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章程(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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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办单位:济宁市教育局

2.济宁市助学事务中心(济宁市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章程

济宁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济宁市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

宪章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单位行为,保障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单位名称:济宁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其他名称:济宁市教育技术装备服务中心。

第三条 本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

第四条 本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火炬路24号。 第五条 本单位的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第六条 本单位起始资金为1万元。

第七条 本单位的组织单位是:济宁市教育局。

第八条 本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是: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第九条 本单位的领导体制为:行政领导负责制。

第十条 本章程的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一条 本单位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教育技术装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为全市中小学提供教育技术装备指导服务。

第十二条 本单位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学生资助政策,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事务。

(二)负责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兵役学费补偿、贷款偿还等审核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营养改善工作。

(四)负责全市高中学校招生实验运行和考试事务。

(五)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建设; 承担教育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教具、学习工具、学生用品的推广。

(6)开展实验教学和教育技术装备的理论研究; 承担“互联网+”等新技术在教育装备中的推广应用。

(七)承办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党的领导

第十三条 本单位党的领导制度:

(一)设立中共济宁市助学事务中心支部委员会;

(二)党支部是单位的领导核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把握单位的发展方向,决定单位的重大问题,监督重大决议的实施,确保完成以招生考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

(三)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其他党支部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搞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

(四)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要工作;

(五)党支部成员会议是党支部的决策机构;

(六)党支部定期组织党员会议、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议;

(七)经费来源主要为局党组拨付的党费。

第四章 主办单位

第十四条 主办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提出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了解本单位的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

(三)任命本单位行政负责人;

(四)监督本单位的运行情况;

(五)负责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六)查阅本单位会议记录;

(七)审议公司章程草案和章程修改草案;

(八)行使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主办方权利。

第五章 组织架构

第十五条 本单位的决策机构是:办公会议。

决策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公司章程;

(二)决定主要经营活动计划;

(三)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四)审批年度收支预算、决算;

(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十六条 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由组织任命;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由主办单位聘任。 主要行政负责人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事业单位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全面负责本单位的业务工作;

(二)管理本单位的日常事务;

(三)负责本单位的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工作;

(四)主持工作;

(五)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义务包括: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依法执行上级机关和本单位决策机构的决定、命令;

(三)按照事业单位职责范围和章程,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正确性;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六)廉洁奉公,遵守财务纪律,自觉接受审计监督,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

(七)事业单位超越职权造成损害或者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条 根据《文件名称、文件编号》的规定,本单位内设部门共5个:综合部、财务部、学生资助部、教育技术装备一部、教育技术装备二部.他们的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部(挂牌党群工作部)。 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管理服务; 负责机构设置、人事组织和社会保障工作; 负责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负责起草综合稿件。

(二)财务部。 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三)学生资助处。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资助事务; 负责市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军队义务兵学费补偿、贷款偿还等工作; 负责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改善工作; 负责学生基金咨询服务。

(四)教育技术装备第一部分。 参与制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发展规划和建设标准; 承担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技术装备建设; 承担教育技术装备的研发和教具、学习工具、学生用品的推广; 参与中小学生校服、作业本、床上用品等管理服务。

(五)教育技术装备二处。 开展实验教学和教育技术装备的理论研究; 承担全市高中招生实验运行和考试事务; 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节约型校园建设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第六章 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八条 本单位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十九条 本单位的资金使用应当与本单位的用途和业务范围相一致。

第二十条 本单位实行国家统一的预算会计制度,依法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 单位财务人员的编制和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单位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人员聘任、考核奖惩、社会保险、工资福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单位接受的捐赠、资助应当与本机构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一致,必须按照捐赠人、主办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部门。

第二十四条 单位法定代表人离任后,更换新的法定代表人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二十五条 本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山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的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公开下列信息:

(一)单位章程;

(二)单位依法设立和变更登记信息;

(三)单位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

(四)年度财务报告;

第八章 终止程序及剩余财产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单位应当终止:

(一)经审批机关决定撤销的;

(二)因合并、分立而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

第二十七条 本单位终止,应当报主办单位审查批准。

第二十八条 主办单位同意单位终止后,单位应当成立清算组织,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清算工作。 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清算工作完成后,应当形成清算报告,报组织单位审查。 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主办单位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第三十条 单位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应当在主办单位和有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公司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一条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修改章程: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一致的;

(二)公司章程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

第三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主办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涉及事业单位法人登记事项的,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于2021年月日(决策机构)表决通过。

第三十四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本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办公厅委员会)。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事业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签名) 组织单位(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2021年济宁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工作总结

2021年,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将在市教育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确保学生资助目标教育教学,为师生学习、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目的是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加快推进学生资助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全面实施教育装备标准化、现代化,深入推进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工作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局良好开局、成功开局。

一、坚持党的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加强理论武装。 及时跟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组织22次集体学习开展党员活动,重点学习22篇文章,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方法和使用方法的参与率、学习率、考试通过率均为100%。 举办4期专题党课,认真组织灯塔课堂第16至26课的学习。 二是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 全面落实市委教育工委党建工作方案,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注重内容与形式的有机结合,召开支部委员会12次,支部党员会议6次,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了各项学习行动,完成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工程任务,实现了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来自贫困家庭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整个学段。 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教育扶贫成果。 组织党员参加市教育系统为期五天的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学习班,开展“一学两讲三提高”活动,持续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践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对全体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省、自尊、自励、自警。 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工作,在各部门、办公室开展风险点检查,对党员干部开展理想信念、纪律作风、政治素质和道德操守教育,夯实思想基础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引导党员干部发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保持清正廉洁。 四是强化基层实践。 开展“五”舆情活动,走访浮桥街道采石社区560余户,收集提交建议诉求36条。 全体员工参与城市创建活动,深入网格社区、路段,圆满完成各项城市创建任务。 在府桥街、建设路、五台栅路商铺等菜市场社区开展志愿者活动12场,有效提升了区域群众参与城市创建的意识。

二、完善体制机制,持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

一是制定“一套办法”,推动资助工作制度化。 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市扶贫办等部门制定了《济宁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学生救助工作绩效表》等一系列措施《评价办法》完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体系,明确“、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五类对象和“奖励、补助、补贴、减免”五大内容。推进学生资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建立“两个系统”,实现物体精准识别。 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精准识别贫困家庭学生。 线下,建立教师家访制度。 每学期第一个月,我们开展万名教师大型走访活动。 我们对全市3724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学生进行上门走访,进行现场检查和精准筛选,形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信息清单和资助台账,并有效落实最终数字清楚,情况清楚,数字准确。 线上,建立大数据比对验证体系。 每年4月至10月底,资助学生信息上传至市大数据中心,扶贫、民政、残联、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信息按学段、类别、院系与数据库全面集成匹配,实现精准匹配。 对每一位在校就读的各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身份锁定,方便及时救助。 三是完善资金配套机制,确保资金管理规范。 《济宁市助学资金管理办法》出台,在全省率先明确了学前教育免费教学费保障资金来源、市县财政承担比例、预算安排和分配路径,强化资金保障。

根据地区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异、学校贫困学生分布情况以及不同学生救助需求等因素,动态调整不同地区学校资助比例。 适当降低城镇学生资助比例,资助比例向偏远乡镇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突出确保资助公平。 利用支付宝、社保卡等现代支付方式和手段,向大学生发放信用贷款、学生生活补贴、助学金等,提高学生获得资助的便利性。 四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确保资助工作取得实效。 定期开展教育扶贫“回头看”检查,通过四不二直达方式进村、进学校、进户,督查助学落实情况,控制辍学,保障教育,巩固全市教育扶贫成果。教育扶贫。 对学生来源地开展助学贷款专项检查活动,深入基层办理点排查,确保助学贷款工作有序推进。 对全市所有资助资金进行“网络式”排查,通过“普查——反馈——通报——整改——审查——进一步整改”,进一步规范全市资助工作,强化资助资金监管。 截至2021年底,已资助贫困学生22万名,资助金额2.87亿元,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青少年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持续推进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学生营养改善资金1.83亿元,惠及69万名学生。 19077名大学生获得原籍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1.69亿元。 实现了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

3、坚持“内”修“外”并举,舆论工作氛围清朗明朗。

一是夯实“内功”,加强队伍建设,高效高质量开展资助工作。 (一)积极改善人员配置。 市学生资助事务中心学生资助部成立。 14个县市设有专职助学人员。 金乡县独立设立学生资助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 9个县市的资助中心有3至4名专职人员。 基金工作人员。 (二)大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召开全市重点学生资助专项培训会,邀请省级学生资助专家对学前、义务教育、高中、中等职业教育资助业务及系统运营进行全面系统培训,对全市各县、市、镇和部分学校进行了资助培训。 现有员工400余人。 全市学生资助队伍质量逐步提高,资助工作稳步驶入快车道。 二是强化“外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舆论氛围不断改善。 (一)突出“精品”,在各大媒体宣传。 山东改革公众号发表《济宁市创新“一二三四”模式探索精准助学新路径》,中国教育新闻网发表《山东济宁:精准助学广泛发放》及时雨“”。 (二)突出“精准”,深入基层学校和困难学生开展宣传。 印发《济宁市学生资助政策解读》《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一封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明确文件》等资助宣传材料,发放“两个致初高中生的信》共计130万余份。 (三)突出“广泛”,利用互联网运营商开展宣传。 利用各级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公告栏、微信公众号、互联网、新闻媒体发布有效信息640余条。 联系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推送助学公益短信超过800万条。 在官方媒体和网站首页公布热线电话,利用热线电话及时收集群众意见、解答群众疑问、处理群众投诉。 政策宣传更加深入人心,社会舆论有效消减,舆论氛围更加积极浓厚。

4、推动“仪器”与“教学”融合,同步提升教学软硬能力

一是加强教育仪器设备管理,保障实验教学“硬实力”。 (一)严格按照国家教学仪器设备配置标准,指导督促中小学更新配备教学仪器设备。 完善学校实验教育装备更新配置机制,加快创新实验室建设,积极探索实验装备与学科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满足教育改革创新需要。 2021年,全市共新建理化生物实验室及功能室128个,价值1555.6万元,新建创新实验室67个,价值430万元。 (二)推广实验教育装备在日常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学期实验教学计划和周课表全面开设实验课程,完善学生团体实验记录表,进一步规范师生实验操作流程。 组织开展第六批“实验设备应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全市共有60所学校被评为“济宁市实验设备应用示范学校”。 全市中小学实现了设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使用规范化。 实验设备使用效益得到充分发挥,实验教学“硬实力”进一步巩固。 二是推动教学研究和教育装备优质应用,提升实验教学“软实力”。 (一)积极开展实验教学课题研究。 “创客引领智绘未来”、“发挥基地实用教育功能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大数据、大平台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等推荐学校”和“利用当地资源优势搞活综合实践活动课”。 设备管理应用及实验教学优秀理论文章参加《淮海教育技术与装备》专刊征文比赛。

认真完成国家教育科学重点项目子课题“中小学智能实验教学系统构建与应用研究”总结报送中期报告工作“十三五”规划。 组织全市18个子项目单位积极开展实验装备研究,进一步提高全市中小学科学教师的实验教学和理论研究水平。 (二)开展一系列高质量的教育装备应用活动。 组织第二届普通高中生科学实验竞赛。 来自全市高中的13支代表队、186名选手参加了比赛。 推荐48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第二届普通高中生科学实验竞赛。 第五届济宁市幼儿园优秀自制玩具教具评选活动举行。 共有131件作品获奖,其中一等奖51件,优秀组织奖6件。 在山东省中小学优秀自制教具展示评比终评中,荣获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11项。 获奖率位居全省第四位。 一个人赢得了“山东省中小学和中学的优秀的自制教学援助专家”(该省共有26人)。 2件作品(该省共有25件)代表山东省参加了国家中小学优秀的自制教学辅助辅助展览和评估,并获得了国家优秀自制教学辅助工具的二等奖。 一个人赢得了“国家小学和中学优秀的自制教学援助专家”的头衔。 在城市中的小学和中学的高质量实验教学课程中进行了组织和举行,该市的269个实验教学课程被评为高质量的课程。 成功开展了各种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实践动手技能,并鼓舞和鼓励教师发展,设计和制作教学辅助工具。 科学教师的热情有效地提高了科学教师进行实验教学研究的热情,提高了创新的思维能力和科学教师的实验教学水平,促进了教育设备的实现,并进一步改善了教育设备,并进一步改善了“”实验教学的软能”。

5.创建一个绿色校园,并进一步保证校园老师和学生的安全

首先是进行创建绿色校园的工作。 县和城市教育部门将对符合山东省绿色学校创建标准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和接受。 县和城市提交的材料受到严格控制和审查,并选择了第一批杰出学校来创建山东省绿色学校。 对实验室中有害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进行现场检查,随机检查245所学校,建立问题分类帐,并在时间限制内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二个是加强全市中小学实验室中有害化学物质的管理。 发出“有关城市中小学和中学和职业学校实验室调查和处置危险废物的通知”(Jijiaohan [2021] No. 58),并与社会紧急和环境保护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在城市中的小学和中学实验室中进行危险废物处理,进行集中注册和检查产品。 在146所学校中发现了146吨不知名的药物试剂,总共研究了14个县和城市的1,643所学校,并委托合格的回收公司销毁它们。 对特殊校园设备的安全检查完成了,共有51所学校,114座学校电梯和17个学校锅炉(其中7所学校在萨拉巴亚(Surabaya)服务,其中2个在Qufu中使用)。 第三个是加强学校特殊设备的管理。 (1)改善系统构建并加强特殊设备的日常管理。 改善特殊设备的自我检查系统,并组织学校进行定期自我检查。 建立一个特殊的设备管理分类帐,列出并为在各个学校发现的问题建立分类帐,澄清纠正截止日期,然后一一实施整流。 在校园内对特殊设备进行调查和备案,归档并管理该市51所学校的所有131个特殊设备,并根据“一所学校,一个文件”分区管理原则为所有人建立安全档案。 校园内有害化学品和特殊设备的管理已逐渐实现明确的责任,改进的系统,严格的监督和快速实施以及校园的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性变得更加有效。

6.加强职责的履行并成功完成所有关键任务

首先,基本上已经完成了单位集成工作。 整合Jining学生经济援助管理中心(Jining教育技术设备服务中心)和Jining教学仪器供应站,以组成Jining学生财务援助事务中心,以完成人员配备的整合,人事薪金集成,单位资产清算整合等。第二个IS是为了完全完成城市的实验操作考试。 发布了“ 2021年在詹宁市高中入学的物理化学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并组织了该市的实验操作检查。 超过100,000名候选人参加了该市的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检查,任何链接中均未发生非法作弊。 进行了平稳且安全的检查。

Jining学生援助事务中心(吉宁教育技术和设备服务中心)机构建立现实名称系统

我们部门实际上实际上有16名员工。 特定列表如下:

汉金(Han Jin),风乐器,李昌(Li Changqi),刘·苏吉(Liu Sujie),马托(Ma Tao)

Zhao Yongfeng,Zhao haitao,Wang Mingzhong,Wang Aihua,Xiao Xueli,Song Zhi,Zhou Liyou,Hu Rumei,Li Feng,Ruan Dapeng,Xing Wenwen,他Dayuan

Li Fang Zhang Kun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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