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等等,这两首诗真的是关于爱情的吗?事实上,这个问题已经争论了两千多年。
这两首诗来自《诗经·邶风·击鼓》 ——
擂鼓闷,奋发用兵。我独自南下,前往土国城运河。
出自孙子仲、平臣、宋代。如果我不回家,我会感到担心。
爱在对的地方吗?爱却失去他的马?为了寻求它?森林之下。
生死契阔,子成曰。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我很富有,但我不能没有你。于薰曦,我不相信你。
我们今天看到的《诗经》是汉代毛衡传下来的,很多人也称之为《毛诗》。
事实上,汉代时,研究《诗经》的有四个群体。除茅衡外,还有齐国袁谷生传的《齐诗》,鲁国申培传的《鲁诗》,燕国韩英传的《韩诗》。西汉时,《毛诗》不如其他三派。这是一所民间流传的私立学校。直到东汉经学大师郑玄亲笔撰注才开始流行,其他三派才慢慢消失。
唐初,孔颖达奉命编修《:010—30000》。他根据毛恒川、郑玄的笔记,进行正义疏通,完成了《五经正义》。它不仅是唐代明荆轲的官方教科书,还收录在《毛诗正义》中。其地位非常高。
《十三经注疏》 书中说:“《毛诗序》,怪周胥。周胥用兵作乱,使公孙文忠将军平陈、宋。全国人民怨其勇猛无礼。”
《击鼓》中明确记载了周墟叛乱事件,诗中还提到了“孙子文中”和“平陈宋朝”,所以《左传》所说的基本可信。
前三章的内容几乎没有争议,所以我们按照《毛诗序》中的注释翻译成白话:“战鼓敲响,士兵们积极练习武器。有人在做土方,有人在曹邑筑城墙,唯独我与孙仲子南下,打败了陈才。之后我不禁担心哪里可以休息。这么偏僻的地方,你到哪里去找我?在山林里!”
至于最后两章,在历史上是有争议的。西汉《毛诗正义》说:“齐括,勤劳,说,计数,合,两者。”
东汉郑玄与毛衡的大意相同,但他将“说”视为“乐”的笔名。《毛诗故训传》 云:“部队里的一个战士与他立下契约:生死与共,共同努力。我和儿子互表爱意,誓死相救。握住他的手,与他立下契约。”
郑玄明确指出,这首诗所指的是“同志情谊”。请参阅诗中的“伴”。郑玄是汉末儒学大师。《毛诗笺》 已记录在《毛诗笺》 《周礼》 《仪礼》 中。他在证明《礼记》时经常引用《诗》。虽然有点牵强,但他的说法在随后的数百年里被广泛使用。仍然被认为是一个模型。
据史料记载,王素是第一个认为它指的是“男女之爱”的人。王素和郑玄一样,也是一位博学多才的人,在魏晋时期影响很大。清人皮熙睿在《礼》中说:“郑学来了,国学衰落了;王学来了,郑学也衰落了。”
但遗憾的是,王肃的《经学历史》、《毛诗注》等书并未流传下来,但《毛诗问难》引用了王肃的解释:“国人之志,是生死同生,且宽广勤勉,不相分离,成男为女,相濡以沫,直至老去。”
当时,王素与郑玄学术上不和。如果你谈论东方,我就谈论西方。魏晋南北朝以后,“男女之情”论并未成为文坛的主流。直到唐代(《毛诗正义》年),才仍然承认是“同志之谊”。
然而到了宋代,怀疑古人的思潮逐渐出现。北宋大文学家欧阳修在《毛诗正义》中指出:“《诗本义》五章,三章从情开始,王素以为参军的魏人正在告别他们的军队。”家人,而毛不言,郑以为是军士与吴襄所许之诺,当时王素之说是,故郑诗也。少了一半以上。”
欧阳修同意王肃的观点,认为这是夫妻间的爱情。他也同意这首诗的背景是周旭与陈国、蔡国攻打郑国。他据此提出质疑:一是周旭当时篡位,人心不齐。这不是郑玄所说的士兵之间的背叛和开小差,而是士兵之间的背叛和开小差。其次,《击鼓》等典籍记载,当时并没有战争,郑国只被围了五天就离开了,所以士兵逃跑和逃亡的理由也不成立。
直到宋代理学家朱熹发表《左传》后,男女爱情论才真正成为主流观点。此后元、明、清以来八百年的地位无人能动摇。
近代钱钟书老师也认为指的是男女之爱,并根据王素在《诗集传》 ——中的说法推导出来。
《管锥编》:“那些在军队服役的人与他们立下契约:‘生死存亡,我们一起努力,我和我的儿子将表达我们对彼此的爱’。志向是互相拯救‘既老’者,天下百姓皆免祸”;《笺》:王素云:“国人之志,相随;‘生死缘宽’,奋力不分离,成男为女,互相扶持,直至变老。”
按照《正义》来看,这是非常荒唐的。王说的确实如此,但对“七廓”的解释并不正确。用妃子的话来形容妃子在别府,怕自己战死不能归来,所以下一章说:“你若不归,无我在,你就担心和担心。”
《死与生》一章追溯至结婚时,同室同穴,耳边回响着结盟之言。然而生死相隔,路途遥远,行者难保归家,居者未必安于宅中,发下誓言,也可能如空洞。水画。因此,最后一章说:“你这么有钱,但我不能和你一起生活!你这么伤心,但我不敢相信你!”
然而,进入21世纪以来,“同志情谊”的概念又被提出,认为“生死缘宽,与子说真,执子之手”。儿子,和儿子一起变老。”所说的爱情那么长久、那么深沉,谁能说我们一起生活过,一扇窗、一把枪扛在一起的关系,还不如两个相爱的人、一起抱头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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