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的通用字,你了解多少?

更新:02-18 民间故事 我要投稿 纠错 投诉

《通用标准汉字表》并不声称具有制定繁体字标准的功能。 《通则表》附录只是对此前发布的几个文本规范中的“繁简对应关系”和“异体关系”的总结和细微调整。 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以往编撰的繁体字和简体字的阅读和学习。 以及直向同源物和变体之间的对应关系,避免使用与表正文中指定的单词不同的“不规则单词”。

在前期校勘过程中,主要是为了建立简体字标准化体系,对繁体字/繁体字系统进行整理和标准化,在古籍校勘、印刷编辑等方面也需要保存和使用。字段不完整。 对于总则附表中的项目,例如:

“刁”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文字,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其含义也有不同的含义。

“丙”、“丙”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文字,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其含义也不同。

“茌”是古文字学书籍中常用的一个字。

“地”是文字改革前的排版印刷常用字,目前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

“之”、“之”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文字,在繁体中文地区仍沿用,其含义各有不同。

“结”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文字,目前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

“精”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汉字,目前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不算繁体和简体就有点过分了)

“注”、“注”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文字,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其含义也不同。

“尺”字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字体,目前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

“咽”、“咽”都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字。 它们仍然在繁体中文地区使用,并且具有不同的含义。

这实在是太离谱了

“金”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的常用字形,在繁体中文地区仍沿用。

“羞”是传统正字,在繁体中文地区至今仍在使用。

虽然过去普遍使用从注字法,但从水字法是隶书字形和传统正字的基础。 繁体地区目前使用从水书写法(“厥”亦同情况)

“韵”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的常用字形,在繁体中文地区仍沿用。

“有”和“有”都是文字改革前排版、印刷中常用的文字,在繁体中文地区仍在使用,其含义也各有不同。

等等,类似的不合理的例子还有很多。

与历史用词和繁体字共时使用的脱节,导致原有的所谓“国家标准繁体字”的使用出现诸多不便:浅谈古代文字专业繁体字的规范使用

而且,如果直接以《易易表》、《音通表》等文字改革文献作为整理古籍中使用的“遗”繁体字/繁体字体系的参考,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

2. 异体字可以转标准字吗?

一般来说,说变体字符可以改变或不能改变是鲁莽的。

原则上应将异体字改为规范字,这是国家语言文字政策的要求。 但《第一批异体字校勘表》是为当时人们的白话文书写和新创作服务而制定的,并不是为了古籍的出版而制定的。 因此,1955年,国家《关于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校勘名录的联合通知》明确规定,“重印古籍必须使用原文字时,可以例外”。 “已经停止使用的异体字中,如果用作姓氏,报纸、期刊、书籍中可以保留原字,不做任何改变,但仅限于用作姓氏。” 说白了,重印古籍时不需要遵循这个规则。 由于时代影响等客观原因,《第一批异体字征集名录》的制定并不科学。 幸运的是,这项政策为古籍重印打开了一扇实用便捷的大门,让古籍重印工作顺利进行。 保持古籍原貌是古籍编纂界的共识。 正如徐一民在《古籍字体转换详解》中指出的:

“如果古籍的编撰版本采用由繁到繁的形式,一般不提倡改变古籍原有的字体,也就是所谓的‘保持一切原样’。其根本原因在于,繁体字的使用尚未得到全面梳理,国家至今尚未制定《繁体字总表》,功能规范的繁体字还缺乏《正字表》。 “正字表”是指经批准的标准繁体汉字,其异体字归入繁体字之下。“正字表”中“在不遗漏的前提下,即使字体由繁体转换为繁体,如果试图取消异体字,就会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与其做出改变后不值得信赖、不够、甚至模棱两可的改变,还不如什么都不改变。”

《荆楚文库》旧书收异字规范化在实际操作中包括两种方法:一是改为《第一批异体字征集表》中选定的标准字;二是把异体字统一为《荆楚文库》旧书收异字规范。 二是把异体字统一为占全书的字。 多为某个汉字的异体,或者是古籍中常见的汉字。 例如,“韵”是选定的标准字,但“韵”是古书中常用的。 改还是不改,采用哪种方式,都必须提前精心策划,做到心里有一个清晰的计划。 行动不要仓促,行动要轻率。 如果您不确定,可以按原样使用常规字符中出现的任何变体字符。 这也符合政策和图书馆规定。

制定该表(及《通则表》)的北京师范大学也专门就相关问题撰写了文章,阐述“建立规范的繁体字系统”和“繁体字字体标准”的必要性:

2、繁体字字形标准问题 繁体字应用中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字的使用,二是字形。 繁体字的使用问题涉及到简体字和繁体字的对应关系。 我们稍后再谈。 在这里我们首先讨论字形。 繁体字的字形标准是一个大原则问题。 前面提到,音通表提供了现代通用汉字的字形规范。 1964年文化部、文字改革委员会《关于统一汉字字体格式的联合通知》只强调“转载古籍并有其他特殊需要的可以‘不受模板限制’①,但没有具体说明指导重印古籍时应遵循哪些字体原则,古籍编纂出版领域使用的传统字体已出现严重差异,是使用新字体还是旧字体?非常不一致(曹乃木,1980)。“有些人甚至对同一个字使用新旧字形。 例如,“武”和“武”出现在同一本书中。 大概是因为新旧铜模铸出来的字混在一起了。 就这样,无缘无故地添加了新的变异字符。 ,给读者带来不便,也给古籍整理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 例如,在编撰专门的图书词典时,到底该用新字体还是旧字体,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林忠祥,1984)如此混乱的局面和严重的混乱说明了制定繁体字标准的势在必行。关于传统字形标准争论的焦点是是否应该采用旧字形,还是应该根据现代汉字新字形的原则引入新的传统字形?对此,刘云轩(1996)提出“双轨制”。应采用新旧字形的轨制。现代字以外的文字,包括繁体出版的古籍中使用的文字,仍应保留旧字形:“统一字形标准并不意味着所有汉字都是‘统一成新的字形。

《汉语词典》收录汉字54678个,《汉字海洋》收录汉字85568个。 大部分是变异字、繁体字和近代已经停产的“死字”。 如果全部转化为新的字形,那么,就会在本来就庞大的汉字库中增加数万个无用的“新字”,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后来他在另一篇文章中重申,不能用新字形作为繁体字和古书特殊字的部首,以免出现像“迷”这样没有实用价值、不伦不类的新繁体字形。云轩,1998)。 林忠祥(1984)在上一篇文章中指出,古书所用的文字要么使用旧字形,要么使用新字形,这都是值得讨论的。 但后来他调整了观点,认为刘云轩所说的“双轨制”会“造成“新旧字形混杂”、“繁体字新字形是可行的”(李一林、林忠祥、 1997)。《标准化汉字表》课题组(2002)②对此问题较早提出了想法:《标准化汉字表》应该建立一个标准化的繁体字系统,这个系统应该建立在新的基础上。过去,由于新旧、简体、繁体、正确与不同等概念的纠缠,中国传统古籍中出现了“毤”、“错”等不伦不类的字形,偏离了实际。三个概念界限划定后,原有的新旧字形系统将得到梳理,古籍中从未出现过或很少出现的“新字形”将被加工成简体字(郑、寰) 、吴等)将不再出现在中国传统古籍中,而与它们对应的原有“古字形”将被加工成繁体字,公开出现在古籍中。

到时候,古文字偏离实际使用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苏培成对此表达了不同的意见:“我主张繁体字应该使用新字形,而不是‘基于新印刷字形’而使用一些旧字形。” ”“不统一、不规范的旧字形改为统一、规范的新字形。 原本使用旧字形的书籍,无论是简体字还是繁体字,也被改造成新字形。 这就是汉字的历史发展。 ”(苏培成,2002)我们认为,鉴于“新字形”明显的现代取向,以及现代通用汉字与古籍文字字数的显着不平衡,如果考虑繁体字汉字完全在“新旧字形”的概念内,字体标准问题很难取得根本性突破。 一方面,《印通表》在确定字体规则时,更多地注重现代时期字体的特点,没有考虑古籍印刷的实际需要。 其字体与古籍中的实际字形有显着差异。 如果我们大规模追踪新的字形,将会出现大量古籍中从未出现过的字形。 这无疑会让本来就非常复杂的汉字系统变得更加复杂,规模也会进一步扩大。 台湾海峡两岸字形之间的距离。 另一方面,完全采用旧字形,仍然延续那些过于过时、不符合现代书写习惯的旧字形,不仅让现代社会难以接受,而且还会割断简繁字形的联系。 。 因此,传统字形标准的制定,并不是新旧字形之间的取舍,而是打破“新旧字形”的藩篱,寻找新的思路。 结合《词源》(第三版)的修订,我们根据《词源》用字提出了古籍印刷通用字形排列的指导原则:要充分考虑古籍印刷的特殊性。古籍中使用的文字,并与《通用标准汉字表》中的现代汉字标准字形进行衔接,同时尽可能不扩大两者上四个地方字形的差异台湾海峡两岸。

在具体操作中,应考虑四个因素:(1)系统性:同一零件处于同一位置,尽可能选择相同的形状。 (2)流通量:一是古代流行,即古籍中的词频比较高; 第二,当今古籍印刷的货币,优先考虑古籍中已经使用过的、与古籍所用字制不同的文字。 矛盾的“新字形”。 (3)正当理由:当上述两个条件同等满足时,应尽可能考虑传统正当理由。 (4)简洁性:当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应尽可能选择笔画较少的字形。 另外,按上述条件按顺序选择字形时,还应考虑单个字符与周围字形的差异,尽量避免同形字和形状相似的字符增加,减少混乱; 当遇到各种条件之间的冲突时,你应该权衡利弊,考虑自己的选择。 在上述原则指导下,《Cymology》(第三版)的前缀和解释字体得到了显着优化,为繁体字标准的制定提供了经验和示范。 《诗学》(第三版)共有字头和解释字14208个,距离印刷古籍常用字的范围还很远。 如果将上述规则推广到更大的古籍印刷常用字,应该会出现更多一些新问题,但只要总体方向正确,细节问题还可以继续讨论。

关于“正”、“欢”等字体的所谓“新旧字体”关系,以及“异体字”如“地”等实际旧通用字的废止,我之前写过一些看法。 :

目前《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正”与“正”是什么关系?

“idi”是“other”的变体吗?

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基于《巨学》所用文字的古籍印刷通用字形排列方式诞生了,而这也是制定后续字表的基础工作。

事实上,排除掉笔画设计手法等一些“老字体”因素,繁体字配置系统中还有不少“老字体”甚至“简体字”被选作“繁体”、“繁体”、“简体字”等。粗俗字”等。名称存在固有的变体。 与其纠结于“新旧字形”、“异体字”、“繁简”的分类,不如将这些问题统一在正字形/标准字形-异体字/非标准字形的统一关系下比如对方的《异体字词典》。

《古籍印刷常用字字标准》实际上是为了解决旧时实际使用的繁体楷书配置体系(或繁体字)在排列“异体字”和“旧字”时出现的问题。及新字形”,是文字改革初期的产物。 与古籍编纂领域一些严重问题造成的严重脱节等问题,我们可以以此为突破口,绕开“一表不同”、“新字体”等遗留问题的历史包袱。文改委直接针对古籍文字的使用。 对其进行整理和规范的繁体字标准化计划,是一份“古籍印刷常用字”(实际上是“繁体字”或“繁体字”)的正字表。 《通用标准化汉字表》中标准化的通用汉字(或简体字)当然属于“不同汉字应用系统”。

对于不同领域对汉字标准的不同需求,王宁先生曾指出:

同时,该表在“适用范围”部分注明:“本文件适用于1911年以前传世古籍的印刷出版,也适用于现代汉语繁体版本的印刷”。书刊。” 其在《发展报告》中还提到,“印刷古籍的通用字符是计算机字符,适合印刷繁体版古籍和现代汉语文本。”因此,可以确定该表是一个标准既适用于古代汉语文字/文言文字,又适用于现代繁体文字的汉字表。

至于官方名单中没有直接称为“繁体字系统”,是因为制定者认为“繁体字”不能概括包括简体字(实际上是繁体字)在内的整个古书文字系统。人物):

“古籍印刷常用字”或“繁体字”只是一个名称问题。

样例字形的基本风格仍然采用上海印研究院首创的接近楷书的宋体笔画特征(《方正词源宋体》是在宋词海/宋的基础上修改的),而在结构上,它是由书法学者完成的标准化,没有引入新的正字要求,也没有恢复过于苛刻的传统正字点画要求。 因此,与对方早前编制的《国家标准字体》相比,更适合活字字体设计和一般学习使用的需要。 也比较符合旧楷书的大体面貌。 同时,基于《词学》的汉字排列也为词语的具体使用提供了较为完整的参考。

支持信息时代推动文本标准缺一不可的三个方面是编码、字体和输入法。 可以发现词表已经给出了对应的码位。 个人感觉,今后国标字体也可以像日文字体分割“Pr6/Pr6N”版本一样,使用“古书”表体和“同归”表体分别制作。 输入法及电子设备也可相应遵循“繁体中文”版本。 支持中文-中国大陆”语言选项。

由于繁体中文在中国大陆的特殊定位,显然该表不能也不需要作为强制性标准,而只能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不过这款表还是存在一些问题(我已经找到了一些,写了一篇文章),不知道以后会不会有详细的解释或者改进。

参考《通用规范汉字表七十问》,中文出版社蔡下初:浅谈《荆楚图书馆》旧书藏书用词问题王立军丨对当前汉字热点问题的回顾与思考现代汉字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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