的改革意义重大,他还认为帝颛顼特别重要,原因在于其在宗教进化方面有着特别重大的作用。徐旭生分析称,《大戴礼记·五帝德篇》记载了五帝的德行与事迹。其中提到颛顼“依鬼神以制义”,这意味着颛顼是鬼神的代表,是大巫,是宗教主。颛顼“命重黎绝地天通”,改变了“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的宗教现象。此后只有重黎和颛顼“才管得天上的事情,把群神的命令会集起来,传达下来,此外无论何巫全不得升天,妄传群神的命令”。颛顼还使“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即由正黎管理地上的群巫,让他们好好地给万民治病和祈福。这就使得宗教的事业变成了只局限于少数人的事业,这还是一种呈现出进步态势的现象 (参看徐旭生《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
父系社会巫君合一的现象出现后,“绝地天通”的现象有了新内容,原本的“敬天”逐渐演变,既“敬天”,又“拜祖”。在父系社会中,父子之间是传承关系,代系划分明确。自然而然地,人们对自己的祖先了解得很清楚。于是,人们既敬神也敬祖先。血缘关系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巫术活动逐渐与祭祀活动融合。更进一步,巫术活动朝着礼仪活动演变。在“巫术礼仪”里,“礼仪”所占的分量越来越大了。
历史脚步不断迈进,周朝取代殷商统治天下,将祭祀天地与崇敬祖先统一起来,此即“敬天尊祖”,周时规定宗祖文王在明堂配享上帝,祭祖神鬼成为国家祀典,周朝设置官员专门管理祭祖活动,还形成了天神、地祇、人鬼的神鬼系统,《周礼上》记载“大仲伯之职,掌建邦之天神、人鬼、地祇之礼。”周人认为,属于天神的有上帝,有青黄赤白黑五帝,还有日、月、星、斗、风、云、雨、雷、电诸神;属于地祇的有社稷,有山川,有五岳,有四渎之神;属于人鬼的有各姓的祖先,有本民族崇拜的圣贤、忠烈之士等。
到了春秋时期,巫风仍然存在,尤其是在荆楚地区,巫风十分盛行。《国语·楚语》中观射文说“家为玉史”,这实际上涵盖了当时楚国的社会宗教现象。在屈原的《楚辞·九歌》里,能看到许多源自楚地民间祭神的歌曲,像《离骚》中有巫咸降神的情节,《招魂》中有巫阳下招的内容等,这些都体现了楚国巫风盛行的社会风气。在其他地区,祭祀风俗渐渐盛行起来,并且一直延续下去。比如,根据《史记·封掸书》记载,汉初刘邦平定天下后,十分留意保存传统祭礼,还增加祭祀五帝。汉武帝即位后,也“特别敬重鬼神之祖” 。
中国本土的道教,将原本的上天诸神巧妙演化,这些神灵是按人间的“神化”塑造出来的。比如,上帝演化为玉皇大帝,雷神演化为雷声普化天尊,社神演化成为土地神等。还有五岳大帝、四海龙王、门神、灶神等,起初是民间信奉的神灵,后变成道教崇拜的神灵,进而让道教神学与中国民俗文化紧密联系起来。道教把古人祭神仪式演化成祭拜神灵的仪式,例如建醮坛,设置斋供,呈上表章,宣读疏文等。道教法术借助道士的祭拜,掐诀,念咒,画符,步置,召神等方式,搭建起神人之间沟通的桥梁,使人能通神灵,祈求达成某种神通,神的旨意变为通过人努力能够达到的,天神离人间很近,宗教愈发关心世俗之事,神人沟通变得更方便了。
神变得越来越具有人间的特性,然而却没有失去自身的权威与神圣,而且和人越发亲近了。中国的宗教观念从巫术向礼仪演变,再到本土宗教产生并发展,变得越来越“人化”。像天神、祖先、玉帝、门神、灶神等,它们不恐怖,也不神秘,人们常常能够向其祈求帮助,这是中国宗教文化极为重要的一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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